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2026年4月30日起废止《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通知》(江政发〔2011〕2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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