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19〕34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进一步拓展我区工业发展空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推进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柳州市与自治区农垦集团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柳石路东片区基本情况
1. 规划建设范围:柳石路东片区规划面积5366.799亩,近期开发主要是自治区物探队以北部分面积约3000亩(含安置用地,详见附图),片区东至桂柳高速公路,南至迎宾路延长线物探队,北至洛维工业园,西至柳石路。
2. 土地构成情况:土地大部分属于新兴农场场界内,有约263亩土地涉及权属纠纷,273亩林地,约510亩矿山整理项目柳兴石灰厂土地。
3. 指标覆盖情况:已有用地指标约100亩,土规覆盖面积1798.256亩,属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和矿山用地;正在上报用地指标约800亩;土规未覆盖面积约1212亩。
4. 地面附着物情况:片区内主要种植甘蔗,同时涉及万祥搅拌站搬迁、柳兴锰矿办公住宿区、民房、三干渠、林木、坟墓及部分违法建筑物等。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宽园区开发面积,力争在2019年底完成2000亩土地的土方平整,2020年基本完成2000亩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2021年全面完成片区的开发工作。
三、片区开发具体实施方案
(一)开发模式
一次性收回或征收3000亩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全面推进。
(二)开发资金方案
一期开发面积约3000亩,按每亩30万元计算共需资金约9亿元,主要采取项目融资和土地出让的方式筹措开发建设资金。
(三)主要工作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底以前,完成片区土地收回或征收工作,同时进行纠纷确权,土地收回或征收完成后进行场地清表工作。
2.开展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可研报告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林地转建方案等的编制、报批工作。力争在2019年2月底以前完成可研、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3月底以前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3.开展土方平整和道路、给排水、排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预算、审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力争在3月底以前进场平整土地。
4. 做好地面附着物的征收和拆迁工作,坟墓迁移工作力争在2019年5月底以前完成,其他征拆工作视情况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5. 做好用地指标申报工作,力争2018年底落实土地指标800亩 ,2019年底落实用地指标2000亩以上。
6. 做好融资及资金保证工作,确保各项开发工作顺利进行。
7.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具体分工
为统筹推进片区开发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指 挥 长:区军雄 区委书记
玉秋静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彭彩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韦斌忠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指挥长:韦 诚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婉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韦志培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永造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斌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覃海秀 区征地拆迁办主任
李丽华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韦通业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务副主任
梁建清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东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科长
覃 怡 柳州柳江供电局局长
余匡宇 区园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柳石路东片区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指挥项目的开发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 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园区投资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工作,做好与农垦方的协调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2.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片区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工作。
3.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工作,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工作。
4.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开发资金的调配、基础设施项目财政审计和协调工作。
5.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地块土规调整、用地指标申报工作;负责征地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地块涉及林业用地的许可,林木砍伐审批工作。
6.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质量监督及提前介入等工作。
7.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项目招商工作。
8. 区征地拆迁办: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9. 区司法局:负责项目纠纷地块的处纠工作。
10.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征地范围内“两违”建筑的拆除执法工作。
11.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片区土地的收储工作,协助筹措片区开发资金。
12.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片区规划环评审批的对接工作及相关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
1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负责片区规划调整、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14. 柳州柳江供电局:负责项目供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15. 区园区投资公司:负责对接区财政局和相关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筹措片区开发资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方婉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开发区工委副书记黄建华、副主任罗尼尔、园投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余匡宇同志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做好各业务条块相关工作。同时,要超前谋划,提前协调,加强与上级有关归口部门的联系对接,全力推进片区各项工作,确保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按时完成。
(二)建立制度,强化协作
建立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月报制度,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对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合力推进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时,成员单位要每周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等,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专题协调。指挥部要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落实保障,严格考核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督查考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考核,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通报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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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进一步拓展我区工业发展空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推进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柳州市与自治区农垦集团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柳石路东片区基本情况
1. 规划建设范围:柳石路东片区规划面积5366.799亩,近期开发主要是自治区物探队以北部分面积约3000亩(含安置用地,详见附图),片区东至桂柳高速公路,南至迎宾路延长线物探队,北至洛维工业园,西至柳石路。
2. 土地构成情况:土地大部分属于新兴农场场界内,有约263亩土地涉及权属纠纷,273亩林地,约510亩矿山整理项目柳兴石灰厂土地。
3. 指标覆盖情况:已有用地指标约100亩,土规覆盖面积1798.256亩,属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和矿山用地;正在上报用地指标约800亩;土规未覆盖面积约1212亩。
4. 地面附着物情况:片区内主要种植甘蔗,同时涉及万祥搅拌站搬迁、柳兴锰矿办公住宿区、民房、三干渠、林木、坟墓及部分违法建筑物等。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宽园区开发面积,力争在2019年底完成2000亩土地的土方平整,2020年基本完成2000亩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2021年全面完成片区的开发工作。
三、片区开发具体实施方案
(一)开发模式
一次性收回或征收3000亩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全面推进。
(二)开发资金方案
一期开发面积约3000亩,按每亩30万元计算共需资金约9亿元,主要采取项目融资和土地出让的方式筹措开发建设资金。
(三)主要工作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底以前,完成片区土地收回或征收工作,同时进行纠纷确权,土地收回或征收完成后进行场地清表工作。
2.开展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可研报告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林地转建方案等的编制、报批工作。力争在2019年2月底以前完成可研、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3月底以前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3.开展土方平整和道路、给排水、排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预算、审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力争在3月底以前进场平整土地。
4. 做好地面附着物的征收和拆迁工作,坟墓迁移工作力争在2019年5月底以前完成,其他征拆工作视情况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5. 做好用地指标申报工作,力争2018年底落实土地指标800亩 ,2019年底落实用地指标2000亩以上。
6. 做好融资及资金保证工作,确保各项开发工作顺利进行。
7.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具体分工
为统筹推进片区开发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指 挥 长:区军雄 区委书记
玉秋静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彭彩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韦斌忠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指挥长:韦 诚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婉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韦志培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韦有绪 区财政局局长
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永造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晓斌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覃海秀 区征地拆迁办主任
李丽华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韦通业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务副主任
梁建清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东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科长
覃 怡 柳州柳江供电局局长
余匡宇 区园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柳石路东片区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指挥项目的开发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 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园区投资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工作,做好与农垦方的协调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2.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片区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工作。
3.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工作,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工作。
4.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开发资金的调配、基础设施项目财政审计和协调工作。
5.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地块土规调整、用地指标申报工作;负责征地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地块涉及林业用地的许可,林木砍伐审批工作。
6.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质量监督及提前介入等工作。
7.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项目招商工作。
8. 区征地拆迁办: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9. 区司法局:负责项目纠纷地块的处纠工作。
10.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征地范围内“两违”建筑的拆除执法工作。
11.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片区土地的收储工作,协助筹措片区开发资金。
12.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片区规划环评审批的对接工作及相关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
1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负责片区规划调整、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14. 柳州柳江供电局:负责项目供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15. 区园区投资公司:负责对接区财政局和相关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筹措片区开发资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方婉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开发区工委副书记黄建华、副主任罗尼尔、园投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余匡宇同志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做好各业务条块相关工作。同时,要超前谋划,提前协调,加强与上级有关归口部门的联系对接,全力推进片区各项工作,确保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按时完成。
(二)建立制度,强化协作
建立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月报制度,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对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合力推进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时,成员单位要每周向指挥部汇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等,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柳石路东片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专题协调。指挥部要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落实保障,严格考核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督查考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考核,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通报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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