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8〕1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我区城市景观,切实让市民群众从景观改造中受益,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同感,以良好的城市风貌和崭新的精神面貌向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献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发展战略,全面加快“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依据《柳州市主要门户路段景观提升规划研究》,开展我区柳堡路景观提升工作,努力展现柳江历史文化悠久、民俗文化突出的特色和城乡整洁秀美、生态宜居宜商的活力柳江新形象,为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城市景观。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以“拆违建、洁家具、修立面、整店面、覆绿化、平路面”为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
我区将在2018年11月底前以实现柳堡路沿线的城市景观提升为主要工作目标,分为A、B、C三个主要路段进行实施。
A段:拉堡镇农贸市场五岔路口(花红药业门口)——焦柳线下穿铁路桥处
B段:宜柳高速柳江出入口——柳州市飞乔体育公司路口处
C段:焦柳线下穿铁路桥处——柳州市飞乔体育公司路口处
三、工作内容
(一)建筑立面整治
1. 建筑立面改造
对沿线陈旧破损的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穿衣戴帽”或粉刷改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外墙刷漆或贴砖、窗户外加窗框、空调外机装饰和防盗网内置。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2. 增设施工围挡
对沿线的施工围墙、围挡采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装饰。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3. 广告牌匾整治
对沿线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和美化。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二)环境景观提升
1. 绿化增补
沿线补充加密绿化植被,强化对沿线低矮杂乱房屋的遮挡,设置奇石、绿化增补和草花美化装饰,在道路路口增加道路绿量、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形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2. 城市家具、小品布局
沿线适当增设移动花箱、垃圾桶、椅凳、景观小品。
牵头单位:区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拉堡镇。
3. 街头广场改造
五岔路口街头广场升级改造,通过园林绿化改造、增设健身器材、宣传栏、报刊亭和城市雕塑等,提升广场品质,改善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三)市政设施改善
1. 设施清理维护
对沿线脏污的街道环境小品、交通指示牌、护栏、隔离栏、环卫设施、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补充完善城市标识和道路隔离栏等设施。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住建局、柳江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
2. 修补路面
对沿线破损的道路、人行道设施进行维修改善,提升路面平整度,对市政配套设施(路灯杆)进行修复、更换,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相应的生态停车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3. 桥体立面清洁及美化
对沿线的铁路桥、立交桥和跨河桥立面进行清洁及护栏美化改造。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4. 公交车站清洗维护、增加服务设施
对沿线的公交站台进行清洁维护改造,更换站台设施。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四)违法建设清理
违法建设清理整治:拆除沿线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违章侵占绿地的,应尽快拆除,进行绿化建设。同时,对道路沿线利用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占道乱停乱放的情况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住建局、拉堡镇。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3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项目立项、方案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招标等必要手续,并确定施工单位,以保障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4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景观提升工作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手绘墙画、文化长廊等形式进行宣传植入,设置办公电脑屏保、LED电子显示屏、楼层贴、电梯楼道走廊、公共绿地、宣传画框、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政务微博、点对点短信等高效环保方式进行景观提升工作宣传发动。
(三)实施建设阶段(2018年4月-10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加强信息沟通,全面推进项目实施,保障各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2月)
由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总结及项目验收,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统筹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成立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规划局柳江分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审计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征地拆迁办、区督查考评办、拉堡镇、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柳江供电公司、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公司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柳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柳江区分公司、中国铁通公司柳江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实施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区军雄 区委书记
玉秋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明信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吉富美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李培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立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征地拆迁办主任、区铁办常务副主任
张秋明 区法制办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周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献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斌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韦志培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陈思李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建清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永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怀忠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覃 雪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韦 虑 区审计局局长
曾东林 市规划局柳江分局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夏浩湖 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
柳江大队大队长
梁 胤 拉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卓祥军 区督查考评办副主任
肖永康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覃 怡 柳江供电公司总经理
罗 轶 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管网运行部经理
韦国军 中国电信公司柳江分公司总经理
何勇科 中国移动广西柳江分公司总经理
甘德宽 中国联通公司柳江区分公司总经理
韦凤琴 中国铁通公司柳江区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韦献高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征地拆迁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区督查考评办负责督查督办、考核考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转报,组织指导申报上级资金及跟踪落实,协调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证变更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方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研究上级安排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筹措地方财政资金,做好项目的预算审计和资金的管理、拨付等工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工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签证变更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调处置项目建设的占道经营,负责违法建筑、违法广告牌拆除、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承担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职责中的相关工作。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做好违法广告牌等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公交运行管理及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巡查工作。
