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104号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
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按照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工作整体部署,为做好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2017年7月1日颁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目前以2016年版为参考,以国家最新评审细则为准)要求,结合我区基层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镇村三级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科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中医药工作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预防和保健需求,提高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确保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功。
三、工作原则
(一)优先原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利民、便民、惠民”的工作,对于解决目前我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在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制定、财政投入、技术准入、人才引进、设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要予以倾斜,以便大力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步伐。
(二)普遍原则。中医药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得到群众的认可。为此,要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气氛。
(三)重点原则。要保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利用本区中医药发展的特点和优势,保持和开发地方中医药资源,组织和开展中医药学术活动,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发展重点专科、研究重要专病;建设名院、开设名科、培养名医,吸引中医后备人才。
四、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详见附件1)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乡镇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健全区、镇、村共同推动中医药发展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我区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区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发挥医疗保险机构在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和激励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加强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监管制度。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
(二)开展中医药的常态化宣传工作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等途径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争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营造浓厚中医药文化氛围,引导城乡居民合理应用和选择接受中医药服务。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
1.积极完善城区、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区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区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区中医医院的龙头作用,中医医院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区人民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或超过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标准。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学会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2.加强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区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四)突出中医药重点专科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城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科、中医妇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城区级医院在特殊疾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队伍,提高中医药人才比例。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名医师培养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六)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达到使用中医和宣传中医的目的。
(七)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
依托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区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成立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动员工作会议,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区级各相关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准备及整理等工作。
(二)创建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1.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柳江区“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等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基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费的财政投入,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评估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发展系列宣传活动,让群众感受到中医药服务优势,接受中医药,提高普及率,为创建工作和中医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满意度和知晓度调查,针对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和对中医药服务知晓、满意问题实施整改。
(三)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2月份以后,具体时间由国家考核组定)
组织专家开展自查评估工作,接受柳州市卫生计生委专家组的评审,通过初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市卫生计生委整改意见对本单位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及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是柳州市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是惠民、利民工程,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好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全力保证创建工作一次性通过上级验收。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通过上级验收,成立由区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全区创建工作,审定创建工作方案,保障工作经费,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督查各部门、各乡镇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情况,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创建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韦明标同志兼任。各医疗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韦菲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覃金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
韦守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李燕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伟良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 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礽愉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董进成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覃金尧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明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韦建财 区林业局副局长
梧美克 区农业局副局长
刘玉葵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覃凤严 区中医医院院长
兰祖维 成团镇副镇长
曾 知 土博镇副镇长
覃爱梅 里高镇副镇长
覃金凤 穿山镇副镇长
韦美繁 进德镇人大副主席
姚子勇 百朋镇副镇长
覃奇表 三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麦毅松 拉堡镇副镇长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区政府办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区政府名义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协调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区发改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负责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涉及财政相关经费的筹集、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要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区科工贸局要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区编办要根据中医药机构编制标准及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认真抓好编制管理和使用,为中医药人才引进提供平台。
区人社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区食药监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药品质量和管理,加强中药药品市场管理,指导和支持健全中药药品供应网络,满足群众对中药药品需求。
区委宣传部、文体新广局要积极做好我区中医药工作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普及中医药的相关知识。
区林业局、农业局要引导和鼓励适合种植中草药的地区发展中草药种植。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各阶段特定因素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柳江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详见附件2),做好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中医相关经费的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完善评审的工作及档案资料。并定期对各医疗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单位及时按质按量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局做好中医药的宣传工作,协助挖掘民间中医药专长的人才。
(四)大力宣传,促进健康。各相关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治未病”理念,让城乡居民更好地认识中医中药,掌握中医防病保健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五)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区卫生计生局作为迎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迎检工作牵头抓总,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六)注重培训,提升水平。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关键是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进修培训。区中医医院是全区中医药临床培训基地和教学基地,在区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采取短期培训、专题讲座、临床教学、自学辅导等多种形式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养中医药人才。
附件: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
2.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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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8〕104号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
