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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2〕11 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9-30 09:35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空一行)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要求,扎实做好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柳江区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10月底前完成级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120242月完成全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5月全部完成。

3.质量控制。202312024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620246月,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继续配合自治区普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完成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发展改革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水利局、统计局相关单位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普查工作经费由级财政统筹做好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同时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系统的技术资源,做好本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整合利用好科研、教学、推广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组建技术工作组、专业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做好工作平台软硬件建设,配齐专业物资设备,逐级抓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普查质量。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2926

附件

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韦国养

副组长:覃汉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海勇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立东  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梁伟良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覃冠华  财政局副局长

韦先转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曾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红文水利局副局长

            韦祖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蒙明宏统计局副局长

  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仁涛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蓝雯馨成团镇镇长

        覃燕克  土博镇镇长

        蓝朝兴里高镇

        梁杰忠穿山镇镇长

        谭庆飞  进德镇镇长

        韦来武百朋镇镇长

        王亚飞  三都镇镇长

覃建苗  拉堡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任由韦祖耿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农业农村局代章。领导小组组长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办公室发文调整;其他成员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继任的同志承担相应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

20229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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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2〕11 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9-30 09:35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空一行)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要求,扎实做好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柳江区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10月底前完成级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120242月完成全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外业调查采样的同时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5月全部完成。

3.质量控制。202312024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620246月,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继续配合自治区普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完成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发展改革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水利局、统计局相关单位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普查工作经费由级财政统筹做好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同时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系统的技术资源,做好本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整合利用好科研、教学、推广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组建技术工作组、专业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做好工作平台软硬件建设,配齐专业物资设备,逐级抓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普查质量。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柳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2926

附件

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韦国养

副组长:覃汉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海勇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立东  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梁伟良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覃冠华  财政局副局长

韦先转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曾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红文水利局副局长

            韦祖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蒙明宏统计局副局长

  柳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仁涛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蓝雯馨成团镇镇长

        覃燕克  土博镇镇长

        蓝朝兴里高镇

        梁杰忠穿山镇镇长

        谭庆飞  进德镇镇长

        韦来武百朋镇镇长

        王亚飞  三都镇镇长

覃建苗  拉堡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任由韦祖耿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农业农村局代章。领导小组组长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办公室发文调整;其他成员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继任的同志承担相应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

20229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