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根据《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柳政管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存在的问题,现就规范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管理基层政务服务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柳州市乡镇(街道)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础目录(2023版)》,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柳江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区直各有关单位应指导各镇完善事项的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布,确保基层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规范办理。
二、依法规范审批(服务)专用章使用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桂政办电〔2022〕24 号文件规定,落实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对纳入柳江区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础目录(附件)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统一集中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办理结果需盖章的,应加盖合法有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各级行业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盖本部门的印章。生育登记、独生子女光荣证核发等事项的业务办理表格、证书对加盖印章有特殊要求的,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规范使用审批(服务)时,做好解释工作,保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审批局之间对接畅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统筹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使用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运用好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依托一体化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自治区做好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力争尽早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事项一网办理,避免二次录入。
四、加强业务培训及联动协同
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召集开展基层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应统筹考虑组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印发、转发相关文件,应同步送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可通过微信交流、电话答疑、跟班学习、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集中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畅通联系通道,及时指导、答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函询和请示,逐步提升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水平。
附件:柳江区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础目录(2023版)
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 年 9 月 22 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根据《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柳政管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存在的问题,现就规范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管理基层政务服务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柳州市乡镇(街道)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础目录(2023版)》,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柳江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区直各有关单位应指导各镇完善事项的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布,确保基层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规范办理。
二、依法规范审批(服务)专用章使用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桂政办电〔2022〕24 号文件规定,落实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对纳入柳江区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础目录(附件)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统一集中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办理结果需盖章的,应加盖合法有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各级行业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盖本部门的印章。生育登记、独生子女光荣证核发等事项的业务办理表格、证书对加盖印章有特殊要求的,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规范使用审批(服务)时,做好解释工作,保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审批局之间对接畅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统筹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使用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运用好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依托一体化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自治区做好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力争尽早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事项一网办理,避免二次录入。
四、加强业务培训及联动协同
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召集开展基层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应统筹考虑组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印发、转发相关文件,应同步送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可通过微信交流、电话答疑、跟班学习、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集中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畅通联系通道,及时指导、答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函询和请示,逐步提升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水平。
附件:柳江区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础目录(2023版)
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