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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2〕1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柳江区贯彻落实国家33项 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7-04 09:10   |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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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
措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六个方面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上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柳州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担当作为、抢抓机遇、大干快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抓好国家六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抓好各项稳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全力推动柳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力争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全年增长8%以上力争达到8.5%

——第一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6.6%

——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6.2%

——第三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10.5%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稳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和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加强部门之间,各类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之间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系,汇聚工作合力,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二)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企业服务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上门服务,深入企业单位和项目现场宣讲解读政策,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加大对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振全区稳增长信心。要以企业服务年动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开展精准服务,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并运用好政策措施。

三)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紧盯政策措施清单,盯指标、推进度、促落实。坚持以实效论英雄,力戒形式主义,对勇于担当作为、抓工作有突出成效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抓落实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的工作方案

2.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政策的工作方案

3.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促服务业增长的工作方案

4.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工作方案

5.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

6.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民生政策的工作方案


附件1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

的工作方案

一、落实财政政策方面的措施

  (一)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41—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于6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4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落实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预计达1亿元。

  2.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11—202412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11—12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实行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2211日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将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3.全面落实自治区税费优惠政策。

 202211—2024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称六税两费)。

 202241—20261231日,对柳江区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02211—20251231日,按最高幅度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扣减相关税费。

202211—20231231日,按最高幅度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相关税费。〔责任单位:柳江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统筹整合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2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其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工业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紧盯重大项目实施,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并进一步争取债券额度

提高2022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率,加快2022年上半年已获得专项债券额度2.72亿元的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督促项目业主争取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依法合规开展配套融资,充分解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争取自治区在后续批次政府专项债发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债券额度的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积极配合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区商务局〕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并免收履约保证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六)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430日;20221—12月,全区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企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具体办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另文通知。〔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税务局〕

(七)加大稳岗位促就业支持力度

1.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2.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 统筹全区35个事业单位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奖补;对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大型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开展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对回柳的柳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就业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措施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 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 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农户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2022年内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2. 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九)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1. 整合各类财政资金6000万元,用好桂惠贷政策,向民营及中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放更多低利率贷款,力争全年投放桂惠贷”30亿元,保持利率低于全自治区桂惠贷利率平均水平。

2. 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让利企业,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 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涉农贷款利率在5.5%左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附件2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政策

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1.铁路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做好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柳州至梧州段)路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

2. 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做好梧州至乐业公路(鱼峰-宜州段)项目、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柳州至覃塘段)项目、宜柳高速新增柳州进德互通工程、里高至拉堡公路改扩建项目、板江至土博公路改建项目(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三都至土博连接线)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

3. 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加大农村建设投入,2022年至2025计划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550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隐患里程228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4座;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7.8亿元。持续抓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建设清单,不断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建设水平。

4. 城市路网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城市路网项目建设,尽快完成柳江新城区南一路(木罗路)、柳江区南二路、柳江新城区南三路(沙子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柳江东二路项目、柳江新城区西二路(高村路)、柳江区南四路、柳江新城区东一路(樟木路)、柳西路(兴柳路北延长线)道路项目的施工进度,力争年内完成投资6.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项目促进中心) 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区征补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市重点区域规划科、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

2022,重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库安全运行、农村供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4个类型共20个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做好项目储备,积极谋划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供水等水利工程项目9个以上,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力争今年8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并通过可研审批努力实现部分项目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一批房地产工程项目

加快柳江区葛婆庙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等土地熟化项目进展,尽快完成祥云久久一期、成龙胤佳园等新的房地产项目前期工作,实现新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地。重点推进续建房地产金湾御府ABC地块、合景·云溪四季花院、云星钱隆悦府D地块、水木华庭项目、盛世花园项目、一品龙湾东苑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房地产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征补中心、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1. 大力推进重大项目。编制柳江区2022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15项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57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149项区本级层面统筹实施类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清单日程化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组织进度,促成项目落地见效,尽快形成投资实物工作量。