市交警大队柳江支队:负责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实行监控,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协助现场调查、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清理违章占道,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项目建设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设施。
区征地拆迁办:负责项目征地拆迁总协调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政策性问题,做好征地拆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文化活动设施的建设指导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资金审计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柳江分局:负责承担项目规划设计报批具体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项目推进过程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施工时段内治安维稳相关工作。
市消防大队柳江大队:负责建设工程类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拉堡镇: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房屋拆迁、社区管理、入户宣传、公告发布、居民协调等工作。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筑立面改造、道路、绿化、景观小品、人行道和路灯等景观提升建设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的供电、供水、弱电建设、通信管线迁移等问题;负责筹措各类城市建设资金,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筹融资和开发经营。
区督查考评办: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督查工作。
柳江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的电力线路的迁改事宜。
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供水管网的迁改事宜。
各通信公司(即移动、电信、铁通、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通信线路的迁改事宜。
其他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力支持、配合城区风貌改造的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工作责任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景观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班子,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并落实到每个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任务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定期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资金重点倾斜保障
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应对景观提升工作予以支持。区发改局对景观提升工作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2018年建设投资计划,区财政局要在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中重点倾斜保障景观提升工作相关项目的建设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涉及景观提升工作的项目不因资金问题发生拖延。
(三)加强督查协调力度
区督查考评办要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实地检查,负责对景观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景观提升工作督查情况在重大项目推进会上作专题通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景观提升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柳江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和项目开工后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如期开展,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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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8〕1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我区城市景观,切实让市民群众从景观改造中受益,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同感,以良好的城市风貌和崭新的精神面貌向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献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发展战略,全面加快“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依据《柳州市主要门户路段景观提升规划研究》,开展我区柳堡路景观提升工作,努力展现柳江历史文化悠久、民俗文化突出的特色和城乡整洁秀美、生态宜居宜商的活力柳江新形象,为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城市景观。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以“拆违建、洁家具、修立面、整店面、覆绿化、平路面”为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
我区将在2018年11月底前以实现柳堡路沿线的城市景观提升为主要工作目标,分为A、B、C三个主要路段进行实施。
A段:拉堡镇农贸市场五岔路口(花红药业门口)——焦柳线下穿铁路桥处
B段:宜柳高速柳江出入口——柳州市飞乔体育公司路口处
C段:焦柳线下穿铁路桥处——柳州市飞乔体育公司路口处
三、工作内容
(一)建筑立面整治
1. 建筑立面改造
对沿线陈旧破损的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穿衣戴帽”或粉刷改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外墙刷漆或贴砖、窗户外加窗框、空调外机装饰和防盗网内置。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2. 增设施工围挡
对沿线的施工围墙、围挡采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装饰。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3. 广告牌匾整治
对沿线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和美化。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二)环境景观提升
1. 绿化增补
沿线补充加密绿化植被,强化对沿线低矮杂乱房屋的遮挡,设置奇石、绿化增补和草花美化装饰,在道路路口增加道路绿量、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形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2. 城市家具、小品布局
沿线适当增设移动花箱、垃圾桶、椅凳、景观小品。
牵头单位:区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拉堡镇。
3. 街头广场改造
五岔路口街头广场升级改造,通过园林绿化改造、增设健身器材、宣传栏、报刊亭和城市雕塑等,提升广场品质,改善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三)市政设施改善
1. 设施清理维护
对沿线脏污的街道环境小品、交通指示牌、护栏、隔离栏、环卫设施、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补充完善城市标识和道路隔离栏等设施。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住建局、柳江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
2. 修补路面
对沿线破损的道路、人行道设施进行维修改善,提升路面平整度,对市政配套设施(路灯杆)进行修复、更换,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相应的生态停车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3. 桥体立面清洁及美化
对沿线的铁路桥、立交桥和跨河桥立面进行清洁及护栏美化改造。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城投公司、拉堡镇。
4. 公交车站清洗维护、增加服务设施
对沿线的公交站台进行清洁维护改造,更换站台设施。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四)违法建设清理
违法建设清理整治:拆除沿线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违章侵占绿地的,应尽快拆除,进行绿化建设。同时,对道路沿线利用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占道乱停乱放的情况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住建局、拉堡镇。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3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项目立项、方案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招标等必要手续,并确定施工单位,以保障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4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景观提升工作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手绘墙画、文化长廊等形式进行宣传植入,设置办公电脑屏保、LED电子显示屏、楼层贴、电梯楼道走廊、公共绿地、宣传画框、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政务微博、点对点短信等高效环保方式进行景观提升工作宣传发动。
