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经办银行: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广西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7〕325号)、《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柳银发〔202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柳江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一)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较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工商注册登记、经营半年以上且累计交易金额不低于1万元)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二)小微企业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1.符合工信部门规定的小微企业。
2.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在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国家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利息、贴息
(一)贷款额度和期限
1.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最长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采用参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
(三)贴息
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利息,LPR-150BP (LPR参照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执行)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贷款担保方式
(一)担保基金担保
1.提供反担保。10万元以上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除担保基金担保外,需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免反担保。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
(二)借款人自行提供担保
四、办理程序
(一)线下申请贷款办理方式
申请人先在村委会(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乡村振兴工作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单位进行申请,获得相关部门的推荐意见后,申请人把材料递交至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资格审核通过的,呈报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报送各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对人社部门提交的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实地核查,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通知其按相关流程办理。
(二)线上申请贷款办理方式
借款人登录“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的,通过平台的引导, 填报相关信息,将相应的资料扫描上传。
五、办理所需材料
(一)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021年版);
2.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贷款条件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毕业证书等;
4.借款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已婚人员应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需提交材料一式两份,各类证件提交原件核验。
(二)小微企业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符合第一条第(一)项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
4.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以上政策如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15257
区就业服务中心:7212313
附件:1.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021版)
2.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3.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的说明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各经办银行: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广西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7〕325号)、《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柳银发〔202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柳江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一)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较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工商注册登记、经营半年以上且累计交易金额不低于1万元)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二)小微企业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1.符合工信部门规定的小微企业。
2.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在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国家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利息、贴息
(一)贷款额度和期限
1.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最长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采用参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
(三)贴息
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利息,LPR-150BP (LPR参照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执行)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贷款担保方式
(一)担保基金担保
1.提供反担保。10万元以上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除担保基金担保外,需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免反担保。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
(二)借款人自行提供担保
四、办理程序
(一)线下申请贷款办理方式
申请人先在村委会(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乡村振兴工作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单位进行申请,获得相关部门的推荐意见后,申请人把材料递交至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资格审核通过的,呈报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报送各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对人社部门提交的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实地核查,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通知其按相关流程办理。
(二)线上申请贷款办理方式
借款人登录“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的,通过平台的引导, 填报相关信息,将相应的资料扫描上传。
五、办理所需材料
(一)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021年版);
2.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贷款条件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毕业证书等;
4.借款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已婚人员应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需提交材料一式两份,各类证件提交原件核验。
(二)小微企业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符合第一条第(一)项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
4.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以上政策如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15257
区就业服务中心:7212313
附件:1.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021版)
2.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3.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的说明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