2.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合理利用财政承受能力空间大力推进PPP项目,积极探索投资人+EPC”项目建设模式,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TOT、产权 (股权)交易等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优先支持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区重大项目建设。

3. 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实施6个以上科技项目,围绕预应力、螺蛳粉、智能家电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开发,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支持。

4. 支持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政府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并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并按照最高比例6%评审优惠落实

5. 做好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工作。发放精特新项券,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业, 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微不至的母亲式服务

1. 提供母亲式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积极对接建设项目,安排专职跟班服务员做到零公里服务指导;启动重大项目办证全程母亲式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母亲式服务专窗,成立一个4-5人的专业服务工作队,提供项目落地、推进帮办、代办服务,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程信息,制定一套反映实时工作进度的任务表。通过推出QQ微服务和重点项目一通四卡服务,及时与项目建设方沟通,掌握各项目基本情况,指导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做好事前、事中服务

2. 深入推进企业三送服务制度。通过送服务、送政策、送信心三送服务,切实帮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企业的顾虑;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体现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态度,继续深入推进三办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 推行承诺即开工改革。积极实施《柳江区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实行双容双承诺实现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的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在具备基本施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开启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根据实施方案立即开设承诺即开工绿色专窗,专人负责对接企业办理项目申请手续,在保证安全且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投资建设项目等待开工的时间,实现投资企业快建设、快投产。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征补中心、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二)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1. 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空间。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用地保障范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引导超开发边界的中小企业退地入园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

2. 高效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园区亩均效益评价,盘活工业园区存量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3. 多举措保障用地指标。争取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成果与变更调查衔接,完成复垦指标成果核定,努力盘活流量建设用地指标。探索推进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空间置换,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价置换、调剂等方式, 协调落实耕地补平衡出平衡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征补中心、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附件3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促服务业

增长的工作方案

一、提升平台经济规模效应

(一)对道森木业、长乐钢铁世界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交易平台关联重点企业,建立区级领导挂点服务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稳定重点平台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广西机械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车合云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支持汽车、机械龙头企业和本地供应链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落实市级奖励政策,项目支持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

二、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三)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落实市级奖励政策,对2022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限上汽车零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对2022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限上家电零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四)配合柳州市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消费活动,支持农村地区购买绿色节能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等家电下乡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五)加快县乡道路交通节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以及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23年,全区新建充电桩300个,实现充电网络更加完善,区域分布更加合理,充电服务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推动限上批零住餐业育增量促增长

(六)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

1. 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3亿元(含3亿元)、 3亿元—6亿元(含6亿元)、6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 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1亿元(含1亿元)、1亿元—2亿元(含2亿元)、2亿元—3亿元(含3亿元)、3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4万元、8万元、12万元、16万元、20万元的奖励。

3. 住宿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

4. 餐饮业:年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含0.2亿元)、0.2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七)全面挖掘交通运输企业中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销售板块部分,力争新的上限企业;协调一级经销商在柳江区成立独产法人公司(或独立子公司),新增批发业新增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动未在库的大中型食堂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推动全区学校食堂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推动商贸步行街等餐饮业集中区内经营户上限入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

(九)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打造一批螺蛳、竹笋、豆角和木耳等原材料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2022年,全区新建1个螺蛳养殖示范基地、1个竹笋种植标准化基地、1个加工型豆角种植标准化基地、1个木耳种植标准化基地,扶持3家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加工企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提升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十)对区内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0.6亿元—1亿元(含1亿元)、1亿元—3亿元(含3亿元)、3亿元—5亿元(含5亿元)、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4万元、8万元、12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十一)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改革,培育相关科技服务企业上限入统;推动医疗机构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上限入统;挖掘培育长乐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内现有的重点企业上规入统。〔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十二)根据柳州市要求向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预付2个月的住院医保费用结算周转金,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带量集采药品和耗材承诺采购合同金额40%的周转金;按月及时结算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费用,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资金周转困难,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在1个月内100%落实集采线上回款,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向医药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拨付药品和耗材结算款项,稳定医药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的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五、开展惠民促消费系列活动

