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9〕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和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柳医保发﹝2019﹞1号)精神,我区定于2019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氛围,维护基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起,打击欺诈骗保要成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助于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有助于激发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基金监管水平。
二、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宣传活动采用灵活、行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召开各层面宣传动员布置会,由区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区社保局、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步开展,播放全国统一的动漫宣传片,发放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折页。
(一)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柳江电视台、微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并在社区、村(居)委、医药机构、经办窗口等接触群众区域,广泛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
(二)设立站点集中宣传。4月中下旬,在区文化宫广场组织医保、社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相关人员设宣传咨询站,各镇可结合实际,利用圩日在繁华路段,采取设置宣传站点、播放广播、赠送宣传折页等方式,向过往行人、群众大力宣传打击医保欺诈骗保活动。
(三)开展政策宣传“五进”活动。要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药店、进经办窗口,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折页。
1. 进社区。宣传月期间,各镇要深入街道、社区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及海报,加大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违法行为的认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2. 进农村。各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时间,深入各村屯,加大宣传力度,向参保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广播、宣传海报、横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使宣传深入人心。
3. 进医院。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组织柳江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参保患者、医务人员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政策。在医疗机构门诊部、住院部、收费窗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举报电话。
4. 进药店。在定点零售药店重点宣传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个人账户基金、使用医保卡购买化妆品、生活日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在药店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向购药的参保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5. 进经办窗口。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放统一制作的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
(四)利用多种媒体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积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可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通过宣传展板、户外LED等多种公共传播媒介展开宣传,引导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于即日起启动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计划,认真规划,落实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参与。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各项活动中发挥参保群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主体地位,提高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声势。
(三)统一宣传标准,注重实效。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统一使用政策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海报,把握舆论导向,各单位于2019年4月17日前到区医疗保障局领取宣传资料。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镇及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于2019年4月29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相关照片和视频资料报至区医疗保障局邮箱(ljybj8650@163.com),以便汇总上报,相关照片和视频请注明何时何地何人组织开展何种宣传活动及宣传规模、效果。
联系人:赖建超
联系电话:0772-7228650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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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9〕2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和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柳医保发﹝2019﹞1号)精神,我区定于2019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氛围,维护基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起,打击欺诈骗保要成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助于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有助于激发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基金监管水平。
二、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宣传活动采用灵活、行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召开各层面宣传动员布置会,由区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区社保局、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步开展,播放全国统一的动漫宣传片,发放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折页。
(一)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柳江电视台、微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并在社区、村(居)委、医药机构、经办窗口等接触群众区域,广泛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
(二)设立站点集中宣传。4月中下旬,在区文化宫广场组织医保、社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相关人员设宣传咨询站,各镇可结合实际,利用圩日在繁华路段,采取设置宣传站点、播放广播、赠送宣传折页等方式,向过往行人、群众大力宣传打击医保欺诈骗保活动。
(三)开展政策宣传“五进”活动。要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药店、进经办窗口,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折页。
1. 进社区。宣传月期间,各镇要深入街道、社区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及海报,加大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违法行为的认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2. 进农村。各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时间,深入各村屯,加大宣传力度,向参保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广播、宣传海报、横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使宣传深入人心。
3. 进医院。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组织柳江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参保患者、医务人员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政策。在医疗机构门诊部、住院部、收费窗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举报电话。
4. 进药店。在定点零售药店重点宣传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个人账户基金、使用医保卡购买化妆品、生活日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在药店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向购药的参保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5. 进经办窗口。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放统一制作的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
(四)利用多种媒体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积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可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通过宣传展板、户外LED等多种公共传播媒介展开宣传,引导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于即日起启动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计划,认真规划,落实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参与。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各项活动中发挥参保群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主体地位,提高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声势。
(三)统一宣传标准,注重实效。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统一使用政策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海报,把握舆论导向,各单位于2019年4月17日前到区医疗保障局领取宣传资料。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镇及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于2019年4月29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相关照片和视频资料报至区医疗保障局邮箱(ljybj8650@163.com),以便汇总上报,相关照片和视频请注明何时何地何人组织开展何种宣传活动及宣传规模、效果。
联系人:赖建超
联系电话:0772-7228650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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