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14号)等相关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做好我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确保实现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规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并修改有关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主 任:韦国养 副区长
副主任:韦彦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梅林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张 毅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德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覃冠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韦美能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韦 芫 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区鑫旺农业旅游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谭富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陈明明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行长
计建美 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付周勇 成团镇镇长
曾 晨 土博镇镇长
韦惠苗 里高镇镇长
韦贵江 穿山镇镇长
曾 澧 进德镇镇长
黄 义 百朋镇镇长
周 毅 三都镇镇长
韦 荣 拉堡镇镇长
每个季度初10日内定期召开一次议事会议。议事会议由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可提议召开临时议事会议。
二、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风险补偿金管理操作规范等相关制度。
(二)审议、批准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启用风险补偿金的申请。
(三)审议、核定下一年度风险补偿金资金规模,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补充风险补偿金。
(四)其他应由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要督促银行机构精准合规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积极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做好辖区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和不良率监测。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及申请风险补偿资金的指导,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二)区财政局根据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做好风险补偿金的筹措、补充和拨付。及时掌握辖区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的动态信息,督促放贷银行做好风险隐患的防控化解工作。
(三)区乡村振兴局要做好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并肩负责组织、协调风险补偿金监管有关工作。
(四)区公检法司部门要依法保护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债券,依法打击骗贷、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配合追偿和处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形成的不良资产,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检部门不参与具体事项的决策。
(五)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要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贷后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到期还款预警、提醒,持续开展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认定呆账并申请风险补偿金,做好补偿后的清收工作,并按风险补偿金补偿比例返回清收所得。
(六)平台公司(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要配合区乡村振兴局做好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14号)等相关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做好我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确保实现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规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并修改有关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主 任:韦国养 副区长
副主任:韦彦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梅林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
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
张 毅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德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覃冠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韦美能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韦 芫 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区鑫旺农业旅游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谭富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陈明明 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行长
计建美 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付周勇 成团镇镇长
曾 晨 土博镇镇长
韦惠苗 里高镇镇长
韦贵江 穿山镇镇长
曾 澧 进德镇镇长
黄 义 百朋镇镇长
周 毅 三都镇镇长
韦 荣 拉堡镇镇长
每个季度初10日内定期召开一次议事会议。议事会议由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可提议召开临时议事会议。
二、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风险补偿金管理操作规范等相关制度。
(二)审议、批准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启用风险补偿金的申请。
(三)审议、核定下一年度风险补偿金资金规模,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补充风险补偿金。
(四)其他应由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中国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要督促银行机构精准合规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积极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做好辖区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和不良率监测。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及申请风险补偿资金的指导,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二)区财政局根据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做好风险补偿金的筹措、补充和拨付。及时掌握辖区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的动态信息,督促放贷银行做好风险隐患的防控化解工作。
(三)区乡村振兴局要做好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并肩负责组织、协调风险补偿金监管有关工作。
(四)区公检法司部门要依法保护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债券,依法打击骗贷、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配合追偿和处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形成的不良资产,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检部门不参与具体事项的决策。
(五)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要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贷后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到期还款预警、提醒,持续开展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认定呆账并申请风险补偿金,做好补偿后的清收工作,并按风险补偿金补偿比例返回清收所得。
(六)平台公司(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要配合区乡村振兴局做好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