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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1-18 08:2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 柳政管函〔2022〕14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政府网站公开10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20篇文章。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总计和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项目实施竣工、住房保障等13个类别,其中住房保障设置计划和进度、分配和退出、住房保障政策栏目。

3.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总计和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项目实施竣工、住房保障等13个类别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办公电话、电子信箱等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柳江区住建”发布我局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制度,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通过“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文件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号“柳江住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政府门户网站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板块设置13个类别,公众号设置政策解读、住建服务和住建沟通等3个板块,将我局日常工作内容和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布,方便群众了解住建系统的信息。我局将加强对以上平台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公开内容的审核发布。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各股、站、室及二层机构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建设。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还是不够及时。二是宣传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对门户网站及公众知晓率不高、关注度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的宣传,做好及时更新,加强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宣传以及信息的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7    


2022年度
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1-18 08:2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 柳政管函〔2022〕14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政府网站公开10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20篇文章。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总计和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项目实施竣工、住房保障等13个类别,其中住房保障设置计划和进度、分配和退出、住房保障政策栏目。

3.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总计和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项目实施竣工、住房保障等13个类别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办公电话、电子信箱等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柳江区住建”发布我局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制度,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通过“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文件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号“柳江住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政府门户网站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板块设置13个类别,公众号设置政策解读、住建服务和住建沟通等3个板块,将我局日常工作内容和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布,方便群众了解住建系统的信息。我局将加强对以上平台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公开内容的审核发布。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各股、站、室及二层机构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建设。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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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还是不够及时。二是宣传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对门户网站及公众知晓率不高、关注度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的宣传,做好及时更新,加强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宣传以及信息的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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