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7〕45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和《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县政府
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江政发〔2006〕23号)和《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发〔2010〕41号),已经柳江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废止。文件废止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财政评审相关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参照《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财政评审范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柳财审〔2015〕1号)执行。
附件:《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财政评审范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柳财审〔2015〕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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