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19〕27号
(空二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
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
(2019—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柳州市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
(2019—2020年)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柳江建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80号)、《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面临的形势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2018年,柳江区PM2.5、PM10的浓度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柳州市41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柳州市6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仅81.3%(柳州市85.5%),三项环境空气质量重要指标均较柳州市的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桂环规范〔2018〕3号)的要求,2018年柳江区PM2.5、PM10平均浓度须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和62微克/立方米以内,柳江区两项指标均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二)产业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柳江区工业仍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传统产业比重过大,2017年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为16.14:48.83:35.53,短时间内工业偏重的产业结构难以根本转变。交通运输体系主要依赖公路,大部分客运量、货运量依靠公路运输完成,据交通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柳江区74.27%的客运量和高达97.57%的货运量通过公路运输完成。
(三)工业企业不稳定达标排放
柳江区以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为三大支柱产业,以建材、电力为两大传统产业。多年来重末端治理、轻源头控制,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加上部分工业企业依法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超标排放、直排、偷排或漏排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大气污染加重。“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工业窑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尚未系统开展。
(四)各类扬尘源管控粗放,污染现象严重
自柳江撤县设区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因大量的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导致的扬尘污染现象依然普遍。加之城区内大部分道路没有完全硬化,运输砂石、渣土等散装物料的车辆未能全封闭运输,沿路撒漏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扬尘污染。
(五)部分领域环境管理薄弱
以烟花爆竹燃放、秸秆及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为代表的面源大气污染成治理难点。城区内节假日及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仍普遍存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垃圾、秸秆焚烧现象仍屡有发生。城区餐饮业和露天烧烤相对集中,且多数烧烤摊点油烟未经处理后直接外排。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一系列谋划,以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为工作重点,坚持源头防治与末端治理双控,坚持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双控,强化多部门联动,狠抓秋冬季和春季污染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规制、市场、科技、文化力量,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PM10和PM2.5浓度,明显减少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019年柳江区PM10浓度目标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 PM2.5浓度目标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8.0%;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和柳州市相关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产业升级
1.优化产业布局。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一批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城区及周边重污染行业企业搬迁入园和提升改造计划落实;已明确的退城企业(如花红药业、天天乐药业等),明确时间表退城。(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责任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征地拆迁办)
2.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国家规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快淘汰水泥、皮革加工、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如期完成上级下达淘汰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对2018年已经清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按整治要求完成规范整顿。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2020年年底前全部“散乱污”企业基本整治到位。(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重点区域科、柳州柳江供电局、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柳江客户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工业锅炉优先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复合燃烧技术、自动分层给煤燃烧技术、循环流化床技术、粉煤燃烧、富氧燃烧技术、燃煤催化燃烧、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在线运行监测等先进节能技术改造现有锅炉,采用新型高效锅炉系统替代低效锅炉。(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水泥粉磨站除尘系统提升改造,原料场密闭化、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厂区道路硬化及保洁。(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加快天然气管网入园通气。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VOCs排放企业摸底调查,建立排污单位名录。积极推动化工、电镀等行业VOCs削减和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5. 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窑炉、砖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柳江区全区石灰窑(包括土立窑、铁皮立窑、靠山窑、新型环保窑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明确各类石灰窑企业环保审批情况及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建立各类窑炉管理清单。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依法淘汰关闭;对证照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石灰窑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对采石场内闲置的靠山窑、土立窑进行拆除。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柳州柳江供电局、各镇政府)
6.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实施糖业清洁燃烧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推进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和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重点提升黄岭、成团片区碳酸钙产业工艺水平。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糖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二)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高效能源利用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煤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
2.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农村沼气能源等开发利用。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实施新一轮城乡电网建设改造,重点实施国家重大项目500KV柳江变电站以及一批220KV变电站和110KV变电站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城乡电网结构薄弱的问题。积极发展“智能电网”项目,加快实施城镇电网、管线下地等一批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电力保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柳州柳江供电局、各镇人民政府、区新城管委会)
3.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实施城区及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中石化输气管道(柳江段)等项目建设,配套建设CNG分输站及其加气站项目建设,大力拓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用领域。合理规划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加气站。推动产业用气和新兴工业园区用气,提高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制药、制糖等行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及重型卡车等长途运输工具的天然气应用率。(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4.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柳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柳政规〔2017〕22号)要求,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工业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2020年12月31日前停用所有高污染燃料设施,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它清洁能源。(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5.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量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锅炉。加强工业燃料的监管,高污染燃料非禁燃区内工业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业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降低能源、土地、水、原材料消耗强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利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对现有工业进行生态改造。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柳江新城绿色规划,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增量进行循环化建设,建设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示范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
(三)优化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1.加快铁路、水运、航空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货物运输比例,加强公路超载运输治理,强化主要公路运输通道大宗货物运输监控和治理,规范运输行为,引导货物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货物运输的建设项目,鼓励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配合实施黔桂铁路增建二线、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化改造、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路(柳江段)、湘桂铁路柳州至南宁电气化改造。配合实施柳州至石龙三江口2000吨级航道和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建设。配合柳州白莲机场迁建工作。通过建设综合客运枢纽站场、集装箱中转站、现代物流中心、公路客货运输站场等项目,实现铁路、公路、城镇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利用柳汽生产基地、火车站、高速路口、白莲机场等地缘优势,依托交通干线,围绕服务业发展规划,建设物流园区。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交警大队)
