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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8〕73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7-31 17:10   |

江政办发〔201873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0)、《关于印发推进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4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财综〔20155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财综〔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中组织供给,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的市场交易行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政社分开、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的要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推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按照规范、统一、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公开购买服务具体项目和内容。严格程序,以竞争性方式为主择优选择公共服务供给方,并建立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2.强化预算,权责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事定费,严格并强化预算约束。明确服务购买方、供给方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明确服务各有关部门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3.加强监管,注重绩效。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细化验收标准,强化日常监管考核,确保供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结合我区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等系列改革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按照选择试点、扩大范围、全面覆盖的步骤积极、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1.2017年探索规范。明确改革方向,确立基本行为规范,开展宣传发动,切实做好试点前期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化、规范化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

 2.2018年试点扩面。优先选择部分公共性和公益性强、购买意愿足、市场供给条件比较成熟、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初步构建起统一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

3.2019年全面推广。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政府职能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二、基本内容

   (一)购买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全区各行政机关和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二)供给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供给主体(以下简称供给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供给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组织提供、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司法审判以及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不适合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服务项目外,下列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市场组织供给:

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旅游服务、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妇女基本公共服务、妇女权益维护及法律援助、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三农、公共气象服务等领域。

2.社会治理服务事项。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安监所、监狱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社会戒毒(康复)、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

3.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

4.技术服务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等领域。

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等领域。

6.其他适宜由市场供给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指导目录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履职需要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及时动态调整全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符合政府采购规范标准的服务项目要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服务类)中。

三、购买程序

(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编制。购买主体应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结合本年度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民生优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同步编制本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年度购买服务计划,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审核和批复。财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复。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购买主体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按规定通过本部门信息公开栏和部门门户网站、广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需要购买服务项目的资金安排、服务标准、评价方法等内容。

(四)政府购买服务供给主体的选定。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给主体。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各部门要及时与确定的供给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期限、范围、数量、质量、价格、绩效目标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将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项目实施。服务供给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购买主体要对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四、资金管理

(一)预算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要求办理。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支付的资金,由各部门依据购买服务合同按现行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也可以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不同形式,由财政部门审核购买服务合同后采取其他支付方式。

对实行购买服务后工作任务减少了的购买主体,要及时调整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逐步将养人支出转向办事支出,避免产生既养人养事两头占现象。同时要防止购买主体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转嫁给市场供给方承担。

(二)绩效管理

购买主体要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实施购买前,要认真制订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尽量细化考核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项目实时绩效跟踪;项目结束后,要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服务质量、协作状况等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安排购买服务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工商、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1.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牵头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进行审核。

2.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合理界定,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衔接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进行审核。

3.民政、工商质监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核实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向购买主体提供社会组织名录。

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购买主体负责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公开本部门经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对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考核评估和验收。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财政、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防止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现象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社会组织,可给予表彰。同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供给主体,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性。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探索和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柳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4

附件

柳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代码/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6类)

66款)

  503 项)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24

01

基本公共教育类

0101

公共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推广服务

0102

公共教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0103

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

0104

公共教育成果质量评估

0105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

0106

全区性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0107

公共教育考核与评估

0108

政府组织的重大教育辅助性工作

0109

政府组织的教育交流合作服务

0110

教育成果推广应用服务

01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教育服务

02

劳动就业服务类

0201

劳动就业规划、就业服务规划、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0202

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社区就业援助 “一对一”帮扶、就业服务专题活动、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

0203

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服务

0204

就业和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

0205

农村劳动力转移辅助性工作

0206

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0207

职业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职业培训项目第三方考评验收

0208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估考核、高技能人才培养组织与实施、技工院校管理与服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考评与验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与实施

0209

创业型城市、街道 (乡镇)、社区创建第三方评估

0210

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

0211

全区统一的公益性就业(社保)电话咨询服务

0212

职业资格证书打印

0213

创业服务、创业大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0214

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运营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021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研究、咨询、培训及宣传服务

02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服务

0217

劳动监察执法、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及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等

0218

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项目(非教育口)考评验收

0219

企业薪酬调查

0220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就业服务

03

人才服务类

0301

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

0302

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服务

0303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0304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宣传、就业指导、专项活动及公益性招聘活动

0305

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辅助性管理工作

0306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列入政府计划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0307

公益性网上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030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0309

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第三方调查及第三方就业评估

0310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规划大赛

0311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人才服务

04

社会保险类

0401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0402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0403

社会保险类法律事务服务

0404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0405

社会保险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0406

社会保险和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服务、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安全管理巡查

0407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印刷与邮寄、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

0408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保险类服务

05

社会救助类

0501

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宣传服务

0502

对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以及灾情信息的收集、核实

0503

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建设及维护

0504

社会救助的组织与实施等辅助性工作 (包括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群众转移安置、救助款物管理等)