(三)实施建设阶段(2018年4月-10月)
各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加强信息沟通,全面推进项目实施,保障各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2月)
由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总结及项目验收,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统筹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成立柳江区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规划局柳江分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区审计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征地拆迁办、区督查考评办、拉堡镇、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柳江供电公司、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公司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柳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柳江区分公司、中国铁通公司柳江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实施柳堡路沿线景观提升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区军雄 区委书记
玉秋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明信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吉富美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李培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立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征地拆迁办主任、区铁办常务副主任
张秋明 区法制办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周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献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斌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韦志培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陈思李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建清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永造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怀忠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覃 雪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韦 虑 区审计局局长
曾东林 市规划局柳江分局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夏浩湖 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
柳江大队大队长
梁 胤 拉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卓祥军 区督查考评办副主任
肖永康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覃 怡 柳江供电公司总经理
罗 轶 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管网运行部经理
韦国军 中国电信公司柳江分公司总经理
何勇科 中国移动广西柳江分公司总经理
甘德宽 中国联通公司柳江区分公司总经理
韦凤琴 中国铁通公司柳江区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韦献高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征地拆迁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区督查考评办负责督查督办、考核考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转报,组织指导申报上级资金及跟踪落实,协调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证变更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方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研究上级安排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筹措地方财政资金,做好项目的预算审计和资金的管理、拨付等工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工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签证变更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调处置项目建设的占道经营,负责违法建筑、违法广告牌拆除、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承担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职责中的相关工作。
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做好违法广告牌等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公交运行管理及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巡查工作。
市交警大队柳江支队:负责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实行监控,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协助现场调查、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清理违章占道,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项目建设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设施。
区征地拆迁办:负责项目征地拆迁总协调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政策性问题,做好征地拆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文化活动设施的建设指导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资金审计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柳江分局:负责承担项目规划设计报批具体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项目推进过程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施工时段内治安维稳相关工作。
市消防大队柳江大队:负责建设工程类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拉堡镇: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房屋拆迁、社区管理、入户宣传、公告发布、居民协调等工作。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筑立面改造、道路、绿化、景观小品、人行道和路灯等景观提升建设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的供电、供水、弱电建设、通信管线迁移等问题;负责筹措各类城市建设资金,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筹融资和开发经营。
区督查考评办: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督查工作。
柳江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的电力线路的迁改事宜。
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供水管网的迁改事宜。
各通信公司(即移动、电信、铁通、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内容通信线路的迁改事宜。
其他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力支持、配合城区风貌改造的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工作责任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景观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班子,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并落实到每个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任务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定期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资金重点倾斜保障
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应对景观提升工作予以支持。区发改局对景观提升工作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2018年建设投资计划,区财政局要在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中重点倾斜保障景观提升工作相关项目的建设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涉及景观提升工作的项目不因资金问题发生拖延。
(三)加强督查协调力度
区督查考评办要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实地检查,负责对景观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景观提升工作督查情况在重大项目推进会上作专题通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景观提升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柳江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和项目开工后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如期开展,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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