2.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按要求达到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柳江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3.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的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适当增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数量。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通过出台提前报废奖励政策等措施鼓励车主提前报废老旧车,加强老旧车尾气排放检测监管,严格车辆注销管理,严厉查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柳江交警大队)
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和公交车辆配置。在柳州市交通部门指导下,鼓励企业不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投入,2020年设立城乡新能源公交路线试点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配合柳州市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加快推进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配合柳州市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研究制订柳江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和中短途道路客运领域的应用。推动完善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出租车运营站及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时,根据需求建设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交警大队)
5.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取消普通柴油标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检测,凡涉及货物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建立企业货运车辆油品抽检制度,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禁止委托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汽柴油和未添加尿素的车辆承担企业运输任务,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列入“黑名单”。全面推广车用尿素,柳江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交警大队)
6. 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对易发生拥堵的路段制定疏导管理通行措施,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设置红绿灯、科学划定单行线、加强早晚高峰和施工道路交通疏导管理等综合措施,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畅通。(牵头单位:柳江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建立扬尘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鼓励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对乐都大道、柳西路、柳北路、柳南路、柳东路、兴国路、兴隆路、龙怀路等进行沥青路面铺设。推进柳江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保洁。添置高压清洗车和清洗扫地车等设施,淘汰老旧环卫车辆。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积尘。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年底前,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0%及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覆盖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推进使用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运输车,同时将渣土运输车智能系统与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实现对接。统筹推进建制村硬化路、农村公路网改善、窄路面拓宽等工程,2020年各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征地拆迁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投公司、柳江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新城管委会)
加强各类堆场扬尘治理。所有露天堆场、散货码头、大货车停车场等地面实施硬化处理,划分道路界限,配置清洗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并清洗道路;矿石、煤炭码头堆场应设置防风围挡、覆盖防尘网、洒水喷淋等设施,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控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建筑垃圾、渣土堆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2.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给予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矿山开采粉尘污染治理,对矿山开采、破碎、转运等过程粉尘污染实行有效管控,确保除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和柳州市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布。禁放区、限放区内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放区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时段,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管理。
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春节当月,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巡查,集中开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在重污染天气时段,要全面加强禁放区、限放区执法管控。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做好舆情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及公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每年春节前一个月及春节期间,组织张挂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标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和控制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屡禁不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供销合作社、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4.强化城市餐饮油烟治理。鼓励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整治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禁止在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重点加强对烧烤夜市相对集中的乐都大道、柳南路、柳江区人民法院对面的夜市疏导点、文化宫广场附近的兴隆夜市的餐饮油烟直排乱排现象。(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管控。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以奖代补”机制。构建秸秆收集转化利用体系,构建“分散贮存、就地转化”收储转化机制,明确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具体细则,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在柳州市粮食主产区成团等乡镇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在柳州市糖料蔗主产区穿山等乡镇实施糖料蔗机械采收秸秆粉碎还田,在柳州市桑蚕主产区里高等乡镇实施桑枝基料栽培食用菌综合利用示范。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加强重点区域(拉堡镇和进德镇)和重点时段(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甘蔗榨季)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禁烧宣传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拉堡镇、进德镇、穿山镇)
6.强化城市绿化。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和绿地控制要求,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依据城乡规划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对城市规划区内裸土登记造册,对不能进行绿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五)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1.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部门协作和联动,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坚持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与柳南区、鱼峰区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预警联动,共同推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联合防控。(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因地制宜编制辖区具体企业限产或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等应急减排清单,细化管控措施,督促相关重点排污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当接收到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理执法局)
3.开展污染高发季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针对秋冬季和春季大气污染高发,柳江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企业制定落实措施,落实主城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建设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秸秆禁烧及垃圾露天焚烧管控。(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六)完善大气监测网络,强化监管能力
1.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柳江新城建设1个大气环境空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站点。(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新城管委会、区气象局)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扬尘管控、工业窑炉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3. 推进城区网格化监管。根据城区、街道、社区划分网格,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体系。明确环境督查人员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把督查任务全部落实到个人。确保每项管控任务有人督查,确保每个问题能及时反馈,达到“警报一响、人员即动、问题一查,对策即施”的工作要求。(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新城管委会、拉堡镇、进德镇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政府对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责,依职责组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订本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方案的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推进,监督方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推进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审核环保、节能等相关资金,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及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
(二)强化考核问责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纳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同时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问责及追责制度,参考自治区和市的有关做法,对各镇街、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按规定予以约谈问责。同时,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鼓励。
(三)加强科技支撑
聘请区内外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大气污染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及防控对策研究,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追踪评估分析。加强大气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前建成覆盖主要镇街的大气监测网络。