0505

公办救助机构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0506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应急救助培训

0507

政府开展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训

0508

特困人员日间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

050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0510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

0511

大学生返乡志愿服务千所儿童家园活动

0512

“三留守”和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服务、服务队伍建设

0513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救助服务

06

社会福利类

0601

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0602

公办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0603

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0604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0605

政府委托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

0606

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0607

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0608

福利机构老年人、孤残儿童康复、托养(照料)服务

0609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0610

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庇护、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关系调解和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

0611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服务

A 0612

收养人的婚姻家庭状况、经济情况、性格心理,与被收养人的相适度等进行评估

0613

生态安葬相关辅助服务

A 0614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服务

07

基本养老服务类

0701

基本养老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0702

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0703

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

0704

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

0705

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0706

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0707

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0708

基层老年协会提供的养老互助服务

0709

养老专职公益服务

0710

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服务

08

优抚安置服务类

0801

优抚安置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0802

残疾军人辅具改造服务

0803

优抚安置设施维护服务

0804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0805

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806

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行为干预、社会工作等专业服务

0807

其他政府委托的优抚安置服务

09

基本医疗卫生类

0901

基本医疗卫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宣传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

0902

政府组织的基本医疗卫生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性工作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0903

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

0904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医疗机构应急救助处置等辅助性服务

0905

对灾害事故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的辅助性工作

0906

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

0907

公共卫生状况的评估

0908

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与推广

0909

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0910

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

0911

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

0912

食品安全标准规划、研究咨询及宣传

0913

卫生计生抽检等相关技术辅助服务

0914

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第三方评审服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评审及项目评估考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专项检查、年度协议管理考核及分级管理考核评审、“三个目录”标准库的维护、定点医药机构满意度调查

0915

其他政府委托的医疗卫生服务

10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类

1001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影视宣传制作服务

1002

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

1003

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1004

其他政府委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

11

基本住房保障类

1101

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1102

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信息采集与管理辅助性工作

1103

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

1104

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1105

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1106

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

1107

保障性住房筹集服务

1108

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服务

1109

农村危房等级的核定、验收

1110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入户调查服务

1111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评审

1112

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

1113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安置住房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1114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115

其他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

12

公共文化类

1201

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1202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1203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

1204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

1205

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

1206

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

1207

政府组织的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1208

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和服务

1209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和免费开放

1210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承办

12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文化服务

1212

其它政府文化治理事务服务事项

13

公共体育类

1301

公共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1302

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1303

公共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1304

政府组织的体育职业技能再培训

1305

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质测试及指导服务

1306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管、评估等服务

1307

政府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1308

代表政府组队参加上级政府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1309

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队伍的教育培训

1310

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

1311

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

1312

体育社会组织监管、评估等服务

1313

公共体育服务的其他项目

1314

全区青少年单项锦标赛

1315

全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1316

其他政府委托的体育类服务

14

旅游服务费

1401

公益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1402

公共旅游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1403

公益性旅游产品的创作与传播

1404

政府委托的其他旅游服务

15

基本公共安全

服务类

1501

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

1502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

1503

社会治安辅助服务

1504

交通安全辅助服务

1505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1506

校园安全辅助服务和校车服务

150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辅助性服务

1508

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服务

1509

电梯安全辅助服务

1510

公共安全大数据的收集和应用研判

151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

1512

社会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

1513

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16

公共法律服务费

1601

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政策的研究、咨询、宣传及培训服务

1602

公益法治文化活动

1603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咨询、培训、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604

重大园区、经济带等法律服务团咨询培训、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605

信访接待法律服务

1606

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实施服务

1607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及维护

1608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609

公证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610

公证业务咨询、宣传及培训服务

1611

司法鉴定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宣传及培训服务

1612

法律援助规划及政策研究服务

1613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服务

1614

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与咨询

1615

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维护

1616

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1617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训

1618

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服务

17

妇女基本公共服务类

1701

婚姻家庭建设(辅导、咨询、调解服务)

1702

文明家风宣传、家庭教育活动

1703

家政培训“大篷车”进村(社区)宣传活动

1704

妇女社会组织培育和孵化

1705

妇联宣传网络建设和新媒体宣传

1706

政府委托的其他妇女基本公共服务

18

妇女权益维护及法律援助类

1801

妇女权益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情况调研、政策研究

1802

妇女儿童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宣传

1803

妇女维权服务

1804

妇女维权服务队伍的培训

1805

其他政府委托的妇女权益维护及法律援助

19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类

1901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190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其项目的第三方评估

1903

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心理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适应评估

1904

公益性助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905

残疾人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辅助性工作

1906

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1907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1908

残疾人照料服务

1909

残疾人就业培训与岗位提供服务

1910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19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20

环境保护类

2001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2002

政府组织的资源环境评估服务

2003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2004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考核、监督检查

