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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04 17:54   |

江政办发〔201716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7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637号)、《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交通运输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柳州市柳江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区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含渡口、渡船,下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区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监督区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区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设4 个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2. 承担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干部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1.组织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提出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拟订区公路、水路运输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的资格准入、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造价管理和招标投标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公路、水路运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组织审核公路、水路运输工程重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渡口码头维护工作。

2. 综合管理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拟订道路、水路运输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运输、汽车租赁行业监管工作,归口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地区间运输及城乡客、货运输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道路运输工作;拟订区交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计量和规范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及公交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3. 拟定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公交运营、公共交通线路、公交场站建设等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监管有关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应急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协调应急抢险调配,指导区交通运输行业落实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处理维稳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协调、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法律咨询、复议、应诉、执法投诉和政策研究等机关内部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和检查道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财务室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国有产权的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交通行业财会信息网络系统;编报交通资金综合使用计划;编制行政开支计划;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市、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的决议,指导、监督柳江区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拟订柳江区公路、水路交通战备规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提出建设项目战备要求和战备物资存储需求,并组织监督相关工作落实;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与区发改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由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区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五、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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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04 17:54   

江政办发〔201716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7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637号)、《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交通运输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柳州市柳江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区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含渡口、渡船,下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区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指导监督区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八)依法管理区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设4 个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2. 承担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干部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1.组织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提出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拟订区公路、水路运输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的资格准入、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造价管理和招标投标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公路、水路运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组织审核公路、水路运输工程重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渡口码头维护工作。

2. 综合管理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拟订道路、水路运输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运输、汽车租赁行业监管工作,归口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地区间运输及城乡客、货运输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道路运输工作;拟订区交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计量和规范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及公交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3. 拟定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公交运营、公共交通线路、公交场站建设等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监管有关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应急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协调应急抢险调配,指导区交通运输行业落实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处理维稳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协调、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法律咨询、复议、应诉、执法投诉和政策研究等机关内部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和检查道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财务室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国有产权的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交通行业财会信息网络系统;编报交通资金综合使用计划;编制行政开支计划;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市、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的决议,指导、监督柳江区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拟订柳江区公路、水路交通战备规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提出建设项目战备要求和战备物资存储需求,并组织监督相关工作落实;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与区发改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由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区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五、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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