(四)加大资金投入
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本级预算,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制定、细化和落实具体的大气环保工程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
(五)加强宣传引导
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情况、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环境信息披露力度。健全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2. “散乱污”企业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 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程 |
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按照进行规范整治,重点针对全区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开采、化工、陶瓷、铸造、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散乱污”企业集中进行整治。确保2018年已清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见附表2)按要求整治到位。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
2020年 |
-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重点区域科、柳州柳江供电局 |
2 |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程 |
(1)工业锅炉:优先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复合燃烧技术、自动分层给煤燃烧技术、循环流化床技术、粉煤燃烧、富氧燃烧技术、燃煤催化燃烧、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在线运行监测等先进节能技术改造现有锅炉,采用新型高效锅炉系统替代低效锅炉。(2)全面清理整顿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详见附表2)。(3)加强对制糖、食品等传统产业在用锅炉检查,确保锅炉达到环保要求。 |
2020年 |
- |
(1)项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项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项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局 |
3 |
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整治工程 |
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对水泥粉磨站、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粉尘面源污染专项治理,治理内容主要有磨机除尘系统提升改造、原料堆场密闭化及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和厂区道路硬化及道路保洁3个方面。 |
2020年 |
-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4 |
糖厂锅炉烟气治理 |
重点支持推进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和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 |
2019年 |
-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5 |
重污染行业企业搬迁 |
(1)明确时间表,加快对已明确退城的花红药业、天天乐药业等企业的搬迁工作。(2)加快柳州市银鑫建材厂、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柳州市新都铸业有限公司搬迁改造。 |
2020年 |
- |
区发展改革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征地拆迁办、拉堡镇人民政府 |
备注:投资估算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估算或调整。
序号 |
行业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措施 |
1 |
废旧塑料加工 |
柳江县三湘塑料加工厂 |
拉堡镇塘头村委大藕塘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2 |
废旧轮胎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姜伟矿粉厂 |
拉堡镇黄岭村下屯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吉圣木业制品厂 |
拉堡镇黄岭村上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4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茂森木业有限公司 |
拉堡镇黄岭村上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5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鑫煌木业有限公司 |
拉堡镇黄岭村下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6 |
木材加工 |
宏柳板厂 |
拉堡镇基隆大木利山脚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 |
木材加工 |
鑫晶胶合板厂 |
拉堡镇基隆杨家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冠菱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
拉堡镇莲塘屯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9 |
木材加工 |
松强木材厂 |
拉堡镇塘头村中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 |
废旧塑料加工 |
柳江县旺源塑料厂 |
拉堡镇三区永兴南路58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1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明明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新兴道班院内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12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建泓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中街屯廖哥岭旁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13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木源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原和顺砖厂内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4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穿山东念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教育预制构件厂内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15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社辉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209国道旁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6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亿树木业有限公司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中街屯 159号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17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鑫冠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中街屯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18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方利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芭滕山处交叉路旁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19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鼎兴木材加工 |
穿山镇穿山街原和顺砖厂内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20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穿山镇柳象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雷劈山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1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合众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雄良村拉力地段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2 |
家具销售加工 |
黄玉倍家具厂 |
穿山镇思荣村车谭屯二号坝顶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3 |
废旧塑料加工 |
郭广红塑料加工厂 |
穿山镇思荣村车谭屯一号坝顶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4 |
废旧轮胎加工 |
陈汉生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下街屯马鞍山脚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5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兴君木片加工厂 |
穿山镇竹山村新兴屯龙江路口对面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6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盈和木材加工厂 |
土博镇凤远屯22号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27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计日高木制品加工场 |
土博镇凤远屯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8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庆香据木加工厂 |
土博镇土博街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9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蒙庆二木材加工 |
土博镇造纸厂抽水站旁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0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土博志晳木器厂 |
土博粮所院内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1 |
木材加工 |
柳江区土博镇宏顺木材加工厂 |
土博镇四案小学旁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2 |
木材加工 |
柳江区土博镇陈准木材加工厂 |
土博镇企业站工业场地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3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益利木材加工厂 |
土博镇水厂抽水站旁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4 |
木材加工 |
柳江安源矿粉厂 |
三都镇板江村322国道旁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35 |
木材加工 |
广朋木业 |
三都镇福道路口322国道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36 |
木材加工 |
万山木材加工厂 |
板江村322国道旁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37 |
木材加工 |
广西鑫恒晶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
进德镇四连村长乐物流园内 |
进行污染物监测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38 |
木材加工 |
柳江区森富木材加工厂 |
进德镇三千村回龙路口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9 |
汽车部件制造 |
柳江县宇鑫汽车部件制造厂 |
柳江县进德镇三千村千七屯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0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银鑫木材加工厂 |
进德镇白山村银山屯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无环评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1 |
家具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孙氏家具加工厂 |
进德镇槎山村星光屯110号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无环评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2 |
建材加工 |
柳州市润土建材有限公司 |
进德镇三千村委对面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3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巨峰木材加工厂 |
进德镇三千村委旁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4 |
家具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辉云家具厂 |
进德镇沙子村仁和屯9号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无环评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5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仁志木材加工厂 |
