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字〔202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柳江区2022年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
柳江区2022年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2年县(区)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计划的通知》(柳农政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地点和对象
项目实施地点:柳江辖区各镇。
项目实施对象:各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财政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2022年黄龙病综合防控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补助总金额除以验收合格果园总面积,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0元。
(三)补助范围。2022年5月31日前柳江辖区内按规定申报,2022年6月20日前连片砍除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1亩及以上,验收通过的经营主体。因“旱改水工程”、“土地征收”等原因果树已经获得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 的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申报果园,清除柑桔黄龙病病树及失管果园后要用于粮食生产。
三、申请补助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申报主体申请。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的经营主体于规定时间前填报《市级2022年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模式项目申请表》(附件1),交到当地村委会。
(二)村委会初步审核。各村委会接到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核实申报主体果园是否符合补助范围,5月31日前将符合补助范围的申报主体上报到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乡镇验收公示。乡镇接到村委会上报材料后,指导申报主体开展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工作,督促申报主体清除前进行柑桔木虱清除工作,6月20日前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复核,要求对砍除病树的果园做到100%实地检查(以果园为单位),验收结果在申报主体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于6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农业农村局抽查。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乡镇验收材料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抽查过程中发现虚报谎报的申报主体,取消本次补贴资格。抽查后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补助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公示后,将指标下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将补助款发放给申报业主,发放成功后将《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发放汇总表》(附件3)和银行发放凭证送到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做好项目指导、申报宣传发动、材料收集、验收审批、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9〕63 号)文件要求和财务制度进行项目管理。该项目属模式项目,经验收复核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补助规定、标准予以拨付资金。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严格规范实行资金使用、审批、报账制度。工作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原始凭证都要组卷归档保存。对负责核实、资金管理、审批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弄虚作假,按照“谁统计,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加强项目指导、检查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实施完成该项目。
附件:1. 市级2022年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模式项目申请表
2. 市级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验收表
3. 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发放汇总表
附件1
市级2022年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模式项目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
经费预算(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扶持资金 | 自筹 | 补助方式 | ||||
扶持资金 使用方向 | ||||||||
企业名称 | ||||||||
基地地址 | ||||||||
业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业主开户银行和账号 | ||||||||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业主签字(盖章) | ||||||||
村委会意见 | 乡镇意见 |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 县区主管部门核准意见 |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1.大棚、冷库等项目,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有年限、面积要求的项目,提供土地租赁合同;3.各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注:1)此表双面打印,一式4份:申请人和县区主管部门、市水果站、乡镇各执1份;
2)编号格式:**—0000(**表示县区名称;0000表示4位编码)。
附件2
市级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验收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基地地址: 县(区) 乡(镇) 村 屯
企业名称:
业主承诺 |
本人承诺自愿清除基地果树,并已完成相关清除工作,现申请验收。
业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二、实地查看和验收材料
项目建设标准和材料要求 | 符合打“√”,不符合打“×” | 备注 | ||
建设必备条件 | 基本要求 | 清除前需到主管部门备案核实。 | ||
清除前需进行柑桔木虱清除工作。 | ||||
需成片砍除,连片砍除面积1亩及以上。 | ||||
材料收集要求 | 实际测量面积 | |||
项目申请表 | 原件 | |||
建设图片 | 项目建设各阶段图片(清除前、中、后照片,及清除前打药照片)、资料。 | |||
其他材料 | 土地租赁合同或相关基地种植证明材料 |
注:建设必备条件全部合格,其中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建设标准和要求不合格,项目验收不通过。
验收结论:
业主确认签名: 验收组长: 验收组成员: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乡镇 | 村屯 | 经营主体名称 | 果园地址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江农字〔202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柳江区2022年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
柳江区2022年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2年县(区)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计划的通知》(柳农政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地点和对象
项目实施地点:柳江辖区各镇。
项目实施对象:各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财政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2022年黄龙病综合防控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补助总金额除以验收合格果园总面积,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0元。
(三)补助范围。2022年5月31日前柳江辖区内按规定申报,2022年6月20日前连片砍除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1亩及以上,验收通过的经营主体。因“旱改水工程”、“土地征收”等原因果树已经获得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 的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申报果园,清除柑桔黄龙病病树及失管果园后要用于粮食生产。
三、申请补助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申报主体申请。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的经营主体于规定时间前填报《市级2022年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模式项目申请表》(附件1),交到当地村委会。
(二)村委会初步审核。各村委会接到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核实申报主体果园是否符合补助范围,5月31日前将符合补助范围的申报主体上报到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乡镇验收公示。乡镇接到村委会上报材料后,指导申报主体开展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工作,督促申报主体清除前进行柑桔木虱清除工作,6月20日前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复核,要求对砍除病树的果园做到100%实地检查(以果园为单位),验收结果在申报主体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于6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农业农村局抽查。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乡镇验收材料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抽查过程中发现虚报谎报的申报主体,取消本次补贴资格。抽查后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补助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公示后,将指标下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将补助款发放给申报业主,发放成功后将《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发放汇总表》(附件3)和银行发放凭证送到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做好项目指导、申报宣传发动、材料收集、验收审批、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9〕63 号)文件要求和财务制度进行项目管理。该项目属模式项目,经验收复核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补助规定、标准予以拨付资金。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严格规范实行资金使用、审批、报账制度。工作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原始凭证都要组卷归档保存。对负责核实、资金管理、审批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弄虚作假,按照“谁统计,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加强项目指导、检查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实施完成该项目。
附件:1. 市级2022年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模式项目申请表
2. 市级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验收表
3. 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发放汇总表
附件1
市级2022年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模式项目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
经费预算(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扶持资金 | 自筹 | 补助方式 | ||||
扶持资金 使用方向 | ||||||||
企业名称 | ||||||||
基地地址 | ||||||||
业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业主开户银行和账号 | ||||||||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业主签字(盖章) | ||||||||
村委会意见 | 乡镇意见 |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 县区主管部门核准意见 |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1.大棚、冷库等项目,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有年限、面积要求的项目,提供土地租赁合同;3.各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注:1)此表双面打印,一式4份:申请人和县区主管部门、市水果站、乡镇各执1份;
2)编号格式:**—0000(**表示县区名称;0000表示4位编码)。
附件2
市级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验收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基地地址: 县(区) 乡(镇) 村 屯
企业名称:
业主承诺 |
本人承诺自愿清除基地果树,并已完成相关清除工作,现申请验收。
业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二、实地查看和验收材料
项目建设标准和材料要求 | 符合打“√”,不符合打“×” | 备注 | ||
建设必备条件 | 基本要求 | 清除前需到主管部门备案核实。 | ||
清除前需进行柑桔木虱清除工作。 | ||||
需成片砍除,连片砍除面积1亩及以上。 | ||||
材料收集要求 | 实际测量面积 | |||
项目申请表 | 原件 | |||
建设图片 | 项目建设各阶段图片(清除前、中、后照片,及清除前打药照片)、资料。 | |||
其他材料 | 土地租赁合同或相关基地种植证明材料 |
注:建设必备条件全部合格,其中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建设标准和要求不合格,项目验收不通过。
验收结论:
业主确认签名: 验收组长: 验收组成员: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乡镇 | 村屯 | 经营主体名称 | 果园地址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