(十三)持续开展促销活动,加速消费市场提升。开展柳江区2022醉美柳江 清凉一夏消费购物节活动,增加销售、刺激经济活力,不断增加服务业经济增长点。组织各类商贸企业参与广西33消费节,利用好自治区政府消费券撬动柳州本地商家联动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四)开放公共资源,活跃夜间经济消费。开放1个以上商圈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利用夜间休闲时间,支持汽车、家电、螺蛳粉、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展销、主题沙龙、展播、美食节等形式,带动商圈人气,拉动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执行时间:202261日至20231231日〕

(十五)推进展会拓市,引导限上销售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帮助企业申请柳州市按照场地租金的70%给予补贴政策。境内单次补贴不超过5万元,境外单次补贴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执行时间:202261日至20231231日〕


附件4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能源安全

工作方案

一、全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一季一季抓种植、抓管理、抓收获,确保完成粮食面积31.6万亩、粮食产量10.53万吨、早稻面积11.55万亩、大豆面积1.63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14万亩。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推行农户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模式,力争2022730日前完成达到耕作条件的连片10亩(含)以上撂荒耕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撂荒耕地治理,年内完成其他撂荒耕地治理。治理后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种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落实重农稳粮政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售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重农稳粮政策,研究制定粮食种植、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和设施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管,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传递重农稳粮积极信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确保能源安全

(一)推动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加快能源资源的规划布局,谋划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积极对接国内知名发电企业,推动土博镇75MW风电项目、百朋镇50MW风电项目、里高镇75MW风电项目、穿山镇50MW风电项目等一批风力发电项目;穿山镇思荣130MW光伏项目、新兴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项目、柳锰40MW农光互补光项目等一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自治区级竞争配置指标,力争十四五期实现部分项目落地。鼓励光伏企业利用新兴工业园区存量屋顶和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农村房屋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力争在2022年完成10个以上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备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生态环境局、市重点区域规划科、柳江供电公司

(二)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一是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优化配网架构,力争2023年全部竣工。2022年度电网项目计划投资2.28亿元,新建或改建110KV以下线路长约200公里,改造公共变压器台区120项等任务。二是继续推进柳江区管道燃气项目,优化能源结构,2023年开工建设高压天然气接收门站1座(位于百朋镇怀洪村,占地面积5.03亩)和高中压调压站1座,以及300立方米小型LNG气化站(位于新兴工业园四方片区),力争十四五期全部竣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新城管委会、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供电公司

(三)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建设。一是规划建设一批综合能源站,增强油汽能源储备保供能力,推进岜公塘北侧等6个规划综合能源站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开工。二是改善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区供电结构,优化电网负荷,加快推动柳江区新兴工业园100MW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落地。力争到2025年开工,努力建成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绿色供电工业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重点区域规划科、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新城管委会、柳江供电公司

(四)强化能源保供和安全管控。充分发挥柳江区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各部门上下必须统筹好安全和保供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要不折不扣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出硬招、强基础、提素质,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同时落实能源安全监测预警和分级动态应急响应机制,动态监测能源安全风险,推进能源安全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责任单位:柳江区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5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

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

一、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

(一)贯彻落实柳州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执行欠费不停供策,贯彻落实柳州市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金融办)、柳江供电公司〕

(二)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配合上级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四)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工程项目招标监管的单位〕

加快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国有单位2022年承租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各国有房屋管理部门、区财政局(国资中心、金融办)〕