2005

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

2006

生态环境事故鉴定辅助性工作

2007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

2008

政府组织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工作

2009

政府组织的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技术服务工作

2010

国内外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2011

政府委托的环保展会、展览、论坛等服务

2012

政府委托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宣传推广等服务

2013

城乡街道环境卫生服务

2014

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

2015

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服务

2016

其他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服务

21

交通运输类

2101

交通运输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2102

政府组织的交通运输人才培训

2103

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2104

政府委托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服务

2105

公共交通项目设计、安全审查服务

2106

公共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评审服务

2107

交通信息化咨询、设计、建设、检测评估及运维服务

2108

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项目技术支持、交流与成果推广服务

2109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服务

2110

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服务

2111

道路运输专项调查及相应的分析服务

2112

公路服务事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和检测、公路信息服务等服务事项。

2113

水路服务事项。包括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扫床、整治建筑物维护、航道设备(除航标外)保养维护和维修、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检测维护、水路信息服务等服务事项。

2114

运输服务事项。包括公路客运场站运营管理、农村客运渡口渡运服务、城市客运场站枢纽运营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农村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运营管理、客运公交信息服务、货物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信息服务与运行管理等服务事项。

2115

其他政府委托的交通运输服务

22

服务三农类

2201

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2202

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

2203

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项目实施与管理

2204

政府委托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服务

2205

政府组织的农民种养技能培训及指导

2206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2207

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

2208

政府组织的三农灾害性救助辅助性工作

2209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2210

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辅助性工作

2211

农产品成本调查

2212

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

2213

其他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事项

A23

公共气象服务

A2301

公共设施防雷安全检测服务

A2302

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制作、发布与传播

A2303

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A2304

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

A2305

气象灾害辅助监测及灾情调查

A2306

新建项目防雷跟踪检测机竣工验收

A2307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A2308

气象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A2309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气象服务

24

其他

其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社会治理服务事项

16

01

区划地名管理类

0101

区划地名界线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维护

0102

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管理

0103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界桩设置管理维护

01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

02

社会组织管理类

0201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

宣传服务

0202

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

0203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204

政府开展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

0205

社会组织评估

0206

政府委托的对社会组织的绩效评估、第三方测评

0207

政府购买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

0208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02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03

社区事务类

0301

社区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及宣传服务

0302

政府委托的社区调查、社区管理服务信息收集

0303

政府委托的扶老助残、困难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心理疏导与慰藉、防灾减灾等社区服务项目组织与实施

0304

政府委托的社区人才培训

0305

政府委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

0306

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

0307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设

施的管理与维护

0308

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3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

04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类

0401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规划、政策研究和宣传服务

0402

政府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人才培养

0403

政府委托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0404

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405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0406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05

慈善救济类

0501

慈善救济的引导政策研究服务

0502

慈善救济监管及服务

0503

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

0504

政府委托的慈善公益宣传

0505

捐助站辅助性服务工作

0506

政府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评估和对慈善组织评估

05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服务

06

公益服务类

0601

政府举办的公益服务的组织实施辅助性工作

0602

公益项目的策划和组织

0603

公益服务绩效评价

06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益服务

07

人民调解类

0701

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0702

人民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

0703

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

0704

其他政府委托的人民调解服务

08

社区矫正类

0801

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0802

政府设立的社区矫正中心的维护与管理服务

0803

政府委托的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

0804

被矫正人员信息的收集等辅助性工作

0805

政府委托的矫正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培训

0806

社区矫正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0807

被矫正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

0808

政府委托的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08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矫正服务

09

安置帮教类

0901

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0902

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0903

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包括职业技能、就业、心理咨询等指导)

0904

安置帮教基地日常维护

0905

临时安置、紧急救助事项

09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事项

10

公安监所类

1001

公安监所相关刑事、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002

公安监管信息化运维服务

1003

公安监所场所安全管理服务

1004

被监管人员心理矫正康复辅助服务

1005

被监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006

公安监所专业化医疗服务

1007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安监所服务

11

监狱管理类

1101

监狱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102

服刑人员信息的收集、采集、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1103

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2

强制隔离戒毒类

1201

强制隔离戒毒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202

戒毒信息化运维服务

1203

戒毒场所安全管理服务

1204

戒毒质量调查、统计、考评服务

1205

戒毒心理矫治康复辅助服务

1206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207

戒毒人员医疗服务

1208

戒毒人员医疗保险服务

1209

戒毒场所安全生产辅导服务

1210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的收集、采集、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13

社区戒毒(康复)类

1301

社区戒毒(康复)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302

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安全管理服务

1303

社区戒毒(康复)质量调查、统计、考评服务

1304

社区戒毒(康复)心理矫治康复辅助服务

1305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306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医疗服务

1307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医疗保险服务

1308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信息的收集、采集、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14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类

