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8〕10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1”窒息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4-09 11:23  
江政发〔2018〕1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国维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1”窒息事
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区安监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监察委、人社局、总工会、拉堡镇政府:
2018年3月31日18时,柳州市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女工跌入塑料颗粒装料箱中,于当日20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条令)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决定成立柳州市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1”窒息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斌忠 副区长
副组长:熊 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建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晓青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成 员:梁 胤 拉堡镇镇长
周有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覃明祖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大队干警
覃作福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柳成琼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阳成亮区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陈志红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