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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8〕4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2-05 11:20   |

江政办发〔20184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7

 

 

 

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投资促进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承办柳江区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及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招商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和落实考核工作。

(四)根据柳江区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和管理全区统一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形成引资项目的储备、发布、更新运行机制。

(五)负责柳江区招商引资的数据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综合、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国内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综合分析有关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六)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区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

(七)负责与自治区、柳州市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联系和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八)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安全保卫、车辆管理、会务、接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建设;负责人事任免变动、工资福利、年度考核、录用奖惩、职称评聘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局机关政务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招商引资股

负责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指导、培训招商业务人员,编制投资指南和项目手册;与我区有关部门协调招商项目对接、项目储备工作,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招商项目数据库;牵头组织或参与有关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提供有关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协助办理项目设立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同宣传部门承办对外发布全区重要招商投资信息有关事宜。

(三)综合管理股

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涉及社会环境、企业利益保障等方面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诉事项的督查;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检查、协调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情况;研究国内外投资投向,收集、综合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引资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局重要文件及综合材料的起草;配合区统计部门,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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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84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7

 

 

 

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投资促进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承办柳江区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及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招商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和落实考核工作。

(四)根据柳江区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和管理全区统一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形成引资项目的储备、发布、更新运行机制。

(五)负责柳江区招商引资的数据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综合、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国内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综合分析有关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六)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区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

(七)负责与自治区、柳州市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联系和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八)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安全保卫、车辆管理、会务、接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建设;负责人事任免变动、工资福利、年度考核、录用奖惩、职称评聘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局机关政务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招商引资股

负责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指导、培训招商业务人员,编制投资指南和项目手册;与我区有关部门协调招商项目对接、项目储备工作,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招商项目数据库;牵头组织或参与有关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提供有关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协助办理项目设立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同宣传部门承办对外发布全区重要招商投资信息有关事宜。

(三)综合管理股

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涉及社会环境、企业利益保障等方面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诉事项的督查;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检查、协调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情况;研究国内外投资投向,收集、综合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引资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本局重要文件及综合材料的起草;配合区统计部门,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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