(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原则下, 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责任单位: 柳江税务局、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三)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柳江税务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三、加大对服务业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增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服务业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和贷款的接续转换工作,不得盲目抽贷、断贷、 压贷。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惠贷等优惠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开发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和首贷投放力度,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全力推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全力保障货运车辆通行顺畅,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擅自阻断或关闭普通公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阻断、挖断农村公路,不擅自关停车站。实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24小时值班办证制度,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采即走即追制度,核酸采样后完成登记即通行,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异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到我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我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邮政分公司、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2022年经贸领域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中央专项资金以及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争取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柳州顺丰创新产业园、京东(柳州)智能电商运营中心、圆通广西柳州智创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金融办)〕

四、优化工业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一)鼓励企业增加订单、拓展市场。全面实施一企一册帮扶制度,推进共享员工新型用工模式,解决企业用工难题,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柳州市开展销对接会”“校企对接会参加柳州市举办的工业品线上线下促销、新一轮以旧换新以及企业家沙龙”“业面对面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二)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落实自治区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相关事项,抓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落实。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服务保障,全力做好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柳州津晶电器有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用工、用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切实保障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运行平稳。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金融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柳江供电公司〕

五、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商投资

进一步落实《柳州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以京津冀、东部沿海地区、华中地区三个招商区域重点招商聚焦先进制造、智能家电、新能源、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保障内外资企业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搭建更广泛线上线下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各商会的交流合作〔责任单位: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柳江税务局〕


附件6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民生政策

工作方案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经审核批准的企业,其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暂缓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暂缓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在暂缓期限内,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加大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在未达到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情况下,由原来一年仅限提取一次变更为可一次或多次提取,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1231日。〔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财政局

二、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

1. 按照柳州市总体工作部署,支持有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居民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1.实施柳州市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及时精准向农村劳动力推送就业岗位加强粤桂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实现2022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68000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外出务工数达7487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

2.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其中,促进2022年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人次以上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649人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1. 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服务行动,选优培育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确保年内运营的就业帮扶车间达到16家。落实奖补政策,对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按照2000/人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促进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106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部分符合相应规定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全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09个。其中,人社部门开发的岗位应不低于109个,乡村振兴部门开发的岗位不低于200个,县级统筹其他资金开发的岗位力争不低于100个。〔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

1.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2.深入实施农民工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推介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启动联动机制后,财政部门及时安排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各具体发放责任单位确保在价格指数公布后当月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

压实价格调控主体责任。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落实菜篮子长负责制。持续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做好重要民生商品货源组织和产销衔接。加大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工作,提升应急保供水平。落实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地方粮油等储备规模,对我可供应的应急生活物资进行摸底调查,对应急运力进行汇总,准确掌握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能力。建立物流保通畅工作机制,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民生物资和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应急保供运输车辆队伍,做好运力保障。制定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根据市场供给异常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1.适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精准落实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照料护理费。结合助力乡村振兴,提高脱贫群众收入,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年内适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抓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1及时收集核实灾情,评估灾害损失,摸清灾民所需,申请下拨救助资金,调拨发放救灾物资,保障好受灾群众应急期的基本生活通过入户调查、确定对象、筹集资金、跟踪问效等措施,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房农房恢复重建和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灾后困难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全面落实受灾人员先行救助,对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落实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 切实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按要求落实2022年发放住房补贴,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有所居。〔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扎实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制定我落实细则并在年内逐条推动落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控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综合督导、回头看检查,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增强汛情监测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防汛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围绕河流堤防、水库、矿区、城市内涝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抓好隐患排查和预案演练。加大防汛救灾宣传力度,完善防汛救灾一线工作法和网格化管理,备足备齐应急抢险物资、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防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增强安全用气防控能力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建立管网设施数字地图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信息档案,提升燃气行业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年内全部完成30年以上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自建房全面排查和整治。〔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6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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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2〕10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柳江区贯彻落实国家33项 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7-04 09:10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江区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26 28  

     

柳江区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
措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六个方面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上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柳州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担当作为、抢抓机遇、大干快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抓好国家六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抓好各项稳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全力推动柳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落细国务院出台的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力争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全年增长8%以上力争达到8.5%

