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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1〕3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1年柳江区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03-01 10:45   |


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1柳江区为民办10件实事。为确保全面完成2021柳江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于任务下达一个月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制定时间表,画好施工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牵头单位要将实施方案报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重大事项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工作分工,与牵头单位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10件实事属区政府投资的项目,财政安排资金按进度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到位。

三、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区督查绩效办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或书面督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区督查绩效办。

四、认真组织验收,严格绩效考核,形成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区督查绩效办制定,年底由区督查绩效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牵头单位要在每季度的报告中附上责任单位在材料报送、配合完成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人民政府在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单位,年中公布事项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附件:2021柳江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1226

附件(顶

2021柳江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实事内容

牵头

责任单位

配合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老城区道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财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拉堡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门诊巩固基本药物维持治疗补贴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补贴项目

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区残联

区民政局

1231日前

3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区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4

全民健身路径建设30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5

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10

区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6

开通拉堡至新兴工业园公交线路

区交通局

进德镇

新城管委会

区开发区管委会

1231日前

7

5G基站建设服务项目

区发展改革局

各有关单位

1231日前

8

屯级产业路建设11.5公里

区扶贫办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9

集镇改造项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城投公司

区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局

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柳江供电局

区市场服务中心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1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柳江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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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1〕3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1年柳江区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03-01 10:45   


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1柳江区为民办10件实事。为确保全面完成2021柳江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于任务下达一个月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制定时间表,画好施工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牵头单位要将实施方案报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重大事项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工作分工,与牵头单位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10件实事属区政府投资的项目,财政安排资金按进度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到位。

三、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区督查绩效办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或书面督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区督查绩效办。

四、认真组织验收,严格绩效考核,形成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区督查绩效办制定,年底由区督查绩效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牵头单位要在每季度的报告中附上责任单位在材料报送、配合完成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人民政府在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单位,年中公布事项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附件:2021柳江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1226

附件(顶

2021柳江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实事内容

牵头

责任单位

配合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老城区道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财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拉堡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门诊巩固基本药物维持治疗补贴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补贴项目

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区残联

区民政局

1231日前

3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区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4

全民健身路径建设30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5

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10

区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6

开通拉堡至新兴工业园公交线路

区交通局

进德镇

新城管委会

区开发区管委会

1231日前

7

5G基站建设服务项目

区发展改革局

各有关单位

1231日前

8

屯级产业路建设11.5公里

区扶贫办

各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9

集镇改造项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城投公司

区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局

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柳江供电局

区市场服务中心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1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柳江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1231日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