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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3〕33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范围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9-26 11:25   |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审批规〔20231精神,结合柳江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范围调整通知如

一、调整前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为

(一)凭双向承诺书回执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产业园区内已经依法取得用地的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推行签订承诺书即可开工。

(二)办理承诺制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的项目:

1.列入自治区级、市级、区级重大项目计划和城市建设计划项目;

2.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

3.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在既有道路上(下)开展的设施改造(建)项目;

4.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园等公益性项目;

5.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

实行承诺即开工改革项目范围,下列的除外:

1.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 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调整后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为

(一)凭双向承诺书回执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产业园区内已经依法取得用地的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推行签订承诺书即可开工。

(二)办理承诺制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的项目:

柳江区范围内,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

实行承诺即开工改革项目范围,下列的除外:

1.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 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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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3〕33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范围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9-2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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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实现一证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审批规〔20231精神,结合柳江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范围调整通知如

一、调整前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为

(一)凭双向承诺书回执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产业园区内已经依法取得用地的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推行签订承诺书即可开工。

(二)办理承诺制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的项目:

1.列入自治区级、市级、区级重大项目计划和城市建设计划项目;

2.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

3.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在既有道路上(下)开展的设施改造(建)项目;

4.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园等公益性项目;

5.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

实行承诺即开工改革项目范围,下列的除外:

1.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 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调整后柳江区承诺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为

(一)凭双向承诺书回执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产业园区内已经依法取得用地的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推行签订承诺书即可开工。

(二)办理承诺制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的项目:

柳江区范围内,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

实行承诺即开工改革项目范围,下列的除外:

1.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 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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