——第一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6.6%

——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6.2%

——第三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10.5%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稳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和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加强部门之间,各类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之间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系,汇聚工作合力,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二)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企业服务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上门服务,深入企业单位和项目现场宣讲解读政策,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加大对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振全区稳增长信心。要以企业服务年动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开展精准服务,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并运用好政策措施。

三)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紧盯政策措施清单,盯指标、推进度、促落实。坚持以实效论英雄,力戒形式主义,对勇于担当作为、抓工作有突出成效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抓落实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的工作方案

2.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政策的工作方案

3.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促服务业增长的工作方案

4.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工作方案

5.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

6.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民生政策的工作方案


附件1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

的工作方案

一、落实财政政策方面的措施

  (一)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41—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于6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4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落实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预计达1亿元。

  2.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11—202412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11—12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实行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2211日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将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3.全面落实自治区税费优惠政策。

 202211—2024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称六税两费)。

 202241—20261231日,对柳江区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02211—20251231日,按最高幅度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扣减相关税费。

202211—20231231日,按最高幅度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相关税费。〔责任单位:柳江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统筹整合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2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其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工业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紧盯重大项目实施,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并进一步争取债券额度

提高2022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率,加快2022年上半年已获得专项债券额度2.72亿元的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督促项目业主争取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依法合规开展配套融资,充分解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争取自治区在后续批次政府专项债发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债券额度的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积极配合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区商务局〕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并免收履约保证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六)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430日;20221—12月,全区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企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具体办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另文通知。〔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局、柳江税务局〕

(七)加大稳岗位促就业支持力度

1.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2.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 统筹全区35个事业单位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奖补;对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大型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开展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对回柳的柳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就业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措施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 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 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农户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2022年内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2. 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九)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1. 整合各类财政资金6000万元,用好桂惠贷政策,向民营及中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放更多低利率贷款,力争全年投放桂惠贷”30亿元,保持利率低于全自治区桂惠贷利率平均水平。

2. 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让利企业,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 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涉农贷款利率在5.5%左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附件2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稳投资政策

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1.铁路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做好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柳州至梧州段)路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

2. 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做好梧州至乐业公路(鱼峰-宜州段)项目、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柳州至覃塘段)项目、宜柳高速新增柳州进德互通工程、里高至拉堡公路改扩建项目、板江至土博公路改建项目(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三都至土博连接线)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

3. 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加大农村建设投入,2022年至2025计划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550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隐患里程228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4座;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7.8亿元。持续抓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建设清单,不断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建设水平。

4. 城市路网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城市路网项目建设,尽快完成柳江新城区南一路(木罗路)、柳江区南二路、柳江新城区南三路(沙子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柳江东二路项目、柳江新城区西二路(高村路)、柳江区南四路、柳江新城区东一路(樟木路)、柳西路(兴柳路北延长线)道路项目的施工进度,力争年内完成投资6.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项目促进中心) 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区征补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市重点区域规划科、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

2022,重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库安全运行、农村供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4个类型共20个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做好项目储备,积极谋划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供水等水利工程项目9个以上,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力争今年8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并通过可研审批努力实现部分项目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一批房地产工程项目

加快柳江区葛婆庙及周边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等土地熟化项目进展,尽快完成祥云久久一期、成龙胤佳园等新的房地产项目前期工作,实现新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落地。重点推进续建房地产金湾御府ABC地块、合景·云溪四季花院、云星钱隆悦府D地块、水木华庭项目、盛世花园项目、一品龙湾东苑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房地产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征补中心、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1. 大力推进重大项目。编制柳江区2022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15项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57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149项区本级层面统筹实施类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清单日程化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组织进度,促成项目落地见效,尽快形成投资实物工作量。

2.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合理利用财政承受能力空间大力推进PPP项目,积极探索投资人+EPC”项目建设模式,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TOT、产权 (股权)交易等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优先支持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区重大项目建设。

