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47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柳州市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事通办、一次办成
(一)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推进本级与上级之间、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镇。 )
(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专项行动。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并联审批服务,以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平台的推广应用为抓手,继续推进投资项目牵头受理、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改进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办事,推广“并联审批”、智能审批和智能监管,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7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全阶段审批”。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不动产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开发区管委会,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全面梳理各单位、各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布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力争到2018年底前70%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对部分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的情况进行“容缺审批”,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申请人在审批流程需要的时间内补齐欠缺的材料之后,审批窗口即可向其发放相关许可证照。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四)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推动不动产等复杂事项办理实现“一窗通办”,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对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五)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目标体系,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区编委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六)全面落实“一网通办”部署,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建立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事纵深发展。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上能办。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2018 年 6 月底前,认真梳理本部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同时登录通用软件3.0,将网上办理事项设置为允许在线办理,并报区政管办备案。2018 年 12 月底前,要确保按照自治区要求,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的电子证照和诚信信息数据,要尽快实现与自治区电子证照和诚信信息数据总库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或群众另行提供。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自治区将根据共享信息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布共享信息 “红黑榜” 。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七)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社区)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区政务服务中心以搬迁新址为契机,全面提升实体大厅建设,实现服务环境大提升、事项集中办理大提升、服务水平大提升,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八)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各地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九)加强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区直相关部门要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积极推动面向个人的事项能“就近办”。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区、镇、村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今年新建穿山、成团两个镇政务服务中心,并作为示范点带动全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大提升,确保2020年前全区所有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达到自治区的标准要求。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础设施、统一运行模式)和“三个标准化”(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标准化,事项办理、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要求,规范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及时完善办公设备,不断改善服务环境。通过规范进驻部门、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各镇,责任单位: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十)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一是加强日常纪律作风管理。严格纪律作风日巡查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从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员、短信评价平台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以专项督查、重点约谈为推手,对存在多头审批、体外循环、首问首办不到位、不一次性告知、不按时办结等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四零”服务创建活动(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开展创建“四零”服务公开承诺,签定创建“四零”服务承诺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服务方式,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用语,整肃仪容仪表,优化行为举止。区政务服务中心按季度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选树典型,通过示范引领、争先创优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窗口人员参观廉洁教育学校或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题片,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能力素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学习考察等形式,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审批业务、制度规范、网上审批操作、《行政许可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二、以“五公开”为重点,全面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举办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各镇、各单位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结合实际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定期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信息和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推进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有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辖区内各校招生人数统计表、招生名单)等信息。进一步推进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和办会程序中,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通过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牵头单位: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各镇、各单位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加强解读和引导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第一解读人”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均应进行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时制定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并同步在政府网站权威发布。解读时,语言文字要通俗易懂,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五)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关闭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将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整合和迁移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平台,统一管理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调整栏目框架优化网站布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牵头单位: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三、以强化监管为抓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推动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柳政发〔2016〕69号)文件精神,凡列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并达到集中交易标准的,必须纳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配合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完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各交易单位必须做到交易项目“应进必进”,提高集中交易项目进场效率,并做好交易备案和定期上报交易项目清单。加强和完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推动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动态管理,及时充实完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继续配合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的作用,提高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工贸局、区国土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区土储中心)
四、以党建为统领,强化督查和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促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增强机关和服务窗口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年”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抓好检查考核。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抓“四风”、转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等活动,强化窗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三)落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国务院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具体,定期督促指导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半年至少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一次以上,加强与区政管办的沟通协调,加强人员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整合各类力量,配齐配强人员,理顺工作机制。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业务培训、研讨交流。各镇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及时报送信息材料,反映工作亮点。区人民政府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继续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绩效加、扣分制度,确保完成上级的决策部署任务。对不作为的,将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附: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附件:
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一月份
1.迎接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
2.第四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工作
3.2017年政务服务工作星级评定
4.实现为办事群众免费复印
二月份
1.市绩效考评申请复核工作
2.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三月份
1.启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2.到外县区学习交流
四月份
1. 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 第一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暨季度考核工作
五月份
1.绩效指标的分解和布置工作
2.召开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3.到外县区学习交流
六月份
1.镇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检查评比工作
2.举办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3.开展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
七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第二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暨季度考核工作
八月份
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九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镇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检查评比工作
3.绩效迎检工作
十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绩效迎检工作,重点对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绩效材料进行检查
十一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绩效迎检工作,重点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绩效材料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镇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检查评比工作
3.绩效迎检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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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政策:
江政办发〔2018〕47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柳州市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事通办、一次办成
(一)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推进本级与上级之间、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镇。 )
(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专项行动。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并联审批服务,以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平台的推广应用为抓手,继续推进投资项目牵头受理、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改进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办事,推广“并联审批”、智能审批和智能监管,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7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全阶段审批”。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不动产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开发区管委会,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全面梳理各单位、各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布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力争到2018年底前70%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对部分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的情况进行“容缺审批”,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申请人在审批流程需要的时间内补齐欠缺的材料之后,审批窗口即可向其发放相关许可证照。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四)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推动不动产等复杂事项办理实现“一窗通办”,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对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五)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目标体系,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区编委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六)全面落实“一网通办”部署,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建立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事纵深发展。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都要实现网上能办。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2018 年 6 月底前,认真梳理本部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同时登录通用软件3.0,将网上办理事项设置为允许在线办理,并报区政管办备案。2018 年 12 月底前,要确保按照自治区要求,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的电子证照和诚信信息数据,要尽快实现与自治区电子证照和诚信信息数据总库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或群众另行提供。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自治区将根据共享信息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布共享信息 “红黑榜” 。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七)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社区)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区政务服务中心以搬迁新址为契机,全面提升实体大厅建设,实现服务环境大提升、事项集中办理大提升、服务水平大提升,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八)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各地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九)加强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区直相关部门要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积极推动面向个人的事项能“就近办”。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区、镇、村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今年新建穿山、成团两个镇政务服务中心,并作为示范点带动全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大提升,确保2020年前全区所有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达到自治区的标准要求。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础设施、统一运行模式)和“三个标准化”(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标准化,事项办理、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要求,规范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及时完善办公设备,不断改善服务环境。通过规范进驻部门、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各镇,责任单位: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十)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一是加强日常纪律作风管理。严格纪律作风日巡查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从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员、短信评价平台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以专项督查、重点约谈为推手,对存在多头审批、体外循环、首问首办不到位、不一次性告知、不按时办结等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四零”服务创建活动(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开展创建“四零”服务公开承诺,签定创建“四零”服务承诺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服务方式,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用语,整肃仪容仪表,优化行为举止。区政务服务中心按季度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选树典型,通过示范引领、争先创优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窗口人员参观廉洁教育学校或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题片,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能力素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学习考察等形式,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审批业务、制度规范、网上审批操作、《行政许可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二、以“五公开”为重点,全面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举办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各镇、各单位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结合实际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定期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信息和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推进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有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辖区内各校招生人数统计表、招生名单)等信息。进一步推进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和办会程序中,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通过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牵头单位: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各镇、各单位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加强解读和引导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第一解读人”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均应进行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时制定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并同步在政府网站权威发布。解读时,语言文字要通俗易懂,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五)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关闭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将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整合和迁移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平台,统一管理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调整栏目框架优化网站布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牵头单位: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政管办、各镇、各政府部门)
三、以强化监管为抓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推动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柳政发〔2016〕69号)文件精神,凡列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并达到集中交易标准的,必须纳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配合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完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各交易单位必须做到交易项目“应进必进”,提高集中交易项目进场效率,并做好交易备案和定期上报交易项目清单。加强和完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推动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动态管理,及时充实完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继续配合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的作用,提高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工贸局、区国土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区土储中心)
四、以党建为统领,强化督查和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促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增强机关和服务窗口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年”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抓好检查考核。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抓“四风”、转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等活动,强化窗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三)落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国务院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具体,定期督促指导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半年至少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一次以上,加强与区政管办的沟通协调,加强人员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整合各类力量,配齐配强人员,理顺工作机制。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业务培训、研讨交流。各镇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及时报送信息材料,反映工作亮点。区人民政府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继续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绩效加、扣分制度,确保完成上级的决策部署任务。对不作为的,将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区政管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政府部门)
附: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附件:
柳江区2018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一月份
1.迎接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
2.第四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工作
3.2017年政务服务工作星级评定
4.实现为办事群众免费复印
二月份
1.市绩效考评申请复核工作
2.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三月份
1.启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2.到外县区学习交流
四月份
1. 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 第一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暨季度考核工作
五月份
1.绩效指标的分解和布置工作
2.召开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3.到外县区学习交流
六月份
1.镇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检查评比工作
2.举办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3.开展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
七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第二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暨季度考核工作
八月份
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九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镇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检查评比工作
3.绩效迎检工作
十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绩效迎检工作,重点对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绩效材料进行检查
十一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绩效迎检工作,重点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绩效材料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
1.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学习培训
2.镇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检查评比工作
3.绩效迎检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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