进德镇琼林村委(原村委办公楼) |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2.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无环评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6 |
饲料添加剂 |
柳州市正通饲料有限公司 |
成团水泥厂内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手续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7 |
饲料添加剂 |
柳江县源辉饲料有限公司 |
成团镇灵江水群屯105号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手续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48 |
木材加工 |
展柜加工厂 |
原成团造纸厂 |
与规划符合,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整改规范 |
49 |
塑料加工 |
柳江区盛丰塑料厂 |
成团镇同乐村黄毛路口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50 |
木材加工 |
柳江森利达木制品厂 |
成团镇同乐村卜村屯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51 |
木材加工 |
柳江同乐木材加工厂 |
成团镇同乐村黄毛屯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52 |
塑料加工 |
柳江同乐塑料厂 |
成团镇同乐村社乐屯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53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华阳木制品加工厂 |
成团镇大荣村木团屯 |
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54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龙岭木材加工厂 |
成团镇大荣村雅中屯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55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春源木制品有限公司 |
成团镇六道村委办公楼对面 |
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56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九林木业有限公司 |
成团镇六道村 |
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57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 |
成团镇六道村(原水泥厂内) |
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58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华昌木制品厂 |
成团镇六道村委后面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59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护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团镇龙山村都龙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60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森林木材加工厂 |
成团镇六道村322国道旁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1 |
木材加工 |
柳江区树连木材加工厂 |
成团镇盘石村大发屯公路旁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62 |
木材加工 |
景旭木业加工厂 |
里高村果门屯(322)国道边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3 |
木材加工 |
卧龙木废品加工 |
里高镇保仁村旧马路边 |
与规划不符,无用地和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4 |
废旧塑料加工 |
无 |
百朋镇烈士墓旁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5 |
废旧轮胎加工 |
无 |
百朋镇镇西村委拉野屯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6 |
饲料、非食用动物油加工 |
柳江县阳荣饲料有限公司 |
百朋镇百朋村委横山脚 |
土地不符合规划、没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7 |
木材加工 |
白山木村加工厂 |
百朋镇根林村委中石油库旁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8 |
木材加工 |
无 |
百朋镇根林村委甘团屯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69 |
木材加工 |
立简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凉山脚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0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荣林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大伍山脚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1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凉山脚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凉山脚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2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申宇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粮食管理所院内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73 |
木材加工 |
柳江区百朋镇永祥木器加工厂 |
百朋镇凉山脚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4 |
木材加工 |
牛发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里团村委洛村屯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5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创丰木材加工厂 |
百朋水泥厂内 |
有工商手续、土地符合规划、环保等手续正在办理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76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鑫建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五九村樟卯大伍山下 |
有工商手续、土地符合规划、环保等手续正在办理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77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柏宏木材加工厂 |
百朋镇五九村樟卯大伍山下 |
有工商手续、土地符合规划、环保等手续正在办理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78 |
制造 |
柳州维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利业路7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79 |
机械制造 |
柳州市创天机械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兴发路6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0 |
预应力机械 |
柳州市通筑预应力机械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兴发路2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1 |
制造 |
柳州宇航传动轴有限公司 |
创业路13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2 |
制造 |
柳江县红波瓦业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创业路15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3 |
汽配 |
柳州市森辉机械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乐业路9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4 |
制造业 |
柳州市延龙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新发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5 |
制造业 |
柳州市特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新兴工业园兴中路2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6 |
机械制造 |
柳州市巨象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乐业路9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7 |
制造业 |
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8 |
预应力机械 |
柳州豪姆机械有限公司 |
恒业路5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9 |
制造业 |
广西正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新兴工业园利业路6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0 |
制造业 |
广西柳航墙材工业有限公司 |
乐业路3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1 |
汽车制造 |
万达汽配 |
宏业路1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2 |
预应力机械 |
柳州黔桥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四方唐北二路1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3 |
矿山机械 |
广西柳州丰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四方片区东板块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4 |
机械 |
柳州欧维姆工程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5 |
防火门 |
柳州市桂东防火门厂 |
新兴工业园新兴路18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6 |
机械制造 |
柳州市利威车业橡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创业路6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7 |
发动机 |
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 |
恒业路8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8 |
制造业 |
柳州市鸿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99 |
制造业 |
柳州市永兴赛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新兴路22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0 |
机械制造 |
柳州市恒达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8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1 |
制造业 |
广西双腾输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新兴路16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2 |
制造业 |
柳江县玮业机械制造厂 |
新兴工业园利业路20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3 |
制造业 |
柳州市洪基钢结构有限公司 |
新兴工业园兴发路1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4 |
汽车部件 |
柳州旭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四方片区西板块租天熙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备注:1.本表所列“散乱污”企业清单为依据《柳州市2018年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柳政办〔2018〕63号)文件要求,截止2018年5月31日柳江区排查出需整治的部分。2.整改时限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相关要求,从严整治。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锅炉规模 (蒸吨/小时) |
燃烧 类型 |
使用 情况 |
1 |
柳州市柳峰精细化工厂(已搬迁) |
柳江区拉堡镇第三开发区永兴东路6号 |
1 |
煤 |
在用 |
2 |
广西柳州市古岭酒厂 |
柳江区穿山镇穿山工业园 |
6 |
煤 |
在用 |
3 |
广西阿高食品有限公司 |
柳江区穿山新兴工业园穿山片区 |
4 |
煤 |
在用 |
4 |
柳州市金沙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柳江区拉堡镇第一工业开发区家振路14号 |
1 |
煤 |
在用 |
5 |
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
柳江区第一工业开发区远东路20-1号 |
8 |
煤 |
在用 |
6 |
广西柳拖车辆有限公司 |
柳江区穿山镇新兴工业园 |
2.6 |
煤 |
在用 |
7 |
柳州市柳冰食品厂 |
柳江区穿山镇新兴工业园新兴路 |
4 |
煤 |
在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城乡电网建设改造项目 |
重点实施国家重大项目500KV柳江变电站以及一批220KV变电站和110KV变电站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城乡电网结构薄弱的问题。积极发展“智能电网”项目,加快实施城镇电网、管线下地等一批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电力保障。 |
