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68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45号)要求,我区编制了《柳江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柳江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法定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相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柳江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应于2018年完成。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林业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以县级行政区域和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总体、以小班为调查单元,以满足各项林业规划和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二类调查成果是全国林地“一张图”实行“以图管地、以规划管地”的数据基础,是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考核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来源。
二、调查范围
本次二类调查涉及百朋、成团、三都、里高、进德、穿山、土博、拉堡等8个镇及冲马岭、鹿岭等2个林场。
三、调查任务
(一)以县级行政区域和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总体、以小班为调查单元,全面摸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综合分析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结构变化情况。
(二)评估森林经营成效,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意见。
(三)建立基于林地“一张图”的全区森林资源数据库,为提高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指导全区林业发展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四、调查内容
(一)对遥感影像图斑进行判读处理。
(二)地面样地调查。
(三)小班区划与地类、树种识别。
(四)小班地面补充调查。
(五)基于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的小班林分郁闭度、密度、平均胸径、平均数高、每公顷断面积、每公顷蓄积量、四旁树蓄积量等林分因子估测,以及小班自然地理环境信息提取。
(六)成果材料编制。
五、技术路线
采用高分遥感、机载激光雷达遥感和少量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采用高精度航空影像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进行小班区划和地类树种识别并进行实地核对和修正,通过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和地面样地数建模进行小班林分因子估测,通过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生成的DEM和历史调查资料提取小班自然地理环境属性信息和管理属性信息。
六、工作组织
二类调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林业局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技术方法和标准要求,特成立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玉秋静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里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覃炳学 区林业局局长
韦志培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陈思李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献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荣谋 区水利局局长
姚 远 区农业局局长
周立永 成团镇镇长
韦建良 土博镇镇长
覃汉谋 里高镇镇长
陈康志 穿山镇镇长
覃钊文 进德镇镇长
覃春前 百朋镇镇长
余文波 三都镇镇长
覃日亮 冲马岭林场场长
左覃豪 鹿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覃炳学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韦建财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林业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各镇、冲马岭林场、鹿岭林场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部署调查工作,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单位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审定调查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研究提出重大问题初步解决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抓好落实;组织开展调查成果审核工作,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等。
(二)各单位职责
1. 区林业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研究提出重大问题初步解决方案,向领导小组、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提交成果材料。
2. 区国土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有关土地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各项地类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3. 区农业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有关农用地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4. 区水利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有关水体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5. 区住建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城镇规划界线与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6. 区发改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项目规划用地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项目规划用地界线、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7. 区财政局: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二类调查经费,并做好技术服务采购指导,安排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8. 各镇政府:协助配合区林业局开展好外业调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安排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9. 林场:协助配合区林业局开展好各自林场的外业调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七、进度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6月底完成工作方案制定;2018年7—11月完成小班区划、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及处理、地面调查;2018年11—12月完成数据处理。
八、经费保障
区林业局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开展调查工作,或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调查工作。调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财政部门按照《广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安排工作经费。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类调查是林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调查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多,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进度控制。区林业局做好调查单位工作进度的监督工作,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度。
(四)加强质量控制。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规定开展调查工作,准确把握调查重点。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大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对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五)加强数据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和共享规定,切实做好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尊重相关技术产权和利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 6日印发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关联政策:
江政办发〔2018〕68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45号)要求,我区编制了《柳江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柳江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法定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相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柳江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应于2018年完成。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林业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以县级行政区域和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总体、以小班为调查单元,以满足各项林业规划和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二类调查成果是全国林地“一张图”实行“以图管地、以规划管地”的数据基础,是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考核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来源。
二、调查范围
本次二类调查涉及百朋、成团、三都、里高、进德、穿山、土博、拉堡等8个镇及冲马岭、鹿岭等2个林场。
三、调查任务
(一)以县级行政区域和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总体、以小班为调查单元,全面摸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综合分析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结构变化情况。
(二)评估森林经营成效,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意见。
(三)建立基于林地“一张图”的全区森林资源数据库,为提高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指导全区林业发展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四、调查内容
(一)对遥感影像图斑进行判读处理。
(二)地面样地调查。
(三)小班区划与地类、树种识别。
(四)小班地面补充调查。
(五)基于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的小班林分郁闭度、密度、平均胸径、平均数高、每公顷断面积、每公顷蓄积量、四旁树蓄积量等林分因子估测,以及小班自然地理环境信息提取。
(六)成果材料编制。
五、技术路线
采用高分遥感、机载激光雷达遥感和少量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采用高精度航空影像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进行小班区划和地类树种识别并进行实地核对和修正,通过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和地面样地数建模进行小班林分因子估测,通过机载激光雷达数据生成的DEM和历史调查资料提取小班自然地理环境属性信息和管理属性信息。
六、工作组织
二类调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林业局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技术方法和标准要求,特成立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玉秋静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里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覃炳学 区林业局局长
韦志培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陈思李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献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荣谋 区水利局局长
姚 远 区农业局局长
周立永 成团镇镇长
韦建良 土博镇镇长
覃汉谋 里高镇镇长
陈康志 穿山镇镇长
覃钊文 进德镇镇长
覃春前 百朋镇镇长
余文波 三都镇镇长
覃日亮 冲马岭林场场长
左覃豪 鹿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覃炳学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韦建财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林业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各镇、冲马岭林场、鹿岭林场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部署调查工作,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单位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审定调查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研究提出重大问题初步解决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抓好落实;组织开展调查成果审核工作,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等。
(二)各单位职责
1. 区林业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研究提出重大问题初步解决方案,向领导小组、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提交成果材料。
2. 区国土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有关土地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各项地类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3. 区农业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有关农用地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4. 区水利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有关水体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5. 区住建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城镇规划界线与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6. 区发改局:按照调查要求,提供项目规划用地材料,与区林业局做好项目规划用地界线、林业用地界线确认对接,安排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7. 区财政局: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二类调查经费,并做好技术服务采购指导,安排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8. 各镇政府:协助配合区林业局开展好外业调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安排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9. 林场:协助配合区林业局开展好各自林场的外业调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审核。
七、进度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6月底完成工作方案制定;2018年7—11月完成小班区划、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及处理、地面调查;2018年11—12月完成数据处理。
八、经费保障
区林业局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开展调查工作,或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调查工作。调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财政部门按照《广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安排工作经费。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类调查是林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调查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多,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进度控制。区林业局做好调查单位工作进度的监督工作,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度。
(四)加强质量控制。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规定开展调查工作,准确把握调查重点。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大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对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五)加强数据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和共享规定,切实做好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尊重相关技术产权和利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 6日印发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桂ICP备18004841号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