1401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工作政策研究、咨询、宣传、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评估等服务

1402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策划及组织、绩效评价

1403

政府组织的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工作

1404

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1405

城市综合执法场所管理服务

1406

城市环境监测服务

1407

政府委托的其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性工作

15

公共公益宣传类

1501

政策法规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1502

公共宣传、公益性宣传规划研究

1503

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

1504

政府宣传人才队伍的培训

1505

宣传效果评估

15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宣传服务

16

其他

其他政府社会治理事务服务事项

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3

C01

行业、职业资格认定类

0101

行业从业资格标准和政策研究服务

0102

政府组织的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

0103

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制定辅助性工作

0104

从业资格认定纠纷的技术服务及调解处理

0105

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行业准入条件审核

0106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辅助性工作

02

处理行业投诉类

0201

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C0202

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 (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

0203

政府委托开展的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

02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03

其他

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技术服务事项

9

01

科研类

0101

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0102

基础性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

0103

基础性科学人才再培训

0104

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0105

科研能力管理与评估

0106

政府组织的科研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0107

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

0108

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

01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科研服务

02

行业规划类

0201

政府组织的行业布局等总体规划研究服务

0202

政府委托的专项性规划的研究

0203

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评估服务

02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服务

03

行业规范类

0301

政府组织的行业规范研究服务

0302

政府开展的行业规范评估

0303

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服务

0304

行业规范(标准)的宣传推广服务

03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范服务

04

行业调查类

0401

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

0402

政府组织的经营状况调查

0403

政府组织的社会诚信度调查

0404

政府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调查

0405

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

0406

政府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

0407

质量兴桂战略服务质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0408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调查服务

05

行业统计分析类

0501

行业统计指标研究、制订等辅助性工作

0502

政府组织的发展评估

0503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06

资产评估类

0601

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

0602

其他政府委托的资产评估服务

07

检验/检疫/检测类

070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0702

产品强制检验辅助性工作

0703

强制性卫生检疫辅助性工作

0704

区域性防范疫情开展的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

0705

强制性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

0706

量值传递辅助工作

07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检验、检疫、检测服务

08

监测服务类

080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

0802

自然环境监测辅助服务

0803

社会治理监测辅助服务

0804

经济运行监测辅助性工作

0805

公共医疗卫生监测

0806

社会发展监测

0807

全区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

0808

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

09

其他

其他技术服务事项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

性事项

13

01

法律服务类

0101

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法律服务

0102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0103

政府法律咨询服务

0104

政府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 (含文书和证明)

0105

行政调解辅助性工作

0106

司法救助辅助性工作

0107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论证辅助工作

0108

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服务

02

课题研究类

0201

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

0202

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

0203

党史党建专项性课题研究

0204

课题研究调研、征集资料、编纂、出版、发行以及研究、宣传推广等成果转化服务

02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服务

03

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类

0301

立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2

行政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3

司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调研、草拟、论证工作

04

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类

0401

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0402

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0403

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

0404

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

0405

其他政府委托的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

05

监督类

0501

人大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2

行政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3

司法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5

行政执法相关辅助服务

0506

重大事项的第三方监督

05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6

评估类

0601

行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实施效果等政策评估服务

0602

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重大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项目评估服务

0603

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

0604

“十三五”中期规划评估

0605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0606

土地增值税清算

0607

立法评估服务

0608

房屋、车辆、机械设备等特殊标的物相关的鉴定评估服务

0609

矿产、土地及水资源(耕地、林地、河流等)等特殊标的物相关的勘察评估服务

0610

其他政府委托的评估服务

07

绩效评价类

0701

政策实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0702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0703

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0704

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

0705

其他政府委托的绩效评价服务

08

工程服务类

0801

公共工程规划

0802

公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拟辅助性工作

0803

公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辅助性工作

0804

公共工程的概 (预)、结 (决)算审核工作

0805

公共工程评价

08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工程管理服务

09

项目评审类

0901

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0902

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

0903

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服务

0904

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

0905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

090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第三方评审服务

0907

其他政府委托的评审服务

10

咨询类

1001

立法咨询

1002

司法咨询

1003

行政咨询

1004

工程咨询、PPP项目咨询、投融资项目咨询

1005

其他政府委托的咨询服务

11

技术业务培训类

1101

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1102

其他政府委托的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12

审计服务类

1201

因审计力量不足聘请审计人员服务

1202

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

1203

其他政府委托的审计服务

13

其他

1301

车辆租赁服务(公务出行)

1302

土地收储中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

1303

开展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监审聘请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

1304

政府组织的考试考务辅助性服务工作

1305

公务员远程培训网络课件设计和开发

1306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1307

政府委托的代理记账服务

1308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物业管理、出版印刷、安全、档案管理服务等)

1309

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

其他事项

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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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8〕73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7-31 17:10   

