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52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柳江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五车”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取得整治新成效,营造整治高压态势,根据柳州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17〕6号)文件精神和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我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合资源,对我区的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通过整治,遏制“五车”反弹势头,维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群众利益,有效解决“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组织机构和整治人员组成
(一)组织机构
为统筹协调开展“五车”整治月行动,成立柳江区“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吉富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韦周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办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柳
江大队大队长
吴永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洪柒 区农机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秋明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曾小寒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卫振武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助理、治理扬尘撒漏与五车整治查处违停中队中队长
陈柳华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秀强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剑武 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副大队长
梁晋茂 区信访局副局长
梁国等 区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韦香雪 区残联理事长
覃建苗 拉堡镇综治办副主任
熊彩霞 柳江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整治方案,统一部署、指挥我区“五车”整治行动,协调解决行动组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周学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张晓斌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我区“五车”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整治相关数据并按时上报市城管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电话:0772—7215858。
(二)整治人员组成
联合整治执法组由城管执法局10人、交警大队5人、交通局4人、农机局2人组成,负责在我区各条道路上执勤,严厉查处“五车”在城市道路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违法车辆一律进行暂扣,柳堡路、南环路不得停放农用车辆。各单位人员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时,必须有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参加。
三、各部门职责
(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放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负责对机动(电)三轮车、残疾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假出租车、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僵尸车”、乱停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法车进行查处和整治,切实履行职责。
(三)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强化联合整治的执法保障,对妨碍公务,冲关闯卡、影响“五车”整治工作及暴力抗法等,做好取证、控制好现场秩序工作,治安支队要安排一定警力进行备勤,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
(四)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营运面包车、两轮摩托车、假出租车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五车”进行查处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五)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对非法生产未经国家相关车辆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拼装或擅自改装“五车”的厂家及加工业主查处;对流通领域非法销售拼装、改装“五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
(六)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五车”整治对象中的特困人员进行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
(七)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五车”整治经费,为“五车”整治提供强力的后勤保障。
(八)区残联负责对全区“五车”整治对象中残疾人员进行劝解、帮扶、息访、教育工作。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为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分两个阶段进行,要求不定时整治,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一)严管重罚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至少安排三次整治。
(二)巩固监管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整治。
五、整治的重点区域
我区重点整治路段:柳堡路、柳西路、迎宾路、柳北路、柳东路、商贸街、吉庆街、龙怀路、航岭路、南环路(柳江段)、瑞龙路等路段。
六、专项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微型小客车、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载物行为,坚决打击抱团非法营运行为。
(二)查处微型小客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在车站、市场、商场门口及主干道乱停、乱放,堵塞交通行为。
(三)查处客运车辆违法停车,挤占公交车站等扰乱交通秩序行为、出租车霸口等问题。
(四)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轮椅车及驾驶机动轮椅车进行无营运资质上路从事载客载货行为。
七、整治措施
(一)针对违法特点,确定整治措施。
根据城区“五车”违法特点,调整城区执勤部署,另一方面及时协调相关执法部门,确定联合行动步骤方式,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联合整治执法组要不定时段对我区整治范围内的“五车”违法违规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车辆一律进场暂扣,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二)行动灵活多变,执法规范理性。
在整治“五车”违法行为的过程中,针对“五车”流动隐蔽性,极易逃避执法的现象,围绕各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快速出击,分头控制,采取围、堵、卡、查相结合等方法,对“五车”进行有效控制和围堵查扣。
(三)加强巡查,加大“五车”整治巡查和执法力度。
执法组要对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实施重点整治,依法查处“五车”等各种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部署,营造和谐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阐明“五车”非法行为对社会环境和交通秩序造成的影响与危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负责管控媒体、网络舆论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大化。
(五)加强人员调配,扩充执法队伍力量。
由于“五车”整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常常在执法过程中顾此失彼,加大人员投入,确保“五车”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市民创造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
(六)建立“五车”整治执法经费和执法安全保障机制。
区政府拿出必要工作经费,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分局重点打击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给整治执法人员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五车”整治有效的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大局观念,严格按照区“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严禁出现有不和谐的声音和行为,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要与其他城区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你教育我放行”“你罚款我收缴”等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阻碍执法公务、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及闹事车主的不法要求,要依法严肃处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刚性,不能枉法迁就、放纵违法行为。每月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在慢车道、人行道上乱摆、乱停车辆的违章行为;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治安)部门要及时处置阻挠、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打击“五车”黑团伙;残联和民政要积极配合,掌握残疾人动态,做好残疾人就业推介安置和宣传教育工作及安抚工作。在整治中发现不依法行政、因整治不力出现“五车”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及时协调解决和提出整改意见,防止“五车”出现反弹。对不履行职责的,追究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安全保障力度。从严从快打击“五车”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暴力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特别是对“五车”非法营运中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为正常的执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四)做好应急防护。针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或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执法队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配齐执法装备。进行夜间行动的,要将反光锥、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装备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车辆进行曝光,同时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收集信息,加强报送。区城管办要注意收集每次“五车”整治行动的相关信息,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等工作,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报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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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柳江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五车”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取得整治新成效,营造整治高压态势,根据柳州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柳州市“五车”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委〔2017〕6号)文件精神和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我区2018年“五车”整治月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合资源,对我区的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通过整治,遏制“五车”反弹势头,维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群众利益,有效解决“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组织机构和整治人员组成
