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5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柳州市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纂出版《柳江区志》、《柳江年鉴》和地情资料书;
(三)组织、指导镇志、专业志、部门志和其他志书的编纂,并对志稿进行审查验收;
(四)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五)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修志、编鉴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修志、编鉴经验;
(六)对地方志书和地情资料书进行宣传、利用,发挥地方志书存史、资政和教化的作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股、业务股2个股。
(一)秘书股
负责部门行政事务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等;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及其他公物、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对外联络及来宾、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好印章管理、出勤考核、节假日值班安排等;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业务股
协助领导制定《柳江区志》、《柳江年鉴》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拟定编纂篇目,组织实施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具体承担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区地方志鉴工作动态,收集有关修志、编鉴工作的信息和统计资料;完成柳州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地方志鉴业务的工作;指导行业志书、专业志书、行业年鉴的编纂、督促、审查和验收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本部门领导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地方志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参加修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人员编制
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