江政办发〔201873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0)、《关于印发推进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4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财综〔20155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财综〔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中组织供给,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的市场交易行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政社分开、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的要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推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按照规范、统一、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公开购买服务具体项目和内容。严格程序,以竞争性方式为主择优选择公共服务供给方,并建立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2.强化预算,权责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事定费,严格并强化预算约束。明确服务购买方、供给方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明确服务各有关部门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3.加强监管,注重绩效。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细化验收标准,强化日常监管考核,确保供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结合我区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等系列改革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按照选择试点、扩大范围、全面覆盖的步骤积极、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1.2017年探索规范。明确改革方向,确立基本行为规范,开展宣传发动,切实做好试点前期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化、规范化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

 2.2018年试点扩面。优先选择部分公共性和公益性强、购买意愿足、市场供给条件比较成熟、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初步构建起统一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

3.2019年全面推广。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政府职能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二、基本内容

   (一)购买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全区各行政机关和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二)供给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供给主体(以下简称供给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供给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组织提供、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司法审判以及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不适合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服务项目外,下列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市场组织供给:

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旅游服务、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妇女基本公共服务、妇女权益维护及法律援助、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三农、公共气象服务等领域。

2.社会治理服务事项。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安监所、监狱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社会戒毒(康复)、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

3.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

4.技术服务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等领域。

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等领域。

6.其他适宜由市场供给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指导目录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履职需要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及时动态调整全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符合政府采购规范标准的服务项目要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服务类)中。

三、购买程序

(一)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编制。购买主体应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结合本年度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民生优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同步编制本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年度购买服务计划,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审核和批复。财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复。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购买主体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按规定通过本部门信息公开栏和部门门户网站、广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需要购买服务项目的资金安排、服务标准、评价方法等内容。

(四)政府购买服务供给主体的选定。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给主体。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各部门要及时与确定的供给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期限、范围、数量、质量、价格、绩效目标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将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项目实施。服务供给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购买主体要对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四、资金管理

(一)预算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要求办理。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支付的资金,由各部门依据购买服务合同按现行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支付;也可以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不同形式,由财政部门审核购买服务合同后采取其他支付方式。

对实行购买服务后工作任务减少了的购买主体,要及时调整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逐步将养人支出转向办事支出,避免产生既养人养事两头占现象。同时要防止购买主体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转嫁给市场供给方承担。

(二)绩效管理

购买主体要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实施购买前,要认真制订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尽量细化考核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项目实时绩效跟踪;项目结束后,要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服务质量、协作状况等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安排购买服务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工商、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1.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牵头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进行审核。

2.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合理界定,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衔接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目录进行审核。

3.民政、工商质监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核实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向购买主体提供社会组织名录。

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购买主体负责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公开本部门经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对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考核评估和验收。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财政、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防止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现象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社会组织,可给予表彰。同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供给主体,三年之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性。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探索和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柳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4

附件

柳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代码/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6类)

66款)

  503 项)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24

01

基本公共教育类

0101

公共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推广服务

0102

公共教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0103

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

0104

公共教育成果质量评估

0105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

0106

全区性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0107

公共教育考核与评估

0108

政府组织的重大教育辅助性工作

0109

政府组织的教育交流合作服务

0110

教育成果推广应用服务

01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教育服务

02

劳动就业服务类

0201

劳动就业规划、就业服务规划、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0202

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社区就业援助 “一对一”帮扶、就业服务专题活动、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

0203

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服务

0204

就业和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

0205

农村劳动力转移辅助性工作

0206

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0207

职业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职业培训项目第三方考评验收

0208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估考核、高技能人才培养组织与实施、技工院校管理与服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考评与验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与实施

0209

创业型城市、街道 (乡镇)、社区创建第三方评估

0210

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

0211

全区统一的公益性就业(社保)电话咨询服务

0212

职业资格证书打印

0213

创业服务、创业大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0214

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运营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021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研究、咨询、培训及宣传服务

02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服务

0217

劳动监察执法、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及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等

0218

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项目(非教育口)考评验收

0219

企业薪酬调查

0220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就业服务

03

人才服务类

0301

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

0302

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服务

0303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0304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宣传、就业指导、专项活动及公益性招聘活动

0305

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辅助性管理工作

0306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列入政府计划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0307

公益性网上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030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0309

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第三方调查及第三方就业评估

0310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规划大赛

0311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人才服务

04

社会保险类

0401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0402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0403

社会保险类法律事务服务

0404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0405

社会保险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0406

社会保险和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服务、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安全管理巡查

0407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印刷与邮寄、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

0408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保险类服务

05

社会救助类

0501

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宣传服务

0502

对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以及灾情信息的收集、核实

0503

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建设及维护

0504

社会救助的组织与实施等辅助性工作 (包括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群众转移安置、救助款物管理等)