2020 |
- |
区发展改革局 |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柳州柳江供电局 |
2 |
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 |
加快实施柳江区城区及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中石化输气管道(柳江段)等项目建设,配套建设CNG(压缩天然气)分输站及其加气站项目建设,大力拓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用领域。合理规划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加气站。 |
2020 |
- |
区发展改革局 |
开发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
3 |
热电联产项目 |
新建柳兴制糖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机组规模2*6000 KW |
2020 |
3500 |
区发展改革局 |
柳兴制糖公司 |
备注:投资估算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估算或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推广新能源汽车 |
研究制订柳江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物流配送和中短途道路客运领域的应用。推动完善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出租车运营站及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时,根据需求建设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 |
2020年 |
-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 |
加快铁路、水运、航空发展 |
铁路项目:配合实施黔桂铁路增建二线、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化改造、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路(柳江段)、湘桂铁路柳州至南宁电气化改造。 航道项目:配合实施柳州至石龙三江口2000吨级航道和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建设。 机场项目:配合柳州白莲机场迁建工作。 |
2020年 |
-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征地拆迁办 |
3 |
优化城乡公交线路 |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和公交车辆配置。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配合柳州市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加快推进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配合柳州市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
2020 |
-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规划科重点区域科 |
备注:投资估算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估算或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推进旧式渣土运输车更新 |
从源头上严控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撒滴漏造成的道路污染问题,推进使用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运输车,同时将渣土运输车智能系统与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实现对接。 |
2020年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
2 |
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项目 |
城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施工工地网格化微型颗粒物监控设备安装。 |
2020年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城投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
3 |
环卫设备更新 |
添置高压清洗车和清洗扫地车等设施,淘汰老旧环卫车辆。 |
2020年 |
-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财政局 |
4 |
主干道沥青路面铺设项目 |
对乐都大道、柳西路、柳北路、柳南路、柳东路、兴国路、兴隆路、龙怀路等进行沥青路面铺设。 |
2020年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财政局 |
备注:投资估算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估算或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项目 |
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安装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油烟过滤装置保养不及时、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 |
2019年 |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城管执法局 |
2 |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 |
示范点内全面推进秸秆堆肥还田、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模式。通过财政补贴、企业或农民自筹等方式,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等秸秆利用机具,有效提高秸秆还田率。明确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具体细则,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
2020年 |
-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3 |
水稻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1)在柳州市粮食主产区成团等乡镇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面积10000亩。(2)结合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的区域,实施秸秆腐熟还田,面积10000亩。 |
2020 |
-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4 |
糖料蔗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1)在柳州市糖料蔗主产区穿山等乡镇实施糖料蔗机械采收秸秆粉碎还田,面积10000亩。(2)结合糖料蔗人工采收区域,实施糖料蔗蔗叶饲料化综合利用示范,面积10000亩。 |
2020 |
-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5 |
桑蚕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1)在柳州市桑蚕主产区里高等乡镇实施桑枝基料栽培食用菌综合利用示范,面积10000亩。(2)结合桑枝基料栽培食用菌综合利用示范区域,实施化蚕沙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面积30000亩。 |
2020 |
-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备注:投资估算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估算或调整。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详细地址 |
行业类别 |
1 |
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穿山镇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 |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
2 |
柳州方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
拉堡镇莲塘村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3 |
柳州市威鹏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穿山镇新兴工业园利业路5号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4 |
柳州市鸿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新兴路2号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 |
柳州市亿特利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兴中路12号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6 |
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 |
穿山镇恒业路8号 |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
7 |
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 |
拉堡镇双拥路1号 |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
8 |
广西鑫恒晶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
柳江区进德镇长乐物流园区 |
胶合板制造 |
9 |
柳江县鑫煌木业有限公司 |
拉堡镇拉堡糖厂旁 |
胶合板制造 |
10 |
柳州市金沙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拉堡第一工业开发区家振路14号 |
涂料制造 |
11 |
柳州市橡六中青橡胶有限公司 |
穿山镇柳石路470号 |
橡胶板、管、带制造 |
12 |
柳州市利威车业橡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穿山镇新兴工业园创业路6号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13 |
柳江县威明部件涂装厂 |
穿山镇新兴工业园利业路26号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14 |
柳江县科益搪瓷有限公司 |
拉堡镇第一工业开发区远东路23号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15 |
广西桂鑫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 |
拉堡镇水工路1号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16 |
柳州市玮业机械制造厂 |
穿山镇新兴工业园利业路20号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17 |
柳州众菱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兴发西路18号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18 |
广西柳州市龙城染织有限公司 |
拉堡镇第一开发区联丰路2号 |
棉印染精加工 |
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拉堡镇柳堡路529号 |
中成药生产 |
20 |
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拉堡镇柳西路91号 |
中成药生产 |
21 |
柳江县恒兴板业有限公司 |
穿山镇柳石路2号 |
刨花板制造 |
22 |
柳州市泰源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新兴路12号 |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矿种 |
整合整治前开采规模(万吨/年) |
整合整治后开采规模(万吨/年) |
保有资源量(万吨) |
是否属整合对象 |
整合情况 |
1 |
柳江县成团红利采石场 |
石灰岩 |
7 |
100 |
336.47 |
整合 |
2家整合为1家:柳州市柳江县成团马槽山采石场石灰岩矿 |
2 |
柳江县成团都龙建材厂采石场 |
石灰岩 |
8 |
整合 |
|||
3 |
柳江县花果山建材厂采石场 |
石灰岩 |
6 |
120 |
1662.56 |
整合 |
4家整合为1家:广西柳江县进德片区采石场石灰岩矿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地区水泥厂石灰石矿 |
石灰岩 |
6 |
整合 |
|||
5 |
柳江县进德利勇采石场 |
石灰岩 |
7 |
整合 |
|||
6 |
柳江县进德镇西京龟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整合 |
|||
7 |
柳江县成团日六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120 |
2313.28 |
整合 |
2家整合为1家:柳州市柳江县成团水泥厂南面采石场石灰岩矿 |
8 |
柳江县果铜山采石场 |
石灰岩 |
6 |
整合 |
|||
9 |
柳江县广厦建材厂采石场 |
制灰用石灰岩 |
7 |
360 |
4035.33 |
整合 |
4家整合为1家:柳江县黄岭整合片区石灰岩矿 |
10 |
柳州市琪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 |
石灰岩 |
21.5 |
整合 |
|||
11 |
柳州市金钱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采石场 |
制灰用石灰岩 |
8 |
整合 |
|||
12 |
柳江县黄岭钰浩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4.95 |
整合 |
|||
13 |
柳江县福塘乡凤山马鞍山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100-200 |
769.15 |
整治 |
保留 |
14 |
柳江县穿山街尖山采石场 |
石灰岩 |
18 |
200-300 |
263.55 |
整治 |
保留 |
15 |
柳江县百朋镇五九村委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150-200 |
277.35 |
整治 |
保留 |
16 |
柳江县健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 |
白云岩 |
10 |
50-100 |
804.87 |
整治 |
保留 |
17 |
柳江县柳兴歪潭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 |
23.2 |
整治 |
关闭 |
18 |
