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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1381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标  题:
江政规〔2018〕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政规〔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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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规〔2018〕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29 11:02   

江政规〔2018〕1 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

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125

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

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710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资源共享、优质引领、提升质量”原则,将学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促进区域内学校间互相帮扶、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内涵提升,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构建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相互合作,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融合发展,区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搭配”原则,根据我区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学区内的学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相应学校就读。

2.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采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帮扶两种形式。

1)集团化办学。以城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探索组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拟于2018年组建2所小学教育集团和1所初中教育集团,即柳江区拉堡小学教育集团、柳江区基隆开发区小学教育集团和柳江区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把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周边薄弱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

2)城乡帮扶形式。由1所优质学校加若干所薄弱学校形成帮扶关系,通过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之间相互支持、互通共享,实现共同提高。根据我区教育实际,以办学质量较好的城区、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为龙头,结对帮扶乡镇学校,组成“帮扶联盟”。镇中心小学在与龙头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也要辐射村小学、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具体帮扶学校另行下文)。

2016年柳州市全面启动实施的各级各类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为基本模式,在结对帮扶形式100%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当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学区联盟办学,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创新,探索其他有效模式。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根据不同学区设置形式,理顺学区制管理改革中不同学区设置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明确牵头学校及其管理团队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突出牵头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及在示范引领和帮扶工作中承担的更多职责,确保学区管理的有效实施。

采取集团化办学形式的集团内学校应组建集团校长联席会,对集团内重大事项实行统一决策,明晰集团龙头校在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管理权限和程序,明确集团内学校校园文化定位、发展规划及教育教学策略等。

采取结对帮扶形式,以城区(城镇)学校为帮扶学校,乡镇学校为受援学校。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协商签订帮扶协议,通过相互组织专题讲座、巡回指导、现场诊断、案例研磨、跨校体验、跟班学习、师徒结对等活动,促进结对学校共同提高管理水平、校园文化、师资建设、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

2)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牵头学校校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积极探索和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

2. 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学区制改革学校要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 全面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

要按照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 共享学区学校教育资源

要着力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学区内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

(四)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 打造学区管理团队

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主要负责人1名、具体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 配齐配足学科教师

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全面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3. 促进校级领导、教师交流

建立健全校级领导、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12%

4. 加强学区教师培训

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5. 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根据推进学区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补助,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促进教师流动。

(五)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 统一学区课程实施

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 统一学区教学研究

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与德育、美育的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学区要协同高校、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3. 共育学生核心素养

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 共创学区文化

学区要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的良好育人环境。

5. 统一学区质量评价

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四、实施步骤

学区制改革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习动员阶段。(201711月)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阶段。 201711月至12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整改提升阶段。(2018 1 月至2020 8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菲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覃金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教育局局长

员:韦定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蒋玉波   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敏兼任,副主任由韦莉兼任,具体负责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协调、联络和组织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

区财政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

(三)强化督导检查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深入宣传动员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广泛动员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学区制管理改革事业中,在改革创新中再立新功,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5日印发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1381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标  题:
江政规〔2018〕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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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规〔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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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规〔2018〕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29 11:02   

江政规〔2018〕1 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

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125

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

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710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资源共享、优质引领、提升质量”原则,将学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促进区域内学校间互相帮扶、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内涵提升,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构建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相互合作,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融合发展,区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搭配”原则,根据我区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学区内的学生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相应学校就读。

2.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采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帮扶两种形式。

1)集团化办学。以城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探索组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拟于2018年组建2所小学教育集团和1所初中教育集团,即柳江区拉堡小学教育集团、柳江区基隆开发区小学教育集团和柳江区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把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周边薄弱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

2)城乡帮扶形式。由1所优质学校加若干所薄弱学校形成帮扶关系,通过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之间相互支持、互通共享,实现共同提高。根据我区教育实际,以办学质量较好的城区、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为龙头,结对帮扶乡镇学校,组成“帮扶联盟”。镇中心小学在与龙头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也要辐射村小学、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具体帮扶学校另行下文)。

2016年柳州市全面启动实施的各级各类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为基本模式,在结对帮扶形式100%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当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学区联盟办学,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创新,探索其他有效模式。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根据不同学区设置形式,理顺学区制管理改革中不同学区设置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明确牵头学校及其管理团队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突出牵头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及在示范引领和帮扶工作中承担的更多职责,确保学区管理的有效实施。

采取集团化办学形式的集团内学校应组建集团校长联席会,对集团内重大事项实行统一决策,明晰集团龙头校在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管理权限和程序,明确集团内学校校园文化定位、发展规划及教育教学策略等。

采取结对帮扶形式,以城区(城镇)学校为帮扶学校,乡镇学校为受援学校。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协商签订帮扶协议,通过相互组织专题讲座、巡回指导、现场诊断、案例研磨、跨校体验、跟班学习、师徒结对等活动,促进结对学校共同提高管理水平、校园文化、师资建设、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

2)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牵头学校校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积极探索和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

2. 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学区制改革学校要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 全面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

要按照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 共享学区学校教育资源

要着力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学区内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

(四)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 打造学区管理团队

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主要负责人1名、具体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 配齐配足学科教师

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全面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3. 促进校级领导、教师交流

建立健全校级领导、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12%

4. 加强学区教师培训

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5. 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根据推进学区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补助,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促进教师流动。

(五)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 统一学区课程实施

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 统一学区教学研究

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与德育、美育的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学区要协同高校、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3. 共育学生核心素养

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 共创学区文化

学区要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的良好育人环境。

5. 统一学区质量评价

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四、实施步骤

学区制改革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习动员阶段。(201711月)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阶段。 201711月至12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整改提升阶段。(2018 1 月至2020 8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菲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覃金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教育局局长

员:韦定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蒋玉波   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敏兼任,副主任由韦莉兼任,具体负责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协调、联络和组织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

区财政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

(三)强化督导检查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深入宣传动员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广泛动员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学区制管理改革事业中,在改革创新中再立新功,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