0505

公办救助机构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0506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应急救助培训

0507

政府开展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训

0508

特困人员日间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

0509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0510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护理人员培训

0511

大学生返乡志愿服务千所儿童家园活动

0512

“三留守”和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服务、服务队伍建设

0513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救助服务

06

社会福利类

0601

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0602

公办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0603

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0604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0605

政府委托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

0606

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0607

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0608

福利机构老年人、孤残儿童康复、托养(照料)服务

0609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0610

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庇护、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关系调解和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

0611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服务

A 0612

收养人的婚姻家庭状况、经济情况、性格心理,与被收养人的相适度等进行评估

0613

生态安葬相关辅助服务

A 0614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服务

07

基本养老服务类

0701

基本养老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0702

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0703

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

0704

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

0705

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0706

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0707

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0708

基层老年协会提供的养老互助服务

0709

养老专职公益服务

0710

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服务

08

优抚安置服务类

0801

优抚安置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0802

残疾军人辅具改造服务

0803

优抚安置设施维护服务

0804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0805

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806

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行为干预、社会工作等专业服务

0807

其他政府委托的优抚安置服务

09

基本医疗卫生类

0901

基本医疗卫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宣传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

0902

政府组织的基本医疗卫生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性工作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0903

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

0904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医疗机构应急救助处置等辅助性服务

0905

对灾害事故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的辅助性工作

0906

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

0907

公共卫生状况的评估

0908

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与推广

0909

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0910

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

0911

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

0912

食品安全标准规划、研究咨询及宣传

0913

卫生计生抽检等相关技术辅助服务

0914

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第三方评审服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评审及项目评估考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专项检查、年度协议管理考核及分级管理考核评审、“三个目录”标准库的维护、定点医药机构满意度调查

0915

其他政府委托的医疗卫生服务

10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类

1001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影视宣传制作服务

1002

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

1003

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1004

其他政府委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

11

基本住房保障类

1101

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1102

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信息采集与管理辅助性工作

1103

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

1104

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1105

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1106

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

1107

保障性住房筹集服务

1108

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服务

1109

农村危房等级的核定、验收

1110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入户调查服务

1111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评审

1112

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

1113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安置住房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1114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115

其他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

12

公共文化类

1201

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1202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1203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

1204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

1205

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

1206

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

1207

政府组织的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1208

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和服务

1209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和免费开放

1210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承办

12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文化服务

1212

其它政府文化治理事务服务事项

13

公共体育类

1301

公共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1302

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1303

公共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1304

政府组织的体育职业技能再培训

1305

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质测试及指导服务

1306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管、评估等服务

1307

政府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1308

代表政府组队参加上级政府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1309

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队伍的教育培训

1310

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

1311

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

1312

体育社会组织监管、评估等服务

1313

公共体育服务的其他项目

1314

全区青少年单项锦标赛

1315

全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1316

其他政府委托的体育类服务

14

旅游服务费

1401

公益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1402

公共旅游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1403

公益性旅游产品的创作与传播

1404

政府委托的其他旅游服务

15

基本公共安全

服务类

1501

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

1502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

1503

社会治安辅助服务

1504

交通安全辅助服务

1505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1506

校园安全辅助服务和校车服务

150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辅助性服务

1508

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服务

1509

电梯安全辅助服务

1510

公共安全大数据的收集和应用研判

151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

1512

社会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

1513

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16

公共法律服务费

1601

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政策的研究、咨询、宣传及培训服务

1602

公益法治文化活动

1603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咨询、培训、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604

重大园区、经济带等法律服务团咨询培训、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605

信访接待法律服务

1606

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实施服务

1607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及维护

1608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609

公证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610

公证业务咨询、宣传及培训服务

1611

司法鉴定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宣传及培训服务

1612

法律援助规划及政策研究服务

1613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服务

1614

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与咨询

1615

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维护

1616

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1617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训

1618

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服务

17

妇女基本公共服务类

1701

婚姻家庭建设(辅导、咨询、调解服务)

1702

文明家风宣传、家庭教育活动

1703

家政培训“大篷车”进村(社区)宣传活动

1704

妇女社会组织培育和孵化

1705

妇联宣传网络建设和新媒体宣传

1706

政府委托的其他妇女基本公共服务

18

妇女权益维护及法律援助类

1801

妇女权益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情况调研、政策研究

1802

妇女儿童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宣传

1803

妇女维权服务

1804

妇女维权服务队伍的培训

1805

其他政府委托的妇女权益维护及法律援助

19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类

1901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190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其项目的第三方评估

1903

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心理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适应评估

1904

公益性助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905

残疾人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辅助性工作

1906

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1907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1908

残疾人照料服务

1909

残疾人就业培训与岗位提供服务

1910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19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20

环境保护类

2001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2002

政府组织的资源环境评估服务

2003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2004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考核、监督检查