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按照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工作整体部署,为做好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2017年7月1日颁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目前以2016年版为参考,以国家最新评审细则为准)要求,结合我区基层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镇村三级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科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中医药工作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预防和保健需求,提高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确保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功。
三、工作原则
(一)优先原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利民、便民、惠民”的工作,对于解决目前我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在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制定、财政投入、技术准入、人才引进、设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要予以倾斜,以便大力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步伐。
(二)普遍原则。中医药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得到群众的认可。为此,要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气氛。
(三)重点原则。要保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利用本区中医药发展的特点和优势,保持和开发地方中医药资源,组织和开展中医药学术活动,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发展重点专科、研究重要专病;建设名院、开设名科、培养名医,吸引中医后备人才。
四、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详见附件1)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乡镇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健全区、镇、村共同推动中医药发展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我区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区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发挥医疗保险机构在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和激励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加强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监管制度。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
(二)开展中医药的常态化宣传工作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等途径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争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营造浓厚中医药文化氛围,引导城乡居民合理应用和选择接受中医药服务。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
1.积极完善城区、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区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区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区中医医院的龙头作用,中医医院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区人民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或超过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标准。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学会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2.加强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区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四)突出中医药重点专科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城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科、中医妇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城区级医院在特殊疾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队伍,提高中医药人才比例。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名医师培养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六)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达到使用中医和宣传中医的目的。
(七)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
依托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区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成立柳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动员工作会议,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区级各相关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准备及整理等工作。
(二)创建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1.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柳江区“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等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基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费的财政投入,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评估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发展系列宣传活动,让群众感受到中医药服务优势,接受中医药,提高普及率,为创建工作和中医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满意度和知晓度调查,针对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和对中医药服务知晓、满意问题实施整改。
(三)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2月份以后,具体时间由国家考核组定)
组织专家开展自查评估工作,接受柳州市卫生计生委专家组的评审,通过初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市卫生计生委整改意见对本单位中医药服务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改和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及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是柳州市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是惠民、利民工程,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好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全力保证创建工作一次性通过上级验收。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通过上级验收,成立由区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全区创建工作,审定创建工作方案,保障工作经费,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督查各部门、各乡镇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情况,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创建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韦明标同志兼任。各医疗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韦菲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覃金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
韦守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李燕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伟良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 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礽愉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董进成 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覃金尧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明标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韦建财 区林业局副局长
梧美克 区农业局副局长
刘玉葵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覃凤严 区中医医院院长
兰祖维 成团镇副镇长
曾 知 土博镇副镇长
覃爱梅 里高镇副镇长
覃金凤 穿山镇副镇长
韦美繁 进德镇人大副主席
姚子勇 百朋镇副镇长
覃奇表 三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麦毅松 拉堡镇副镇长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区政府办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区政府名义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协调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区发改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负责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涉及财政相关经费的筹集、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要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区科工贸局要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区编办要根据中医药机构编制标准及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认真抓好编制管理和使用,为中医药人才引进提供平台。
区人社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区食药监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药品质量和管理,加强中药药品市场管理,指导和支持健全中药药品供应网络,满足群众对中药药品需求。
区委宣传部、文体新广局要积极做好我区中医药工作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普及中医药的相关知识。
区林业局、农业局要引导和鼓励适合种植中草药的地区发展中草药种植。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各阶段特定因素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柳江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详见附件2),做好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中医相关经费的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完善评审的工作及档案资料。并定期对各医疗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单位及时按质按量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局做好中医药的宣传工作,协助挖掘民间中医药专长的人才。
(四)大力宣传,促进健康。各相关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治未病”理念,让城乡居民更好地认识中医中药,掌握中医防病保健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五)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区卫生计生局作为迎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迎检工作牵头抓总,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六)注重培训,提升水平。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关键是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进修培训。区中医医院是全区中医药临床培训基地和教学基地,在区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采取短期培训、专题讲座、临床教学、自学辅导等多种形式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养中医药人才。
附件: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
2.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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