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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规[2018]5号 《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5-14 13:45   |

《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柳江区砂石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加快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要求,编制《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柳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划。

三、规划的范围、对象、定位及规划期

规划范围为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规划》对象是柳江区行政辖区内的砂石资源,主要是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等。

《规划》是柳江区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在柳江区境内开展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2016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四、规划主要目的

全面细化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在柳江区的规划目标、布局与分区、重大工程部署安排及相关管理措施;重点统筹部署柳江区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划定允许开采区和砂石资源矿产开采区块,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明确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措施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五、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有关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边开采,边保护”的原则,统一布局、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提升集约节约程度,加快发展绿色采石场,促进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二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砂石资源配置;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        

(三)规划目标

砂石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有序关闭不在规划集中开采区内的已有采矿权,集中开采区内的采矿权通过整合重新出让达到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到2020年全县砂石资源采矿权总数控制在8个以内,规划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最低生产规模达100万吨/年,大中型采石场比例达到100%,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90%以上。石料资源产品类型不断丰富,综合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大幅上升。

2、基地化、规范化格局基本形成。严格按照划定的集中开采区范围开发砂石资源,大力建设4个砂石资源开采片区。在片区内合理配套建设开采区、加工区和生活办公区。严格按照阶梯式开采规范,矿山面貌显著改观,开采区、加工区、运矿通道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矿产资源管理更趋合理。

3、加快矿山转型升级。不断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扩大产能,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阶梯式规范开采,进行精细化生产,引导有条件的采石场进行饰面石材的开发利用;加速提升砂石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

4、大力建设绿色和谐矿山。加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生产矿山要加大环保投入,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做到开采区、加工区、运矿通道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矿山面貌显著改观,逐步达到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要求,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到2020年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5、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效明显。分批分期有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生产矿山要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逐步达到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要求。

六、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三是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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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规[2018]5号 《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5-14 13:45   

《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柳江区砂石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加快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要求,编制《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柳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划。

三、规划的范围、对象、定位及规划期

规划范围为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规划》对象是柳江区行政辖区内的砂石资源,主要是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等。

《规划》是柳江区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在柳江区境内开展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2016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四、规划主要目的

全面细化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在柳江区的规划目标、布局与分区、重大工程部署安排及相关管理措施;重点统筹部署柳江区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划定允许开采区和砂石资源矿产开采区块,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明确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措施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五、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有关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边开采,边保护”的原则,统一布局、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提升集约节约程度,加快发展绿色采石场,促进柳江区砂石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二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砂石资源配置;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        

(三)规划目标

砂石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有序关闭不在规划集中开采区内的已有采矿权,集中开采区内的采矿权通过整合重新出让达到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到2020年全县砂石资源采矿权总数控制在8个以内,规划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最低生产规模达100万吨/年,大中型采石场比例达到100%,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90%以上。石料资源产品类型不断丰富,综合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大幅上升。

2、基地化、规范化格局基本形成。严格按照划定的集中开采区范围开发砂石资源,大力建设4个砂石资源开采片区。在片区内合理配套建设开采区、加工区和生活办公区。严格按照阶梯式开采规范,矿山面貌显著改观,开采区、加工区、运矿通道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矿产资源管理更趋合理。

3、加快矿山转型升级。不断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扩大产能,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阶梯式规范开采,进行精细化生产,引导有条件的采石场进行饰面石材的开发利用;加速提升砂石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

4、大力建设绿色和谐矿山。加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生产矿山要加大环保投入,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做到开采区、加工区、运矿通道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矿山面貌显著改观,逐步达到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要求,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到2020年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

5、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效明显。分批分期有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生产矿山要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逐步达到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要求。

六、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三是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