2005

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

2006

生态环境事故鉴定辅助性工作

2007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

2008

政府组织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工作

2009

政府组织的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技术服务工作

2010

国内外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2011

政府委托的环保展会、展览、论坛等服务

2012

政府委托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宣传推广等服务

2013

城乡街道环境卫生服务

2014

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

2015

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服务

2016

其他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服务

21

交通运输类

2101

交通运输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2102

政府组织的交通运输人才培训

2103

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2104

政府委托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服务

2105

公共交通项目设计、安全审查服务

2106

公共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评审服务

2107

交通信息化咨询、设计、建设、检测评估及运维服务

2108

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项目技术支持、交流与成果推广服务

2109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服务

2110

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服务

2111

道路运输专项调查及相应的分析服务

2112

公路服务事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和检测、公路信息服务等服务事项。

2113

水路服务事项。包括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扫床、整治建筑物维护、航道设备(除航标外)保养维护和维修、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检测维护、水路信息服务等服务事项。

2114

运输服务事项。包括公路客运场站运营管理、农村客运渡口渡运服务、城市客运场站枢纽运营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农村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运营管理、客运公交信息服务、货物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信息服务与运行管理等服务事项。

2115

其他政府委托的交通运输服务

22

服务三农类

2201

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2202

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

2203

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项目实施与管理

2204

政府委托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服务

2205

政府组织的农民种养技能培训及指导

2206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2207

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

2208

政府组织的三农灾害性救助辅助性工作

2209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2210

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辅助性工作

2211

农产品成本调查

2212

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

2213

其他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事项

A23

公共气象服务

A2301

公共设施防雷安全检测服务

A2302

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制作、发布与传播

A2303

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A2304

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

A2305

气象灾害辅助监测及灾情调查

A2306

新建项目防雷跟踪检测机竣工验收

A2307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A2308

气象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A2309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气象服务

24

其他

其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社会治理服务事项

16

01

区划地名管理类

0101

区划地名界线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维护

0102

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管理

0103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界桩设置管理维护

01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

02

社会组织管理类

0201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

宣传服务

0202

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

0203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204

政府开展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

0205

社会组织评估

0206

政府委托的对社会组织的绩效评估、第三方测评

0207

政府购买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

0208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02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03

社区事务类

0301

社区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及宣传服务

0302

政府委托的社区调查、社区管理服务信息收集

0303

政府委托的扶老助残、困难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心理疏导与慰藉、防灾减灾等社区服务项目组织与实施

0304

政府委托的社区人才培训

0305

政府委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

0306

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

0307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设

施的管理与维护

0308

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3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

04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类

0401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规划、政策研究和宣传服务

0402

政府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人才培养

0403

政府委托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0404

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0405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0406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05

慈善救济类

0501

慈善救济的引导政策研究服务

0502

慈善救济监管及服务

0503

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

0504

政府委托的慈善公益宣传

0505

捐助站辅助性服务工作

0506

政府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评估和对慈善组织评估

05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服务

06

公益服务类

0601

政府举办的公益服务的组织实施辅助性工作

0602

公益项目的策划和组织

0603

公益服务绩效评价

06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益服务

07

人民调解类

0701

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0702

人民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

0703

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

0704

其他政府委托的人民调解服务

08

社区矫正类

0801

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0802

政府设立的社区矫正中心的维护与管理服务

0803

政府委托的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

0804

被矫正人员信息的收集等辅助性工作

0805

政府委托的矫正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培训

0806

社区矫正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0807

被矫正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

0808

政府委托的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08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矫正服务

09

安置帮教类

0901

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0902

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0903

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包括职业技能、就业、心理咨询等指导)

0904

安置帮教基地日常维护

0905

临时安置、紧急救助事项

09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事项

10

公安监所类

1001

公安监所相关刑事、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002

公安监管信息化运维服务

1003

公安监所场所安全管理服务

1004

被监管人员心理矫正康复辅助服务

1005

被监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006

公安监所专业化医疗服务

1007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安监所服务

11

监狱管理类

1101

监狱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102

服刑人员信息的收集、采集、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1103

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2

强制隔离戒毒类

1201

强制隔离戒毒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202

戒毒信息化运维服务

1203

戒毒场所安全管理服务

1204

戒毒质量调查、统计、考评服务

1205

戒毒心理矫治康复辅助服务

1206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207

戒毒人员医疗服务

1208

戒毒人员医疗保险服务

1209

戒毒场所安全生产辅导服务

1210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的收集、采集、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13

社区戒毒(康复)类

1301

社区戒毒(康复)法规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1302

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安全管理服务

1303

社区戒毒(康复)质量调查、统计、考评服务

1304

社区戒毒(康复)心理矫治康复辅助服务

1305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1306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医疗服务

1307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医疗保险服务

1308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信息的收集、采集、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14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类