(一)组织机构
为统筹协调开展“五车”整治月行动,成立柳江区“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吉富美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韦周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斌 区城管办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柳
江大队大队长
吴永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洪柒 区农机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秋明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曾小寒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卫振武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助理、治理扬尘撒漏与五车整治查处违停中队中队长
陈柳华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秀强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剑武 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副大队长
梁晋茂 区信访局副局长
梁国等 区农机管理局副局长
韦香雪 区残联理事长
覃建苗 拉堡镇综治办副主任
熊彩霞 柳江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整治方案,统一部署、指挥我区“五车”整治行动,协调解决行动组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周学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张晓斌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我区“五车”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整治相关数据并按时上报市城管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电话:0772—7215858。
(二)整治人员组成
联合整治执法组由城管执法局10人、交警大队5人、交通局4人、农机局2人组成,负责在我区各条道路上执勤,严厉查处“五车”在城市道路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违法车辆一律进行暂扣,柳堡路、南环路不得停放农用车辆。各单位人员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时,必须有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参加。
三、各部门职责
(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放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负责对机动(电)三轮车、残疾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假出租车、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僵尸车”、乱停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法车进行查处和整治,切实履行职责。
(三)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强化联合整治的执法保障,对妨碍公务,冲关闯卡、影响“五车”整治工作及暴力抗法等,做好取证、控制好现场秩序工作,治安支队要安排一定警力进行备勤,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
(四)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营运面包车、两轮摩托车、假出租车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五车”进行查处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五)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对非法生产未经国家相关车辆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拼装或擅自改装“五车”的厂家及加工业主查处;对流通领域非法销售拼装、改装“五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
(六)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五车”整治对象中的特困人员进行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
(七)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五车”整治经费,为“五车”整治提供强力的后勤保障。
(八)区残联负责对全区“五车”整治对象中残疾人员进行劝解、帮扶、息访、教育工作。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为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分两个阶段进行,要求不定时整治,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一)严管重罚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至少安排三次整治。
(二)巩固监管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整治。
五、整治的重点区域
我区重点整治路段:柳堡路、柳西路、迎宾路、柳北路、柳东路、商贸街、吉庆街、龙怀路、航岭路、南环路(柳江段)、瑞龙路等路段。
六、专项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微型小客车、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载物行为,坚决打击抱团非法营运行为。
(二)查处微型小客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在车站、市场、商场门口及主干道乱停、乱放,堵塞交通行为。
(三)查处客运车辆违法停车,挤占公交车站等扰乱交通秩序行为、出租车霸口等问题。
(四)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轮椅车及驾驶机动轮椅车进行无营运资质上路从事载客载货行为。
七、整治措施
(一)针对违法特点,确定整治措施。
根据城区“五车”违法特点,调整城区执勤部署,另一方面及时协调相关执法部门,确定联合行动步骤方式,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联合整治执法组要不定时段对我区整治范围内的“五车”违法违规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车辆一律进场暂扣,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二)行动灵活多变,执法规范理性。
在整治“五车”违法行为的过程中,针对“五车”流动隐蔽性,极易逃避执法的现象,围绕各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快速出击,分头控制,采取围、堵、卡、查相结合等方法,对“五车”进行有效控制和围堵查扣。
(三)加强巡查,加大“五车”整治巡查和执法力度。
执法组要对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实施重点整治,依法查处“五车”等各种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部署,营造和谐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阐明“五车”非法行为对社会环境和交通秩序造成的影响与危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负责管控媒体、网络舆论信息,防止负面舆论扩大化。
(五)加强人员调配,扩充执法队伍力量。
由于“五车”整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常常在执法过程中顾此失彼,加大人员投入,确保“五车”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市民创造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
(六)建立“五车”整治执法经费和执法安全保障机制。
区政府拿出必要工作经费,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分局重点打击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给整治执法人员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五车”整治有效的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大局观念,严格按照区“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严禁出现有不和谐的声音和行为,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要与其他城区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你教育我放行”“你罚款我收缴”等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阻碍执法公务、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及闹事车主的不法要求,要依法严肃处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刚性,不能枉法迁就、放纵违法行为。每月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在慢车道、人行道上乱摆、乱停车辆的违章行为;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治安)部门要及时处置阻挠、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打击“五车”黑团伙;残联和民政要积极配合,掌握残疾人动态,做好残疾人就业推介安置和宣传教育工作及安抚工作。在整治中发现不依法行政、因整治不力出现“五车”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及时协调解决和提出整改意见,防止“五车”出现反弹。对不履行职责的,追究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安全保障力度。从严从快打击“五车”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暴力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特别是对“五车”非法营运中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为正常的执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四)做好应急防护。针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或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执法队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配齐执法装备。进行夜间行动的,要将反光锥、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装备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车辆进行曝光,同时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收集信息,加强报送。区城管办要注意收集每次“五车”整治行动的相关信息,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等工作,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报市“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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