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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0〕18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5-12 09:20   |

江政发〔20201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058

  

  

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区服务业发展,做好我区限上(规模)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加大精准培育服务业力度,推进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接近限额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督导的原则,通过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引进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强对全区服务业企业的规范引导和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限上(规模)企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新增入库限上(规模)企业32家(其中新增规模以上5家),服务业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柳江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服务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联系服务业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柳江税务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成团镇、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拉堡镇、三都镇、土博镇、里高镇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工作和年度限上(规模)服务业发展目标计划;负责研究和帮助协调解决服务业企业在实际情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有关政策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按行业对全区服务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对接近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加强跟踪服务,促其转变为企业法人,进入统计范围。

(二)鼓励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引导、鼓励和支持上档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按“先注销后申请”的程序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力争将现有的限上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按“先注销后申请”的程序转为法人企业。

(三)引进和培育大型限上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大型连锁企业、生产企业到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鼓励本地大中型服务业企业扩张规模,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方式,借助自营、加盟、特许等形式在我区发展分支网点,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四)鼓励限上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限上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的促销活动。支持部门或协会组织限上企业参加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贸易洽谈会、商务洽谈会。

(五)建立培育限上(规模)企业定向联系制度。建立服务业上限入统培育企业信息库,实行区处级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定向联系制度。针对上限上规入统工作,各挂点区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拟入库企业培育情况;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每月深入企业调研1次,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扩大与重点企业的信息互动,了解企业经营及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扩大销售。

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认真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助推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商务局

负责建立限上(规模)企业培育库,加强对限上(规模)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汇总相关情况;组织开展全区上规上限入统奖励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积极性;密切追踪培育库企业经营情况,当企业达到上规条件,联合统计局指导企业申报上规上限入统;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做好培育新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监测新增企业注册登记、注销等情况。及时收集反馈新增企业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行业、注册地址、法人姓名及电话、注册类型、注册资本等。培育企业上规上限过程中,加强对企业个转企变更登记的宣传和指导,为个体户转法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便利条件。

(三)区统计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办理申报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极大个体户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入库要求收集相关企业、大个体户经营情况,企业销售额、纳税相关凭证等相关资料,按法定上报期限开展相关审核、上报和跟踪落实工作;及时将入库限额以上经营单位、个体户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和大个体户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积极推进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大个体户的统计联网工作。

(四)柳江税务局

负责监测分析税收完成情况,于每月初为区商务局提供上月度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纳税前600名企业的名单、销售收入、各税种入库数(累计数)。另外,根据需要为区商务局提供个别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经营地址。企业名单数据由区商务局到柳江税务局拷贝提取。

(五)领导小组其余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上限上规企业培育工作,摸清自己辖区、系统内服务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对有潜质的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每个镇、每个部门每年至少要谋划和培育一个服务业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

根据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需要,建立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问题预警机制,加强服务业联席会议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综合调研、专项调研、区内(外)调研,深度研讨服务业形势,及时掌握企业经营问题,积极协调部门研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给区人民政府。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报送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进展情况相关材料,及时将服务业经济有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在每月23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至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邮箱ljswj2019@163.com;联系电话:7212217

(三)务求工作实效

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准确及时、研讨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并报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查考核

服务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实行动态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柳江区2020年第一期服务业“上限上规”企业入统培育工作责任分工表

      2.柳江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成员单位联系表

      3.服务业税收收入前600家企业应税销售额及纳税金额月报表

      4.新增(注册)企业表

5.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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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5-12 09:20   

江政发〔20201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058

  

  

柳江区加快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区服务业发展,做好我区限上(规模)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加大精准培育服务业力度,推进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接近限额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督导的原则,通过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引进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强对全区服务业企业的规范引导和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限上(规模)企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新增入库限上(规模)企业32家(其中新增规模以上5家),服务业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柳江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服务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联系服务业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柳江税务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成团镇、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拉堡镇、三都镇、土博镇、里高镇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工作和年度限上(规模)服务业发展目标计划;负责研究和帮助协调解决服务业企业在实际情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有关政策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按行业对全区服务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对接近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加强跟踪服务,促其转变为企业法人,进入统计范围。

(二)鼓励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引导、鼓励和支持上档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按“先注销后申请”的程序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力争将现有的限上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按“先注销后申请”的程序转为法人企业。

(三)引进和培育大型限上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大型连锁企业、生产企业到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鼓励本地大中型服务业企业扩张规模,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方式,借助自营、加盟、特许等形式在我区发展分支网点,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四)鼓励限上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限上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的促销活动。支持部门或协会组织限上企业参加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贸易洽谈会、商务洽谈会。

(五)建立培育限上(规模)企业定向联系制度。建立服务业上限入统培育企业信息库,实行区处级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定向联系制度。针对上限上规入统工作,各挂点区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拟入库企业培育情况;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每月深入企业调研1次,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扩大与重点企业的信息互动,了解企业经营及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扩大销售。

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认真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助推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商务局

负责建立限上(规模)企业培育库,加强对限上(规模)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汇总相关情况;组织开展全区上规上限入统奖励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积极性;密切追踪培育库企业经营情况,当企业达到上规条件,联合统计局指导企业申报上规上限入统;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做好培育新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监测新增企业注册登记、注销等情况。及时收集反馈新增企业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行业、注册地址、法人姓名及电话、注册类型、注册资本等。培育企业上规上限过程中,加强对企业个转企变更登记的宣传和指导,为个体户转法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便利条件。

(三)区统计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办理申报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极大个体户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入库要求收集相关企业、大个体户经营情况,企业销售额、纳税相关凭证等相关资料,按法定上报期限开展相关审核、上报和跟踪落实工作;及时将入库限额以上经营单位、个体户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和大个体户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积极推进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大个体户的统计联网工作。

(四)柳江税务局

负责监测分析税收完成情况,于每月初为区商务局提供上月度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纳税前600名企业的名单、销售收入、各税种入库数(累计数)。另外,根据需要为区商务局提供个别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经营地址。企业名单数据由区商务局到柳江税务局拷贝提取。

(五)领导小组其余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上限上规企业培育工作,摸清自己辖区、系统内服务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对有潜质的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每个镇、每个部门每年至少要谋划和培育一个服务业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

根据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需要,建立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问题预警机制,加强服务业联席会议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综合调研、专项调研、区内(外)调研,深度研讨服务业形势,及时掌握企业经营问题,积极协调部门研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给区人民政府。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报送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进展情况相关材料,及时将服务业经济有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在每月23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至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邮箱ljswj2019@163.com;联系电话:7212217

(三)务求工作实效

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准确及时、研讨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并报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查考核

服务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实行动态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柳江区2020年第一期服务业“上限上规”企业入统培育工作责任分工表

      2.柳江区培育限上(规模)服务业企业工作成员单位联系表

      3.服务业税收收入前600家企业应税销售额及纳税金额月报表

      4.新增(注册)企业表

5.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统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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