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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19〕54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江区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1 08:52   |

 

 

 

 

江政办发〔201954

(空二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柳江区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我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升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调结构、扩内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1991号)的要求,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江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员:李连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梁伟良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本伟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先转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永钊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赖宇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明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蓝美霞   财政局副局长、国资中心主任

韦璟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区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推动柳江区本级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督促、指导和协调柳江区本级各部门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柳江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各项工作,组织、督促、指导柳江区本级各部门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柳江区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二)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公益性投资项目库建设,在柳江区本级公益性投资项目库中建立需要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子项目库;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筹融资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评估修正项目建设规模。

(三)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教育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教育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六)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交通运输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医疗卫生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八)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国有企业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国有企业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产业园区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产业园区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区扶贫办。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扶贫系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扶贫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部门(行业)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范围内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本部门(行业)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与议题相关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可印发专题会纪要。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区财政局代章。

(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报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各单位可参照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全区政府债券资金发行工作,认真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并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六)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6日印发

 

江政办发〔20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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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8-21 08:52   

 

 

 

 

江政办发〔201954

(空二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柳江区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我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升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调结构、扩内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1991号)的要求,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江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员:李连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梁伟良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本伟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先转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永钊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赖宇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明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蓝美霞   财政局副局长、国资中心主任

韦璟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区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推动柳江区本级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督促、指导和协调柳江区本级各部门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柳江区本级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各项工作,组织、督促、指导柳江区本级各部门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柳江区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二)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公益性投资项目库建设,在柳江区本级公益性投资项目库中建立需要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子项目库;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筹融资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评估修正项目建设规模。

(三)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教育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教育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六)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交通运输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医疗卫生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八)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国有企业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国有企业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产业园区领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各项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产业园区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区扶贫办。牵头负责柳江区本级扶贫系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扶贫领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部门(行业)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范围内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本部门(行业)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或与议题相关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可印发专题会纪要。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区财政局代章。

(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柳江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报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各单位可参照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全区政府债券资金发行工作,认真做好拟发行政府债券的项目储备工作,并依法合规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六)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6日印发

 

江政办发〔20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