柳江县成团大荣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 |
20 |
整治 |
关闭 |
19 |
柳江县土博镇内岭采石场 |
石灰岩 |
10 |
— |
63.31 |
整治 |
关闭 |
20 |
柳江县里高双发采石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2 |
50 |
64.42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1 |
柳江县成团镇大岭山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 |
50 |
1344.97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2 |
柳江县成团镇横山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 |
50 |
3645.29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3 |
柳江县金壶页岩砖厂 |
砖瓦用页岩 |
7.5 |
20 |
611.02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4 |
柳江县三都镇三加石英砂岩 |
石英岩 |
20 |
50 |
190.21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5 |
柳江县里高镇板六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 |
50 |
1524.48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6 |
柳江县里高镇百弄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 |
50 |
2661.51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7 |
柳江县龙南采石场 |
方解石 |
1.1 |
— |
13.09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8 |
柳州市柳江县中成矿业有限公司柳江县坡皂锰矿 |
锰矿 |
15 |
— |
98.4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29 |
柳江县成团镇鲁比饰面用灰岩矿 |
饰面用灰岩 |
27 |
— |
135 |
不属于整合、整治对象 |
|
注:柳江区(行政区划调整后)整合、整治完毕后保留的露天采石场共有8家,不被列为整合、整治对象的采石场有10家。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优化 |
在柳江新城建设1个大气环境空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站点。 |
2020年 |
150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新城管委会、区气象局 |
2 |
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 |
启动开展颗粒物、臭氧等大气污染物成因及防控对策研究。 |
2020年 |
500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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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政策:
江政发〔2019〕27号
(空二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
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
(2019—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柳州市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
(2019—2020年)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柳江建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80号)、《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面临的形势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2018年,柳江区PM2.5、PM10的浓度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柳州市41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柳州市6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仅81.3%(柳州市85.5%),三项环境空气质量重要指标均较柳州市的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桂环规范〔2018〕3号)的要求,2018年柳江区PM2.5、PM10平均浓度须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和62微克/立方米以内,柳江区两项指标均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二)产业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柳江区工业仍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传统产业比重过大,2017年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为16.14:48.83:35.53,短时间内工业偏重的产业结构难以根本转变。交通运输体系主要依赖公路,大部分客运量、货运量依靠公路运输完成,据交通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柳江区74.27%的客运量和高达97.57%的货运量通过公路运输完成。
(三)工业企业不稳定达标排放
柳江区以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为三大支柱产业,以建材、电力为两大传统产业。多年来重末端治理、轻源头控制,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加上部分工业企业依法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超标排放、直排、偷排或漏排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大气污染加重。“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工业窑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尚未系统开展。
(四)各类扬尘源管控粗放,污染现象严重
自柳江撤县设区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因大量的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导致的扬尘污染现象依然普遍。加之城区内大部分道路没有完全硬化,运输砂石、渣土等散装物料的车辆未能全封闭运输,沿路撒漏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扬尘污染。
(五)部分领域环境管理薄弱
以烟花爆竹燃放、秸秆及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为代表的面源大气污染成治理难点。城区内节假日及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仍普遍存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垃圾、秸秆焚烧现象仍屡有发生。城区餐饮业和露天烧烤相对集中,且多数烧烤摊点油烟未经处理后直接外排。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一系列谋划,以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为工作重点,坚持源头防治与末端治理双控,坚持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双控,强化多部门联动,狠抓秋冬季和春季污染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规制、市场、科技、文化力量,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PM10和PM2.5浓度,明显减少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019年柳江区PM10浓度目标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 PM2.5浓度目标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8.0%;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和柳州市相关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产业升级
1.优化产业布局。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一批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城区及周边重污染行业企业搬迁入园和提升改造计划落实;已明确的退城企业(如花红药业、天天乐药业等),明确时间表退城。(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局;责任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征地拆迁办)
2.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国家规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快淘汰水泥、皮革加工、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如期完成上级下达淘汰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对2018年已经清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按整治要求完成规范整顿。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2020年年底前全部“散乱污”企业基本整治到位。(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重点区域科、柳州柳江供电局、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柳江客户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工业锅炉优先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复合燃烧技术、自动分层给煤燃烧技术、循环流化床技术、粉煤燃烧、富氧燃烧技术、燃煤催化燃烧、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在线运行监测等先进节能技术改造现有锅炉,采用新型高效锅炉系统替代低效锅炉。(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水泥粉磨站除尘系统提升改造,原料场密闭化、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厂区道路硬化及保洁。(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加快天然气管网入园通气。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VOCs排放企业摸底调查,建立排污单位名录。积极推动化工、电镀等行业VOCs削减和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5. 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窑炉、砖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柳江区全区石灰窑(包括土立窑、铁皮立窑、靠山窑、新型环保窑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明确各类石灰窑企业环保审批情况及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建立各类窑炉管理清单。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依法淘汰关闭;对证照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石灰窑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对采石场内闲置的靠山窑、土立窑进行拆除。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柳州柳江供电局、各镇政府)
6.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实施糖业清洁燃烧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推进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和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重点提升黄岭、成团片区碳酸钙产业工艺水平。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糖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二)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高效能源利用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煤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
2.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农村沼气能源等开发利用。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实施新一轮城乡电网建设改造,重点实施国家重大项目500KV柳江变电站以及一批220KV变电站和110KV变电站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城乡电网结构薄弱的问题。积极发展“智能电网”项目,加快实施城镇电网、管线下地等一批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电力保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柳州柳江供电局、各镇人民政府、区新城管委会)
