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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5〕17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12-19 17:55   |   作者: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

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加快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离子电池报废回收,切实降低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根据《广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即日起至202512月底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摸清相关底数

单位要摸清以下几方面数据和情况:一是电动自行车有关情况,包括保有量、上牌量、电池种类、使用年限、不同用途等信息,进行区分统计,填写《电动自行车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二是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可通过溯源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等渠道摸排。(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评估能力

根据前期摸排形成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存量信息和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情况,按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见附件2完善评估流程及建设要求,及时对接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售后服务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依托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为网点配备电池内阻测试仪、电压表、电池容量测试仪等锂离子电池检测设备,柳江至少设置1个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制定网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健康评估

要通过多渠道开展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可因地制宜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基础上增加或提高相关指标要求。相关部门依职责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对已评估的锂离子电池要进行登记,实现不同渠道信息互通。依托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并进行登记(见附件3。评估工作组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是鼓励群众前往就近的健康评估网点开展健康评估。二是鼓励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健康体检免费评估进社区活动,将健康评估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对即时配送、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柜等重点领域的锂离子电池开展针对性评估。(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

(四)建设回收网络

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或组织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机动车拆解企业、第三方回收企业机构、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等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合规安全回收服务建设安全、便利、可靠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通过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体渠道,以及在居民区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便于消费者查询,就近移交锂离子电池。要加强回收服务网点的监督管理,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监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商务、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回收服务网点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进行评估,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五)规范综合利用

要做好从回收端到处理端的衔接,指导各类回收途径将待报废锂离子电池规范移交至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相关部门依职责加强规范综合利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组织柳江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资质申报认定,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鼓励发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作用,督促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做好废锂离子电池全流程台账管理,做好锂离子电池处理,严禁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于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保障

为严格落实《广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问题,加强信息反馈,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成立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长:姚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尼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区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主任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韦周学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邓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覃南翔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玉会良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宁宇区商务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永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伟良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韦现爵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罗尼尔担任。工作专班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专项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群策群力,建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网点网络,做到“应检尽检”,对存在健康隐患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应收尽收”,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抓牢关键要素,建立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

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部门官网、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对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有关政策、合规健康评估及健康检测网点和报废回收网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鼓励市民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支持工作开展。

附件:1-1县(区)电动自行车数据汇总表

      1-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1-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测验情况书

      1-4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

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1-5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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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12-19 17:55    |  作者: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

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加快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离子电池报废回收,切实降低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根据《广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即日起至202512月底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摸清相关底数

单位要摸清以下几方面数据和情况:一是电动自行车有关情况,包括保有量、上牌量、电池种类、使用年限、不同用途等信息,进行区分统计,填写《电动自行车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二是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可通过溯源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等渠道摸排。(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评估能力

根据前期摸排形成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存量信息和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情况,按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见附件2完善评估流程及建设要求,及时对接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售后服务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依托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经销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为网点配备电池内阻测试仪、电压表、电池容量测试仪等锂离子电池检测设备,柳江至少设置1个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制定网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健康评估

要通过多渠道开展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可因地制宜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基础上增加或提高相关指标要求。相关部门依职责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对已评估的锂离子电池要进行登记,实现不同渠道信息互通。依托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并进行登记(见附件3。评估工作组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是鼓励群众前往就近的健康评估网点开展健康评估。二是鼓励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健康体检免费评估进社区活动,将健康评估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对即时配送、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柜等重点领域的锂离子电池开展针对性评估。(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

(四)建设回收网络

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或组织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机动车拆解企业、第三方回收企业机构、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等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合规安全回收服务建设安全、便利、可靠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通过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体渠道,以及在居民区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便于消费者查询,就近移交锂离子电池。要加强回收服务网点的监督管理,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监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商务、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回收服务网点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进行评估,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生态环境局)

(五)规范综合利用

要做好从回收端到处理端的衔接,指导各类回收途径将待报废锂离子电池规范移交至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相关部门依职责加强规范综合利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组织柳江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资质申报认定,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鼓励发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作用,督促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做好废锂离子电池全流程台账管理,做好锂离子电池处理,严禁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于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保障

为严格落实《广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问题,加强信息反馈,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成立柳江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长:姚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尼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区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主任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韦周学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邓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大队长

覃南翔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玉会良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廖宁宇区商务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永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伟良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韦现爵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罗尼尔担任。工作专班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专项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群策群力,建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网点网络,做到“应检尽检”,对存在健康隐患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应收尽收”,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抓牢关键要素,建立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

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部门官网、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对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有关政策、合规健康评估及健康检测网点和报废回收网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鼓励市民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支持工作开展。

附件:1-1县(区)电动自行车数据汇总表

      1-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1-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测验情况书

      1-4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

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1-5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数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