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办发〔2020〕54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
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申报获批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10个,并已纳入2020年自治区对我区的绩效考评体系。
为加快推进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自治区对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评指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桂重大〔2020〕4号、桂重大〔2020〕9号两个文件明确柳江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的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1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个,续建项目2个,预备项目7个。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目标任务主要分为项目开竣工任务、投资任务、前期审批任务三大类。
(一)开竣工任务
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新开工类)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个(即中丹种猪广西繁育产业化示范园项目),年内任务为实质开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投资任务
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新开工类、续建类)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3个,年度投资任务为7亿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百朋镇、柳江新城管委会)
(三)前期审批任务
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预备类)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7项,目标任务为落实用地指标(含用地土规调整)、完成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等各项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开发区管委会、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责任分工
(一)统筹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统筹推进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有关推进责任单位及项目业主,按时对重大项目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做好与市发改委对接工作。
(二)推进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开竣工计划、前期审批推进工作,制定责任范围内每个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倒排施工进度时间、投资完成量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督促、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的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
(三)项目推进责任人
1. 责任专员:为各责任单位负责该项目推进的分管领导(副科以上,含副科),负责统筹协调具体项目推进事宜,并及时向项目指挥长、区发展改革局反馈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2. 联络员:为各责任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实时跟进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向责任专员及时汇报,并审核信息员报送的重大项目信息;
3. 信息员:负责收集项目推进情况,每月25日之前将重大项目进展信息(包括投资完成、前期工作进展等)在“柳州市重大项目库管理系统”和“柳州市项目管理系统”上填报,提交联络员审核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总体推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专员,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进度、开竣工计划以及其他建设目标等负直接责任。
(二)健全项目专员与联络员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员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项目专员要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局每月4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
坚持落实“三级协调”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涉及在柳州市、自治区审批项目的协调问题,由区发展改革局报请市发改委协调。加强多重联系、开展全过程跟踪协调,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
(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等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任务的完成。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五)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
加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梳理出急需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项目,适时组织召开用地保障和融资对接会,不断完善全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推动信贷融资及时解决。对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要素保障,如用水、用电、用气等,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征地拆迁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附件:1. 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类)进度目标责任表
2. 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
江政办发〔2020〕54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
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申报获批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10个,并已纳入2020年自治区对我区的绩效考评体系。
为加快推进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自治区对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评指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桂重大〔2020〕4号、桂重大〔2020〕9号两个文件明确柳江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的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1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个,续建项目2个,预备项目7个。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目标任务主要分为项目开竣工任务、投资任务、前期审批任务三大类。
(一)开竣工任务
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新开工类)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个(即中丹种猪广西繁育产业化示范园项目),年内任务为实质开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投资任务
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新开工类、续建类)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3个,年度投资任务为7亿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百朋镇、柳江新城管委会)
(三)前期审批任务
我区纳入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预备类)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7项,目标任务为落实用地指标(含用地土规调整)、完成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等各项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开发区管委会、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责任分工
(一)统筹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统筹推进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有关推进责任单位及项目业主,按时对重大项目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做好与市发改委对接工作。
(二)推进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开竣工计划、前期审批推进工作,制定责任范围内每个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倒排施工进度时间、投资完成量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督促、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的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
(三)项目推进责任人
1. 责任专员:为各责任单位负责该项目推进的分管领导(副科以上,含副科),负责统筹协调具体项目推进事宜,并及时向项目指挥长、区发展改革局反馈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2. 联络员:为各责任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实时跟进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向责任专员及时汇报,并审核信息员报送的重大项目信息;
3. 信息员:负责收集项目推进情况,每月25日之前将重大项目进展信息(包括投资完成、前期工作进展等)在“柳州市重大项目库管理系统”和“柳州市项目管理系统”上填报,提交联络员审核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总体推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专员,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进度、开竣工计划以及其他建设目标等负直接责任。
(二)健全项目专员与联络员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员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项目专员要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局每月4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
坚持落实“三级协调”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涉及在柳州市、自治区审批项目的协调问题,由区发展改革局报请市发改委协调。加强多重联系、开展全过程跟踪协调,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
(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等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任务的完成。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五)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
加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梳理出急需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项目,适时组织召开用地保障和融资对接会,不断完善全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推动信贷融资及时解决。对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要素保障,如用水、用电、用气等,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征地拆迁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附件:1. 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类)进度目标责任表
2. 柳江区2020年第二批和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