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94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柳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发展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将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目标任务
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城乡居保扩面征缴、社保扶贫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规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人脸认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镇两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部署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对全区各镇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督促各镇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平台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区、镇社保经办机构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做好基金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稳定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级社保协管员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继续加强代扣代缴工作,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方式。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力争做到所有应缴费人员都签订协议,确保代扣代缴率均达90%以上,通过代扣代缴实现保费的缴纳,真正建立快捷有效的长期征缴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流畅。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区人社局定期通报各镇工作完成情况。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镇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证基金安全运行,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区人社局要按政策规定加大对基金收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区社保局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做好协议签订、代扣代缴、到账入账、待遇审核及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工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六)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转。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检查指导。
区财政局: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配合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相关信息数据,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区民政局:负责为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及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区农村五保、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区重度残疾、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向区政府申请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资金,并及时将当年代缴资金落实到位。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免费为社会保险开辟专栏,让此项惠民利民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促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区绩效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被考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年度绩效考核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统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草拟工作方案,布置全区扩面征缴工作。负责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并按规定做好基金管理,及时与财政相关部门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与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领导和协调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按本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解决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度运行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做好信息的通报和交流工作。
各挂点后盾单位:落实专人下到挂点村委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和基金征缴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挂点村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负责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按工作要求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录入。加强基金票据管理,不得发生票据丢失、毁损等现象。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做好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受理咨询、政策宣传、情况公示、举报等工作。
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收集本镇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父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把上一个年度符合代缴条件人员名单提交到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协助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做好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工作。
各社区、村(居)委: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通知参保人缴费(通知在代扣代缴存折存入足额保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存够足额保费,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按时完成。区政府将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部门、各镇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八)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将全年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阶段、工作进度及相应的标准拨付到位,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九)明确工作时间进度。10月底前整体基本完成任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和有关部门进行初检;年底进行全面检查,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中实际录入的数据及上报的纸质材料为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镇长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镇、挂点社区、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各挂点单位积极协助完成挂点村(居)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各镇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集中力量,采取定点、定时等方法和措施集中征缴,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全年任务在12月20日前100%完成。
(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开辟社会保险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对缴费年限长、缴费金额多、享受待遇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各镇结合实际,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文艺活动等措施加强宣传,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加强对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做到经办业务规范有序,流程运转顺畅。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依次对协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经办、协办人员精通政策,业务熟悉,能够完成经办业务。
附件:2018年柳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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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柳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发展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将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目标任务
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城乡居保扩面征缴、社保扶贫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规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人脸认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镇两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部署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对全区各镇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督促各镇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平台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区、镇社保经办机构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做好基金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稳定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级社保协管员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继续加强代扣代缴工作,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方式。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力争做到所有应缴费人员都签订协议,确保代扣代缴率均达90%以上,通过代扣代缴实现保费的缴纳,真正建立快捷有效的长期征缴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流畅。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区人社局定期通报各镇工作完成情况。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镇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证基金安全运行,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区人社局要按政策规定加大对基金收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区社保局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做好协议签订、代扣代缴、到账入账、待遇审核及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工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六)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转。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检查指导。
区财政局: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配合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相关信息数据,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区民政局:负责为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及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区农村五保、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区重度残疾、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向区政府申请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资金,并及时将当年代缴资金落实到位。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免费为社会保险开辟专栏,让此项惠民利民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促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区绩效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被考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年度绩效考核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统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草拟工作方案,布置全区扩面征缴工作。负责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并按规定做好基金管理,及时与财政相关部门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与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领导和协调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按本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解决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度运行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做好信息的通报和交流工作。
各挂点后盾单位:落实专人下到挂点村委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和基金征缴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挂点村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负责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按工作要求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录入。加强基金票据管理,不得发生票据丢失、毁损等现象。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做好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受理咨询、政策宣传、情况公示、举报等工作。
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收集本镇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父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把上一个年度符合代缴条件人员名单提交到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协助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做好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工作。
各社区、村(居)委: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通知参保人缴费(通知在代扣代缴存折存入足额保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存够足额保费,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按时完成。区政府将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部门、各镇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八)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将全年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阶段、工作进度及相应的标准拨付到位,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九)明确工作时间进度。10月底前整体基本完成任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和有关部门进行初检;年底进行全面检查,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中实际录入的数据及上报的纸质材料为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镇长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镇、挂点社区、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各挂点单位积极协助完成挂点村(居)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各镇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集中力量,采取定点、定时等方法和措施集中征缴,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全年任务在12月20日前100%完成。
(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开辟社会保险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对缴费年限长、缴费金额多、享受待遇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各镇结合实际,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文艺活动等措施加强宣传,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加强对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做到经办业务规范有序,流程运转顺畅。各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依次对协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经办、协办人员精通政策,业务熟悉,能够完成经办业务。
附件:2018年柳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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