3.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实施城区及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中石化输气管道(柳江段)等项目建设,配套建设CNG分输站及其加气站项目建设,大力拓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用领域。合理规划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加气站。推动产业用气和新兴工业园区用气,提高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制药、制糖等行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及重型卡车等长途运输工具的天然气应用率。(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4.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柳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柳政规〔2017〕22号)要求,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工业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2020年12月31日前停用所有高污染燃料设施,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它清洁能源。(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5.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量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锅炉。加强工业燃料的监管,高污染燃料非禁燃区内工业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业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降低能源、土地、水、原材料消耗强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利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对现有工业进行生态改造。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强柳江新城绿色规划,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产业存量实施循环化改造、增量进行循环化建设,建设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示范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
(三)优化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1.加快铁路、水运、航空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货物运输比例,加强公路超载运输治理,强化主要公路运输通道大宗货物运输监控和治理,规范运输行为,引导货物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货物运输的建设项目,鼓励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配合实施黔桂铁路增建二线、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化改造、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路(柳江段)、湘桂铁路柳州至南宁电气化改造。配合实施柳州至石龙三江口2000吨级航道和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建设。配合柳州白莲机场迁建工作。通过建设综合客运枢纽站场、集装箱中转站、现代物流中心、公路客货运输站场等项目,实现铁路、公路、城镇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利用柳汽生产基地、火车站、高速路口、白莲机场等地缘优势,依托交通干线,围绕服务业发展规划,建设物流园区。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交警大队)
2.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按要求达到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柳江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3.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的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适当增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数量。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通过出台提前报废奖励政策等措施鼓励车主提前报废老旧车,加强老旧车尾气排放检测监管,严格车辆注销管理,严厉查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柳江交警大队)
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和公交车辆配置。在柳州市交通部门指导下,鼓励企业不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投入,2020年设立城乡新能源公交路线试点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配合柳州市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加快推进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配合柳州市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研究制订柳江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和中短途道路客运领域的应用。推动完善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出租车运营站及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时,根据需求建设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交警大队)
5.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取消普通柴油标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强化重点企业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检测,凡涉及货物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建立企业货运车辆油品抽检制度,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禁止委托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汽柴油和未添加尿素的车辆承担企业运输任务,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列入“黑名单”。全面推广车用尿素,柳江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交警大队)
6. 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对易发生拥堵的路段制定疏导管理通行措施,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设置红绿灯、科学划定单行线、加强早晚高峰和施工道路交通疏导管理等综合措施,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畅通。(牵头单位:柳江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建立扬尘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鼓励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对乐都大道、柳西路、柳北路、柳南路、柳东路、兴国路、兴隆路、龙怀路等进行沥青路面铺设。推进柳江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保洁。添置高压清洗车和清洗扫地车等设施,淘汰老旧环卫车辆。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积尘。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年底前,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0%及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覆盖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推进使用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运输车,同时将渣土运输车智能系统与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实现对接。统筹推进建制村硬化路、农村公路网改善、窄路面拓宽等工程,2020年各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征地拆迁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投公司、柳江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新城管委会)
加强各类堆场扬尘治理。所有露天堆场、散货码头、大货车停车场等地面实施硬化处理,划分道路界限,配置清洗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并清洗道路;矿石、煤炭码头堆场应设置防风围挡、覆盖防尘网、洒水喷淋等设施,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控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建筑垃圾、渣土堆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2.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给予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矿山开采粉尘污染治理,对矿山开采、破碎、转运等过程粉尘污染实行有效管控,确保除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和柳州市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布。禁放区、限放区内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放区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时段,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管理。
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春节当月,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巡查,集中开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在重污染天气时段,要全面加强禁放区、限放区执法管控。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做好舆情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及公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每年春节前一个月及春节期间,组织张挂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标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和控制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屡禁不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供销合作社、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4.强化城市餐饮油烟治理。鼓励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整治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禁止在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重点加强对烧烤夜市相对集中的乐都大道、柳南路、柳江区人民法院对面的夜市疏导点、文化宫广场附近的兴隆夜市的餐饮油烟直排乱排现象。(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管控。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以奖代补”机制。构建秸秆收集转化利用体系,构建“分散贮存、就地转化”收储转化机制,明确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具体细则,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在柳州市粮食主产区成团等乡镇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在柳州市糖料蔗主产区穿山等乡镇实施糖料蔗机械采收秸秆粉碎还田,在柳州市桑蚕主产区里高等乡镇实施桑枝基料栽培食用菌综合利用示范。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加强重点区域(拉堡镇和进德镇)和重点时段(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甘蔗榨季)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禁烧宣传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拉堡镇、进德镇、穿山镇)
6.强化城市绿化。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和绿地控制要求,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依据城乡规划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对城市规划区内裸土登记造册,对不能进行绿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五)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1.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部门协作和联动,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坚持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与柳南区、鱼峰区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预警联动,共同推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联合防控。(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因地制宜编制辖区具体企业限产或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等应急减排清单,细化管控措施,督促相关重点排污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当接收到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理执法局)
3.开展污染高发季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针对秋冬季和春季大气污染高发,柳江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企业制定落实措施,落实主城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建设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秸秆禁烧及垃圾露天焚烧管控。(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六)完善大气监测网络,强化监管能力