3. 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实施6个以上科技项目,围绕预应力、螺蛳粉、智能家电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开发,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支持。

4. 支持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政府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并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并按照最高比例6%评审优惠落实

5. 做好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工作。发放精特新项券,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业, 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微不至的母亲式服务

1. 提供母亲式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积极对接建设项目,安排专职跟班服务员做到零公里服务指导;启动重大项目办证全程母亲式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母亲式服务专窗,成立一个4-5人的专业服务工作队,提供项目落地、推进帮办、代办服务,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程信息,制定一套反映实时工作进度的任务表。通过推出QQ微服务和重点项目一通四卡服务,及时与项目建设方沟通,掌握各项目基本情况,指导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做好事前、事中服务

2. 深入推进企业三送服务制度。通过送服务、送政策、送信心三送服务,切实帮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企业的顾虑;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体现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态度,继续深入推进三办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 推行承诺即开工改革。积极实施《柳江区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实行双容双承诺实现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的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在具备基本施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开启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根据实施方案立即开设承诺即开工绿色专窗,专人负责对接企业办理项目申请手续,在保证安全且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投资建设项目等待开工的时间,实现投资企业快建设、快投产。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征补中心、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二)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1. 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空间。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用地保障范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引导超开发边界的中小企业退地入园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

2. 高效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园区亩均效益评价,盘活工业园区存量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3. 多举措保障用地指标。争取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成果与变更调查衔接,完成复垦指标成果核定,努力盘活流量建设用地指标。探索推进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空间置换,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价置换、调剂等方式, 协调落实耕地补平衡出平衡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征补中心、市重点区域规划科〕


附件3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促服务业

增长的工作方案

一、提升平台经济规模效应

(一)对道森木业、长乐钢铁世界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交易平台关联重点企业,建立区级领导挂点服务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稳定重点平台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广西机械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车合云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支持汽车、机械龙头企业和本地供应链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落实市级奖励政策,项目支持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

二、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三)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落实市级奖励政策,对2022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限上汽车零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对2022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限上家电零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四)配合柳州市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消费活动,支持农村地区购买绿色节能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等家电下乡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五)加快县乡道路交通节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以及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23年,全区新建充电桩300个,实现充电网络更加完善,区域分布更加合理,充电服务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推动限上批零住餐业育增量促增长

(六)服务业企业提速发展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

1. 批发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3亿元(含3亿元)、 3亿元—6亿元(含6亿元)、6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 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1亿元(含1亿元)、1亿元—2亿元(含2亿元)、2亿元—3亿元(含3亿元)、3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4万元、8万元、12万元、16万元、20万元的奖励。

3. 住宿业:年营业额达到0.2亿元—0.5亿元(含0.5亿元)、0.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

4. 餐饮业:年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含0.2亿元)、0.2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七)全面挖掘交通运输企业中商用车、乘用车、工程机械销售板块部分,力争新的上限企业;协调一级经销商在柳江区成立独产法人公司(或独立子公司),新增批发业新增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动未在库的大中型食堂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推动全区学校食堂服务经营主体上限入统;推动商贸步行街等餐饮业集中区内经营户上限入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

(九)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基地,打造一批螺蛳、竹笋、豆角和木耳等原材料种养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2022年,全区新建1个螺蛳养殖示范基地、1个竹笋种植标准化基地、1个加工型豆角种植标准化基地、1个木耳种植标准化基地,扶持3家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加工企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提升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十)对区内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0.6亿元—1亿元(含1亿元)、1亿元—3亿元(含3亿元)、3亿元—5亿元(含5亿元)、5亿元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行业发展目标增速的,分别给予4万元、8万元、12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与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执行时间: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十一)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改革,培育相关科技服务企业上限入统;推动医疗机构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上限入统;挖掘培育长乐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内现有的重点企业上规入统。〔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十二)根据柳州市要求向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预付2个月的住院医保费用结算周转金,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带量集采药品和耗材承诺采购合同金额40%的周转金;按月及时结算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费用,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资金周转困难,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在1个月内100%落实集采线上回款,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向医药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拨付药品和耗材结算款项,稳定医药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的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五、开展惠民促消费系列活动

