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8〕22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健康广西 2030”规划》《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加强对我区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健康柳江建设,提高全区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特建立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全民健身工作的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细化我区实施方案的具体扶持政策;协调解决我区开展全民健身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并协调落实各部门的重点任务;组织协调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信息通报发布机制、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组织各部门做好全民健身的落实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委老干部局、柳江供电公司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文体新广局为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体育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文体新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新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文体新广局分管全民健身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扶持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职责
附件1: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韦菲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召集人:覃金辉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 雪 区文体新广局局长
成 员:刘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黎军 区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梁伟良 区发改局副局长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 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永钊 区住建局副局长
韦瑞珑 区卫计局副局长
韦宝珠 区民政局副局长
苏 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韦先转 区国土局副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警
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韦志刚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夏浩湖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韦继宁 区总工会副主席
覃秋云 区妇联副主席
咸业春 区残联副理事长
周维正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曾 晨 团区委副书记
雷青波 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覃 怡 柳江供电公司总经理
附件2: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部门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召开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协助、配合体育部门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
区文体新广局:负责制定本级全民健身计划,全面推进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研究细化我区全民健身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导组织各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落实。
区发改局: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之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布局。
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序进行。
区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同时把全民健身相关政策落实到校园,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课业训练,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区住建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利用现有公园等公共场所,配合区文体新广局做好健身设施的建设。
区卫计局: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程度,开展内容丰富的健康知识讲座或培训,配合体育部门做好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区民政局:落实民生工程,大力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区人社局:将体育人才纳入人材引进规划,为柳江的体育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材基础,进一步促进柳江全民健身发展。
区国土局:在城市建设、新区开发等工作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予以优先保障。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交通安全疏导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
区消防大队: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区总工会:将全民健身融入工会重要工作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
区妇联:将全民健身融入重要工作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同志的业余生活,努力提高妇女同志的身心健康。
区残联:加强与卫生部门和体育部门联系,探索符合残疾人康复和锻炼的方式、手段,将全民健身融入残疾人日常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区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相关条例,积极与体育部门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干部职工活动,丰富区直机关干部业余生活,努力提高区直机关干部身心健康水平。
团区委: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相关条例,注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努力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
区委老干部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相关条例,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离休干部的健身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
柳江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供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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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18〕22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健康广西 2030”规划》《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加强对我区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健康柳江建设,提高全区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特建立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全民健身工作的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细化我区实施方案的具体扶持政策;协调解决我区开展全民健身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并协调落实各部门的重点任务;组织协调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信息通报发布机制、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组织各部门做好全民健身的落实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广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委老干部局、柳江供电公司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文体新广局为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体育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文体新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新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文体新广局分管全民健身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扶持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职责
附件1: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韦菲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召集人:覃金辉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 雪 区文体新广局局长
成 员:刘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黎军 区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梁伟良 区发改局副局长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 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永钊 区住建局副局长
韦瑞珑 区卫计局副局长
韦宝珠 区民政局副局长
苏 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韦先转 区国土局副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警
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韦志刚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夏浩湖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韦继宁 区总工会副主席
覃秋云 区妇联副主席
咸业春 区残联副理事长
周维正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曾 晨 团区委副书记
雷青波 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覃 怡 柳江供电公司总经理
附件2:
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部门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召开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协助、配合体育部门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
区文体新广局:负责制定本级全民健身计划,全面推进柳江区全民健身工作,研究细化我区全民健身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导组织各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落实。
区发改局: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之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布局。
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序进行。
区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同时把全民健身相关政策落实到校园,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课业训练,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区住建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利用现有公园等公共场所,配合区文体新广局做好健身设施的建设。
区卫计局: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程度,开展内容丰富的健康知识讲座或培训,配合体育部门做好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区民政局:落实民生工程,大力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区人社局:将体育人才纳入人材引进规划,为柳江的体育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材基础,进一步促进柳江全民健身发展。
区国土局:在城市建设、新区开发等工作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予以优先保障。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交通安全疏导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
区消防大队:负责做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区总工会:将全民健身融入工会重要工作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
区妇联:将全民健身融入重要工作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妇女同志的业余生活,努力提高妇女同志的身心健康。
区残联:加强与卫生部门和体育部门联系,探索符合残疾人康复和锻炼的方式、手段,将全民健身融入残疾人日常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区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相关条例,积极与体育部门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干部职工活动,丰富区直机关干部业余生活,努力提高区直机关干部身心健康水平。
团区委: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相关条例,注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努力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
区委老干部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相关条例,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离休干部的健身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
柳江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的供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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