1.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柳江新城建设1个大气环境空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站点。(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新城管委会、区气象局)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扬尘管控、工业窑炉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3. 推进城区网格化监管。根据城区、街道、社区划分网格,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体系。明确环境督查人员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把督查任务全部落实到个人。确保每项管控任务有人督查,确保每个问题能及时反馈,达到“警报一响、人员即动、问题一查,对策即施”的工作要求。(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新城管委会、拉堡镇、进德镇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政府对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责,依职责组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订本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方案的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推进,监督方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推进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审核环保、节能等相关资金,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及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
(二)强化考核问责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纳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同时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问责及追责制度,参考自治区和市的有关做法,对各镇街、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按规定予以约谈问责。同时,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鼓励。
(三)加强科技支撑
聘请区内外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大气污染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及防控对策研究,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追踪评估分析。加强大气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前建成覆盖主要镇街的大气监测网络。
(四)加大资金投入
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本级预算,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制定、细化和落实具体的大气环保工程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
(五)加强宣传引导
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情况、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环境信息披露力度。健全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2. “散乱污”企业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完成 期限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程 |
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按照进行规范整治,重点针对全区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开采、化工、陶瓷、铸造、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散乱污”企业集中进行整治。确保2018年已清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见附表2)按要求整治到位。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
2020年 |
-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重点区域科、柳州柳江供电局 |
2 |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程 |
(1)工业锅炉:优先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复合燃烧技术、自动分层给煤燃烧技术、循环流化床技术、粉煤燃烧、富氧燃烧技术、燃煤催化燃烧、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在线运行监测等先进节能技术改造现有锅炉,采用新型高效锅炉系统替代低效锅炉。(2)全面清理整顿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详见附表2)。(3)加强对制糖、食品等传统产业在用锅炉检查,确保锅炉达到环保要求。 |
2020年 |
- |
(1)项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项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项牵头单位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局 |
3 |
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整治工程 |
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对水泥粉磨站、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粉尘面源污染专项治理,治理内容主要有磨机除尘系统提升改造、原料堆场密闭化及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和厂区道路硬化及道路保洁3个方面。 |
2020年 |
-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4 |
糖厂锅炉烟气治理 |
重点支持推进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和广西凤糖柳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 |
2019年 |
-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5 |
重污染行业企业搬迁 |
(1)明确时间表,加快对已明确退城的花红药业、天天乐药业等企业的搬迁工作。(2)加快柳州市银鑫建材厂、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柳州市新都铸业有限公司搬迁改造。 |
2020年 |
- |
区发展改革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征地拆迁办、拉堡镇人民政府 |
备注:投资估算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估算或调整。
序号 |
行业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措施 |
1 |
废旧塑料加工 |
柳江县三湘塑料加工厂 |
拉堡镇塘头村委大藕塘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2 |
废旧轮胎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姜伟矿粉厂 |
拉堡镇黄岭村下屯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3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吉圣木业制品厂 |
拉堡镇黄岭村上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4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茂森木业有限公司 |
拉堡镇黄岭村上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5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鑫煌木业有限公司 |
拉堡镇黄岭村下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6 |
木材加工 |
宏柳板厂 |
拉堡镇基隆大木利山脚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7 |
木材加工 |
鑫晶胶合板厂 |
拉堡镇基隆杨家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8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冠菱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
拉堡镇莲塘屯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9 |
木材加工 |
松强木材厂 |
拉堡镇塘头村中屯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0 |
废旧塑料加工 |
柳江县旺源塑料厂 |
拉堡镇三区永兴南路58号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1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明明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新兴道班院内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12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建泓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中街屯廖哥岭旁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13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木源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原和顺砖厂内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4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穿山东念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教育预制构件厂内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15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社辉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209国道旁 |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规范 |
16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亿树木业有限公司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中街屯 159号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17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鑫冠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中街屯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18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方利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芭滕山处交叉路旁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19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鼎兴木材加工 |
穿山镇穿山街原和顺砖厂内 |
土地、环保手续不齐,符合规划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20 |
木材加工 |
柳江县穿山镇柳象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雷劈山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1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合众木材加工厂 |
穿山镇穿山村委雄良村拉力地段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2 |
家具销售加工 |
黄玉倍家具厂 |
穿山镇思荣村车谭屯二号坝顶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3 |
废旧塑料加工 |
郭广红塑料加工厂 |
穿山镇思荣村车谭屯一号坝顶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4 |
废旧轮胎加工 |
陈汉生 |
穿山镇穿山村委下街屯马鞍山脚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5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兴君木片加工厂 |
穿山镇竹山村新兴屯龙江路口对面 |
无土地、环保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6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盈和木材加工厂 |
土博镇凤远屯22号 |
无环保手续 |
完善手续 |
整改规范 |
27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计日高木制品加工场 |
土博镇凤远屯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8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庆香据木加工厂 |
土博镇土博街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
完成“两断三清” |
依法关闭 |
29 |
木材加工 |
柳州市柳江区蒙庆二木材加工 |
土博镇造纸厂抽水站旁 |
土地不符合规划、无环保和工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