(十三)持续开展促销活动,加速消费市场提升。开展柳江区2022醉美柳江 清凉一夏消费购物节活动,增加销售、刺激经济活力,不断增加服务业经济增长点。组织各类商贸企业参与广西33消费节,利用好自治区政府消费券撬动柳州本地商家联动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四)开放公共资源,活跃夜间经济消费。开放1个以上商圈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利用夜间休闲时间,支持汽车、家电、螺蛳粉、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展销、主题沙龙、展播、美食节等形式,带动商圈人气,拉动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执行时间:202261日至20231231日〕

(十五)推进展会拓市,引导限上销售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帮助企业申请柳州市按照场地租金的70%给予补贴政策。境内单次补贴不超过5万元,境外单次补贴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执行时间:202261日至20231231日〕


附件4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粮食能源安全

工作方案

一、全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一季一季抓种植、抓管理、抓收获,确保完成粮食面积31.6万亩、粮食产量10.53万吨、早稻面积11.55万亩、大豆面积1.63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14万亩。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推行农户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模式,力争2022730日前完成达到耕作条件的连片10亩(含)以上撂荒耕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撂荒耕地治理,年内完成其他撂荒耕地治理。治理后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种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落实重农稳粮政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售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重农稳粮政策,研究制定粮食种植、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和设施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加强对涉农资金监管,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传递重农稳粮积极信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确保能源安全

(一)推动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加快能源资源的规划布局,谋划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积极对接国内知名发电企业,推动土博镇75MW风电项目、百朋镇50MW风电项目、里高镇75MW风电项目、穿山镇50MW风电项目等一批风力发电项目;穿山镇思荣130MW光伏项目、新兴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项目、柳锰40MW农光互补光项目等一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自治区级竞争配置指标,力争十四五期实现部分项目落地。鼓励光伏企业利用新兴工业园区存量屋顶和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农村房屋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力争在2022年完成10个以上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备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生态环境局、市重点区域规划科、柳江供电公司

(二)推动能源资源配置。一是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优化配网架构,力争2023年全部竣工。2022年度电网项目计划投资2.28亿元,新建或改建110KV以下线路长约200公里,改造公共变压器台区120项等任务。二是继续推进柳江区管道燃气项目,优化能源结构,2023年开工建设高压天然气接收门站1座(位于百朋镇怀洪村,占地面积5.03亩)和高中压调压站1座,以及300立方米小型LNG气化站(位于新兴工业园四方片区),力争十四五期全部竣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柳江新城管委会、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供电公司

(三)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建设。一是规划建设一批综合能源站,增强油汽能源储备保供能力,推进岜公塘北侧等6个规划综合能源站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开工。二是改善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区供电结构,优化电网负荷,加快推动柳江区新兴工业园100MW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落地。力争到2025年开工,努力建成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绿色供电工业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重点区域规划科、各镇人民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柳江新城管委会、柳江供电公司

(四)强化能源保供和安全管控。充分发挥柳江区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各部门上下必须统筹好安全和保供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要不折不扣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出硬招、强基础、提素质,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同时落实能源安全监测预警和分级动态应急响应机制,动态监测能源安全风险,推进能源安全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责任单位:柳江区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5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产业链

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

一、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

(一)贯彻落实柳州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执行欠费不停供策,贯彻落实柳州市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金融办)、柳江供电公司〕

(二)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配合上级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四)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工程项目招标监管的单位〕

加快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国有单位2022年承租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各国有房屋管理部门、区财政局(国资中心、金融办)〕

(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原则下, 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责任单位: 柳江税务局、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三)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柳江税务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