1401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工作政策研究、咨询、宣传、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评估等服务

1402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策划及组织、绩效评价

1403

政府组织的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工作

1404

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1405

城市综合执法场所管理服务

1406

城市环境监测服务

1407

政府委托的其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性工作

15

公共公益宣传类

1501

政策法规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1502

公共宣传、公益性宣传规划研究

1503

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

1504

政府宣传人才队伍的培训

1505

宣传效果评估

15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宣传服务

16

其他

其他政府社会治理事务服务事项

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3

C01

行业、职业资格认定类

0101

行业从业资格标准和政策研究服务

0102

政府组织的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

0103

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制定辅助性工作

0104

从业资格认定纠纷的技术服务及调解处理

0105

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行业准入条件审核

0106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辅助性工作

02

处理行业投诉类

0201

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C0202

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 (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

0203

政府委托开展的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

02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03

其他

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技术服务事项

9

01

科研类

0101

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0102

基础性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

0103

基础性科学人才再培训

0104

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0105

科研能力管理与评估

0106

政府组织的科研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0107

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

0108

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

01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科研服务

02

行业规划类

0201

政府组织的行业布局等总体规划研究服务

0202

政府委托的专项性规划的研究

0203

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评估服务

02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服务

03

行业规范类

0301

政府组织的行业规范研究服务

0302

政府开展的行业规范评估

0303

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服务

0304

行业规范(标准)的宣传推广服务

03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范服务

04

行业调查类

0401

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

0402

政府组织的经营状况调查

0403

政府组织的社会诚信度调查

0404

政府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调查

0405

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

0406

政府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

0407

质量兴桂战略服务质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0408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调查服务

05

行业统计分析类

0501

行业统计指标研究、制订等辅助性工作

0502

政府组织的发展评估

0503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06

资产评估类

0601

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

0602

其他政府委托的资产评估服务

07

检验/检疫/检测类

070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0702

产品强制检验辅助性工作

0703

强制性卫生检疫辅助性工作

0704

区域性防范疫情开展的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

0705

强制性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

0706

量值传递辅助工作

07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检验、检疫、检测服务

08

监测服务类

080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

0802

自然环境监测辅助服务

0803

社会治理监测辅助服务

0804

经济运行监测辅助性工作

0805

公共医疗卫生监测

0806

社会发展监测

0807

全区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

0808

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

09

其他

其他技术服务事项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

性事项

13

01

法律服务类

0101

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法律服务

0102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0103

政府法律咨询服务

0104

政府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 (含文书和证明)

0105

行政调解辅助性工作

0106

司法救助辅助性工作

0107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论证辅助工作

0108

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服务

02

课题研究类

0201

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

0202

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

0203

党史党建专项性课题研究

0204

课题研究调研、征集资料、编纂、出版、发行以及研究、宣传推广等成果转化服务

02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服务

03

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类

0301

立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2

行政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3

司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03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调研、草拟、论证工作

04

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类

0401

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0402

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0403

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

0404

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

0405

其他政府委托的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

05

监督类

0501

人大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2

行政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3

司法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505

行政执法相关辅助服务

0506

重大事项的第三方监督

05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06

评估类

0601

行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实施效果等政策评估服务

0602

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重大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项目评估服务

0603

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

0604

“十三五”中期规划评估

0605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0606

土地增值税清算

0607

立法评估服务

0608

房屋、车辆、机械设备等特殊标的物相关的鉴定评估服务

0609

矿产、土地及水资源(耕地、林地、河流等)等特殊标的物相关的勘察评估服务

0610

其他政府委托的评估服务

07

绩效评价类

0701

政策实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0702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0703

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0704

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

0705

其他政府委托的绩效评价服务

08

工程服务类

0801

公共工程规划

0802

公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拟辅助性工作

0803

公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辅助性工作

0804

公共工程的概 (预)、结 (决)算审核工作

0805

公共工程评价

08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工程管理服务

09

项目评审类

0901

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0902

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

0903

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服务

0904

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

0905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

090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第三方评审服务

0907

其他政府委托的评审服务

10

咨询类

1001

立法咨询

1002

司法咨询

1003

行政咨询

1004

工程咨询、PPP项目咨询、投融资项目咨询

1005

其他政府委托的咨询服务

11

技术业务培训类

1101

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1102

其他政府委托的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12

审计服务类

1201

因审计力量不足聘请审计人员服务

1202

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

1203

其他政府委托的审计服务

13

其他

1301

车辆租赁服务(公务出行)

1302

土地收储中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

1303

开展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监审聘请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

1304

政府组织的考试考务辅助性服务工作

1305

公务员远程培训网络课件设计和开发

1306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1307

政府委托的代理记账服务

1308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物业管理、出版印刷、安全、档案管理服务等)

1309

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

其他事项

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