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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0〕65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10-16 09:25   |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5

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28号)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原则,有效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林地合理合法利用。

二、工作目标

继续执行天上看、地下查森林资源监管模式,通过森林督查整改,侦办涉林违法案件,打击涉林违法行为,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施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压实各级保护森林资源职责,实现消耗历年积案、控制涉林案件新增量目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图斑案件查处

1.强化违法违规变化图斑的涉案信息排查。充分利用村委、村民小组对当地信息掌握比较全面的优势,上山到点核实,将违法占用林地图斑涉案人、违法采伐林木图斑树主等信息排查清楚,为案件取证效率提升提供保障。(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抓好违法违规变化图斑移交查处。对违法违规变化图斑进一步核实,按照案件性质依法依规走好程序、作出处置,不予立案的,要完善佐证材料和证据链,涉及行政案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刑事案件的,及时进行案件移交查处。(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3.强化刑事案件查处工作。对涉林刑事案件,按照从大到小,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逐步进行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不定期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会商、研判,推进案件侦破结案、起诉、审判等工作。(区政法委、区森林公安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4.快推进历年积案消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全面完成历年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查结工作。(区政法委、区森林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5.加强后续监管。进行处罚后,违法占用林地图斑当事人需要继续使用林地的,要求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许可,不能继续使用林地的,要求其及时进行复绿。要求违法采伐林木图斑当事人及时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开展补植补种。(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深入实施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柳州市柳江区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碑牌设立、机构落实、护林员聘用,确保宣传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护林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林长制解决林业重大问题的作用。(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深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围绕细化、量化任务目标,从营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管护、使用林地限额指标管控、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管控、涉林案件打击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同时,对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各政府森林资源保护效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时间安排

(一)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

1.历年图斑案件查结阶段(202010—202011月):历年森林督查图斑案件(包括2017年广州专员办挂牌督办案件)必须在202011月底前行政结案或刑事侦破。

2.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信息排查、移交查处阶段(202011月底):202010月底前,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全面完成涉案人信息排查,202011月底前所有违法图斑移交执法查处。

3.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立案阶段(202011—20211月):违法图斑在核实取证后,按照案件性质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处置,在20211月底要全面完成。

4.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查结阶段(20215月):20215月底前,查结所有的违法图斑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5.后续整改阶段(202011—20215月):完成违法占用林地图斑复绿或补办使用林地许可、违法采伐林木图斑补植补种工作,其中历年图斑要求在202012月底前完成,2020年图斑要求在20205月底前完成。

(二)林长制工作推进考核(202011—12月)

202010月至11月上旬,完成林长制镇级自检工作,11月底,全面完成林长制区本级自检。需要进行整改的,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202011—12月)

202010月至11月上旬,完成镇级自检,11月底,全面完成区本级自检。需要进行整改的,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由柳江区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数据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可以依据《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二)经费保障

经费已经拨付,请按照《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要求用好各项经费。不在支付范围内的单位用车、差旅等必要开支,各单位自行做好安排、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绩效跟踪

沿用2019年的森林督查整改绩效考核模式,对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任务数量、完成效果进行绩效跟踪考评,年底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汇报制度

以镇为单位,按各分项要求,年底报送自检报告,年中报送半年总结。报告、总结等相关材料报至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汇总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附件: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违规变化图斑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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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0〕65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10-16 09:25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5

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28号)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原则,有效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林地合理合法利用。

二、工作目标

继续执行天上看、地下查森林资源监管模式,通过森林督查整改,侦办涉林违法案件,打击涉林违法行为,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施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压实各级保护森林资源职责,实现消耗历年积案、控制涉林案件新增量目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图斑案件查处

1.强化违法违规变化图斑的涉案信息排查。充分利用村委、村民小组对当地信息掌握比较全面的优势,上山到点核实,将违法占用林地图斑涉案人、违法采伐林木图斑树主等信息排查清楚,为案件取证效率提升提供保障。(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抓好违法违规变化图斑移交查处。对违法违规变化图斑进一步核实,按照案件性质依法依规走好程序、作出处置,不予立案的,要完善佐证材料和证据链,涉及行政案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刑事案件的,及时进行案件移交查处。(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3.强化刑事案件查处工作。对涉林刑事案件,按照从大到小,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逐步进行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不定期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会商、研判,推进案件侦破结案、起诉、审判等工作。(区政法委、区森林公安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4.快推进历年积案消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全面完成历年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查结工作。(区政法委、区森林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5.加强后续监管。进行处罚后,违法占用林地图斑当事人需要继续使用林地的,要求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许可,不能继续使用林地的,要求其及时进行复绿。要求违法采伐林木图斑当事人及时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开展补植补种。(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深入实施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柳州市柳江区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碑牌设立、机构落实、护林员聘用,确保宣传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护林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林长制解决林业重大问题的作用。(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深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围绕细化、量化任务目标,从营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管护、使用林地限额指标管控、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管控、涉林案件打击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同时,对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各政府森林资源保护效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时间安排

(一)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

1.历年图斑案件查结阶段(202010—202011月):历年森林督查图斑案件(包括2017年广州专员办挂牌督办案件)必须在202011月底前行政结案或刑事侦破。

2.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信息排查、移交查处阶段(202011月底):202010月底前,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全面完成涉案人信息排查,202011月底前所有违法图斑移交执法查处。

3.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立案阶段(202011—20211月):违法图斑在核实取证后,按照案件性质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处置,在20211月底要全面完成。

4.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查结阶段(20215月):20215月底前,查结所有的违法图斑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5.后续整改阶段(202011—20215月):完成违法占用林地图斑复绿或补办使用林地许可、违法采伐林木图斑补植补种工作,其中历年图斑要求在202012月底前完成,2020年图斑要求在20205月底前完成。

(二)林长制工作推进考核(202011—12月)

202010月至11月上旬,完成林长制镇级自检工作,11月底,全面完成林长制区本级自检。需要进行整改的,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202011—12月)

202010月至11月上旬,完成镇级自检,11月底,全面完成区本级自检。需要进行整改的,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由柳江区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数据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可以依据《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二)经费保障

经费已经拨付,请按照《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要求用好各项经费。不在支付范围内的单位用车、差旅等必要开支,各单位自行做好安排、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绩效跟踪

沿用2019年的森林督查整改绩效考核模式,对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任务数量、完成效果进行绩效跟踪考评,年底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汇报制度

以镇为单位,按各分项要求,年底报送自检报告,年中报送半年总结。报告、总结等相关材料报至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汇总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附件:柳江区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违规变化图斑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