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8〕1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临沂市通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19 17:20  
江政发〔2018〕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临沂市通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
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区安监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监察委、人社局、总工会、拉堡镇政府:
2018年1月14日11时30分,临沂市通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员工在柳州市传航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石灰竖窑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条令)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决定成立临沂市通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斌忠副区长
副组长:熊 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建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晓青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成 员:梁 胤 拉堡镇镇长
周有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覃明祖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大队干警
柳成琼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阳成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陈志红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韦如师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