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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乡村指办发〔2022〕13号关于印发《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8-29 17:25   |

关于印发《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

家庭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 届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高校及中职学校毕业生(含技工学校,下同,以下简称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近年来脱贫家庭毕业生为工作对象,100%纳入实名制帮扶,动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通过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力争8底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二、行动时间

20228月至202212月。

三、组织机构

成立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行动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镇、各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对工作情况及工作目标进行检查督促,汇总上报。

四、行动措施

本方案与《柳江区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开展,直接面向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问题,具体行动措施如下:

(一)开展系列招聘活动,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批。持续推进留柳就业计划、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灵活用好线上线下招聘平台,有序组织开展小规模、多频次、常态化的线上线下的招聘活动,在9月底完成3场专项招聘活动,全面开展各类招聘活动8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各镇政府)

  (二)开展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帮助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批。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认真排查行业内岗位需求情况,通过自聘和推荐就业两种方式,帮助对应学科类别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优先安排雨露计划就业困难两类人群上岗(具体人员名单详见202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册),于831日、916日将任务完成情况(附件:2)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责任单位:各任务指标单位)

(三)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推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批。建立所有脱贫家庭毕业生实名台账。各镇组织动员所有未就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在柳江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智慧人社系统进行个人求职登记。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由脱贫家庭帮扶人联系对接,至少提供2次以上职业指导、5次针对性岗位推介、1 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有见习意愿的,搭建供需对接服务,落实见习补贴;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对已就业的毕业生,区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将就业信息录入防止返贫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任务指标单位要及时按照指标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专人负责,务求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提供高校毕业生、雨露计划毕业生相关信息等相应服务,保障各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督查范围,按时间要求开展督查,督查情况报区委、区政府作为年度绩效评定范畴。

     (三)加强沟通,定期调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负责协调和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及时召开调度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安质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任务

 2.柳江区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完成情况表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2815


政策依据
江乡村指办发〔2022〕13号关于印发《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8-29 17:25   

关于印发《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

家庭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 届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高校及中职学校毕业生(含技工学校,下同,以下简称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近年来脱贫家庭毕业生为工作对象,100%纳入实名制帮扶,动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通过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力争8底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二、行动时间

20228月至202212月。

三、组织机构

成立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行动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镇、各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对工作情况及工作目标进行检查督促,汇总上报。

四、行动措施

本方案与《柳江区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开展,直接面向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问题,具体行动措施如下:

(一)开展系列招聘活动,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批。持续推进留柳就业计划、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灵活用好线上线下招聘平台,有序组织开展小规模、多频次、常态化的线上线下的招聘活动,在9月底完成3场专项招聘活动,全面开展各类招聘活动8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各镇政府)

  (二)开展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帮助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批。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认真排查行业内岗位需求情况,通过自聘和推荐就业两种方式,帮助对应学科类别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优先安排雨露计划就业困难两类人群上岗(具体人员名单详见202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册),于831日、916日将任务完成情况(附件:2)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责任单位:各任务指标单位)

(三)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推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批。建立所有脱贫家庭毕业生实名台账。各镇组织动员所有未就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在柳江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智慧人社系统进行个人求职登记。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由脱贫家庭帮扶人联系对接,至少提供2次以上职业指导、5次针对性岗位推介、1 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有见习意愿的,搭建供需对接服务,落实见习补贴;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对已就业的毕业生,区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将就业信息录入防止返贫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任务指标单位要及时按照指标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专人负责,务求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提供高校毕业生、雨露计划毕业生相关信息等相应服务,保障各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督查范围,按时间要求开展督查,督查情况报区委、区政府作为年度绩效评定范畴。

     (三)加强沟通,定期调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负责协调和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及时召开调度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安质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柳江区落实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任务

 2.柳江区雨露计划+”促进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完成情况表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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