三、加大对服务业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增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服务业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和贷款的接续转换工作,不得盲目抽贷、断贷、 压贷。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惠贷等优惠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开发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和首贷投放力度,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柳江支行、区财政局(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全力推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全力保障货运车辆通行顺畅,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擅自阻断或关闭普通公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阻断、挖断农村公路,不擅自关停车站。实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24小时值班办证制度,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采即走即追制度,核酸采样后完成登记即通行,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异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到我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我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邮政分公司、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2022年经贸领域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中央专项资金以及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争取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柳州顺丰创新产业园、京东(柳州)智能电商运营中心、圆通广西柳州智创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金融办)〕

四、优化工业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一)鼓励企业增加订单、拓展市场。全面实施一企一册帮扶制度,推进共享员工新型用工模式,解决企业用工难题,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柳州市开展销对接会”“校企对接会参加柳州市举办的工业品线上线下促销、新一轮以旧换新以及企业家沙龙”“业面对面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开发区管委会〕

(二)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落实自治区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相关事项,抓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落实。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服务保障,全力做好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柳州津晶电器有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用工、用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切实保障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运行平稳。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金融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柳江供电公司〕

五、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商投资

进一步落实《柳州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以京津冀、东部沿海地区、华中地区三个招商区域重点招商聚焦先进制造、智能家电、新能源、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保障内外资企业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搭建更广泛线上线下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各商会的交流合作〔责任单位: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柳江税务局〕


附件6

柳江区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保基本民生政策

工作方案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经审核批准的企业,其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暂缓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暂缓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在暂缓期限内,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加大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在未达到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情况下,由原来一年仅限提取一次变更为可一次或多次提取,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1231日。〔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柳江支行、财政局

二、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

1. 按照柳州市总体工作部署,支持有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居民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1.实施柳州市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及时精准向农村劳动力推送就业岗位加强粤桂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实现2022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68000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外出务工数达7487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

2.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其中,促进2022年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人次以上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649人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1. 开展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服务行动,选优培育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确保年内运营的就业帮扶车间达到16家。落实奖补政策,对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按照2000/人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促进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106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部分符合相应规定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全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09个。其中,人社部门开发的岗位应不低于109个,乡村振兴部门开发的岗位不低于200个,县级统筹其他资金开发的岗位力争不低于100个。〔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

1.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2.深入实施农民工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推介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启动联动机制后,财政部门及时安排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各具体发放责任单位确保在价格指数公布后当月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

压实价格调控主体责任。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落实菜篮子长负责制。持续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做好重要民生商品货源组织和产销衔接。加大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工作,提升应急保供水平。落实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地方粮油等储备规模,对我可供应的应急生活物资进行摸底调查,对应急运力进行汇总,准确掌握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能力。建立物流保通畅工作机制,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民生物资和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应急保供运输车辆队伍,做好运力保障。制定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根据市场供给异常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1.适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精准落实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照料护理费。结合助力乡村振兴,提高脱贫群众收入,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年内适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抓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1及时收集核实灾情,评估灾害损失,摸清灾民所需,申请下拨救助资金,调拨发放救灾物资,保障好受灾群众应急期的基本生活通过入户调查、确定对象、筹集资金、跟踪问效等措施,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房农房恢复重建和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灾后困难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全面落实受灾人员先行救助,对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落实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 切实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按要求落实2022年发放住房补贴,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有所居。〔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扎实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制定我落实细则并在年内逐条推动落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控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综合督导、回头看检查,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增强汛情监测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防汛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围绕河流堤防、水库、矿区、城市内涝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抓好隐患排查和预案演练。加大防汛救灾宣传力度,完善防汛救灾一线工作法和网格化管理,备足备齐应急抢险物资、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防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增强安全用气防控能力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建立管网设施数字地图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信息档案,提升燃气行业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年内全部完成30年以上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自建房全面排查和整治。〔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6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