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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9〕46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7-16 10:36   |

  江政办发〔2019〕46号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道的管理,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柳州市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5 

            

  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一些地区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错失最佳灭火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火灾过火面积大、经济损失重、人员伤亡多。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和维护,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底,在全区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全区各有关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 

    长:唐云阳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建枝  区应急局局长 

  吴永造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斌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夏浩湖  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员:各镇、消安委成员单位各1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夏浩湖兼任,负责相关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也要成立本级活动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活动开展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区范围内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等。重点整治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固定摊位的行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到201910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715日)各镇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要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查改阶段716日至9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街道、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各镇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整治效果,规划、建设、市容、房管、交通、交警、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严厉打击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各镇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三)督查验收阶段101日至1031日)集中查改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有关单位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考评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职责分工 

  区消安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的设置,确保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内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加强物业管理,指导“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加强监督指导工作; 

  交通运输加强本行业系统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对行业内存在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制定惩戒措施;  

  公安局柳江分局:交警大队和派出所对占道停车进行规范,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移  

  区应急局:对行业系统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 

  消防支队柳江区大队: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及灭火救援场地进行统一标识;对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况依法予以处罚。 

  各镇: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居民社区、背街小巷、市场周边等消防车通道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区政府研究解决。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行业、本领域内涉及的各类场所和重点区域,督促整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问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前期规划。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需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对于车辆密集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尽量多设车位;在设计道路时,应尽量合理,在不影响通行、符合消防车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便于车辆停靠;在做绿化时,可以考虑将绿化带和临时停车位一体设计。 

  (三)强化监督执法,做好违法查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坚决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四)加强宣传发动,提高自觉意识。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职,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等方式,重点加强对消防车通道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722日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治方案报送至区消安委办公室。7月起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0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覃冬梅,电话:7261119,邮箱:ljxf7261119@163.com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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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7-16 10:36   

  江政办发〔2019〕46号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车道的管理,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柳州市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5 

            

  柳江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一些地区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错失最佳灭火时机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火灾过火面积大、经济损失重、人员伤亡多。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和维护,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底,在全区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全区各有关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 

    长:唐云阳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建枝  区应急局局长 

  吴永造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斌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夏浩湖  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员:各镇、消安委成员单位各1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夏浩湖兼任,负责相关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也要成立本级活动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活动开展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区范围内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等。重点整治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固定摊位的行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到201910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715日)各镇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要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查改阶段716日至9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街道、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各镇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整治效果,规划、建设、市容、房管、交通、交警、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严厉打击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各镇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三)督查验收阶段101日至1031日)集中查改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有关单位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考评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职责分工 

  区消安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的设置,确保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内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加强物业管理,指导“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加强监督指导工作; 

  交通运输加强本行业系统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对行业内存在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制定惩戒措施;  

  公安局柳江分局:交警大队和派出所对占道停车进行规范,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移  

  区应急局:对行业系统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 

  消防支队柳江区大队: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及灭火救援场地进行统一标识;对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况依法予以处罚。 

  各镇: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居民社区、背街小巷、市场周边等消防车通道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区政府研究解决。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行业、本领域内涉及的各类场所和重点区域,督促整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问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前期规划。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需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对于车辆密集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尽量多设车位;在设计道路时,应尽量合理,在不影响通行、符合消防车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便于车辆停靠;在做绿化时,可以考虑将绿化带和临时停车位一体设计。 

  (三)强化监督执法,做好违法查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坚决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四)加强宣传发动,提高自觉意识。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职,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等方式,重点加强对消防车通道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722日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治方案报送至区消安委办公室。7月起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0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覃冬梅,电话:7261119,邮箱:ljxf7261119@163.com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