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文件要求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的安排,我中心按照区政府要求,此前已委托广西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此项更新技术工作,并先后通过征求意见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收集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了优化完善,并起草了《柳州市柳江区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无意见也需反馈)。电子邮箱:ljzdcqb@126.com,联系人:韦铭阳,电话:0772-7219190。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文件要求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的安排,我中心按照区政府要求,此前已委托广西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此项更新技术工作,并先后通过征求意见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收集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了优化完善,并起草了《柳州市柳江区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无意见也需反馈)。电子邮箱:ljzdcqb@126.com,联系人:韦铭阳,电话:0772-7219190。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