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政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拉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以及柳江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拉堡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拉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
拉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全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势头迅猛,电动自行车在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问题突出,是我镇重大火灾风险点之一。近年来,我镇因电动车故障引起的火灾屡见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态势,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控制电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交通安监站、文体广站、村(社区)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治理工作。
三、治理范围及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时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治理时间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至11月底)。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违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8年年底前)。结合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整治有效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五、治理措施
(一)加强对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管理。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相关台账;对乱停乱放、乱拉电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户主经教育仍旧不改的,登记拍照报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统一上报给区消防队等部门处理。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各村(社区)要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对本辖区规模以上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相关台账。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深入社区、单位、沿街铺面、出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火场逃生宣传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配合好消防部门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有序开展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村(社区),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7月5日前报送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各村(社区)、各部门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统计表(附后);12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覃柳奋,电话:13768944285,邮箱:2397095119@QQ.com。
附件: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拉政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拉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以及柳江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拉堡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拉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
拉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全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势头迅猛,电动自行车在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问题突出,是我镇重大火灾风险点之一。近年来,我镇因电动车故障引起的火灾屡见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态势,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控制电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交通安监站、文体广站、村(社区)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治理工作。
三、治理范围及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时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治理时间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至11月底)。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违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8年年底前)。结合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整治有效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五、治理措施
(一)加强对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管理。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相关台账;对乱停乱放、乱拉电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户主经教育仍旧不改的,登记拍照报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统一上报给区消防队等部门处理。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各村(社区)要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对本辖区规模以上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相关台账。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深入社区、单位、沿街铺面、出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火场逃生宣传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配合好消防部门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有序开展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村(社区),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7月5日前报送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各村(社区)、各部门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统计表(附后);12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覃柳奋,电话:13768944285,邮箱:2397095119@QQ.com。
附件: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