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心):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今年我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引导农民等种植主体通过稻稻肥、稻稻菜、稻稻油等“双季稻+”轮作方式,促进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增加粮油生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双季稻轮作示范区4万亩,其中稻稻肥模式3.5万亩、稻稻油模式0.25万亩、稻稻菜模式0.25万亩。通过开展轮作,恢复双季稻生产,提高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培肥地力,增加效益,促进传统双季稻稻作区的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600万元,中央拨付到位资金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实施区域、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实施区域
柳江区8个镇(详见附件1)
(二)补助方式
购买社会化服务,分期兑付资金。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统一或分标段招标确定一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组织)承担轮作项目实施,集中采购、统一供应、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签订合同时明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兑付。
(三)补助标准
平均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四、主要工作
(一)示范区建立
在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稻稻肥示范区3.5万亩、稻稻油示范区0.25万亩、稻稻菜示范区0.25万亩。其中整村整片推进的核心示范区1.5万亩,非核心示范区2.5万亩。做好绿肥种子和社会化服务采购、物资发放、登记造册、田间管理、监督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项目核验验收工作(具体实施计划见附件1)。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
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粮食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
(三)签订轮作协议
区农业农村局与轮作区域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县、乡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冬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的冬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对连片实施轮作项目的区域,在核验认定补贴面积时,原则上要求双季稻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许有个别非三季种植模式的插花田块,但插花田块不包括“非粮化”的面积。
(五)兑付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兑付。
(六)整理台账归档
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
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对轮作区域实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在主要种植区域设立5组监测点,每组监测点布置3个简比试验,共15个简比试验。其中穿山镇2组、进德镇1组、百朋镇1组、土博镇1组。通过监测简比试验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2025年12月15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
五、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主要用于完成绿肥种子和有机肥发放下田、宣传培训、效果监测、标识牌树立、田间管护、面积核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项目验收等工作。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2025年6月,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二)2025年7月—11月开展社会化服务(物资)采购、示范区建设、田间管护、宣传培训、项目核验及验收、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以及项目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2025年12月完成阶段性验收及核验,上报总结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有序开展柳江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工作,顺利完成项目任务指标,成立柳江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祖耿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吴仁涛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彭春苗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组组长
黄柳飞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韦初举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组副组长
熊 琦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植保组副组长
韦祖桥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组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组负责项目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质量监督、技术指导,项目验收、总结上报等有关工作。抓好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轮作生产。
(二)加强督促指导
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杜绝出现资金使用问题。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做好宣传考核
加大双季稻轮作生产宣传力度,加强惠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
附件:1.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计划表
2.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附件1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计划表
|
名称 |
模式 |
地点 |
面积 (万亩) |
绿肥种子或有机肥补贴 | ||
|
品种 |
补贴标准 (公斤/亩) |
数量(吨) | ||||
|
核心示范区 |
稻稻肥 |
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 |
1.3 |
紫云英 |
2 |
26 |
|
油菜 |
0.5 |
6.5 | ||||
|
稻稻油 |
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 |
0.1 |
油菜 |
1.0 |
1 | |
|
稻稻菜 |
土博镇 |
0.1 |
有机肥 |
200 |
200 | |
|
非核心示范区 |
稻稻肥 |
全区八个镇 |
2.2 |
紫云英 |
2 |
44 |
|
油菜 |
0.5 |
11 | ||||
|
稻稻油 |
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 |
0.15 |
油菜 |
1.0 |
1.5 | |
|
稻稻菜 |
土博镇、成团 |
0.15 |
有机肥 |
200 |
300 | |
|
合计 |
4 |
|||||
附件2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
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的2025年双季稻轮作项目。
二、验收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验收内容
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内容、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
四、验收方式
由专家组采取召开验收会、查阅台账资料和必要的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步骤
(一)验收材料准备
将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补贴发放清册、宣传培训、实施过程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
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验收组出具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报告。
(三)组织项目验收
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资料审阅、质询等方式,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出具验收意见。
六、其他
(一)整改依据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整改后进行再验收:
1. 验收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
2. 项目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
(二)作为下年度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心):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今年我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引导农民等种植主体通过稻稻肥、稻稻菜、稻稻油等“双季稻+”轮作方式,促进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增加粮油生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双季稻轮作示范区4万亩,其中稻稻肥模式3.5万亩、稻稻油模式0.25万亩、稻稻菜模式0.25万亩。通过开展轮作,恢复双季稻生产,提高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培肥地力,增加效益,促进传统双季稻稻作区的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600万元,中央拨付到位资金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实施区域、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实施区域
柳江区8个镇(详见附件1)
(二)补助方式
购买社会化服务,分期兑付资金。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统一或分标段招标确定一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组织)承担轮作项目实施,集中采购、统一供应、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签订合同时明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兑付。
(三)补助标准
平均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四、主要工作
(一)示范区建立
在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稻稻肥示范区3.5万亩、稻稻油示范区0.25万亩、稻稻菜示范区0.25万亩。其中整村整片推进的核心示范区1.5万亩,非核心示范区2.5万亩。做好绿肥种子和社会化服务采购、物资发放、登记造册、田间管理、监督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项目核验验收工作(具体实施计划见附件1)。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
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粮食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
(三)签订轮作协议
区农业农村局与轮作区域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县、乡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冬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的冬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对连片实施轮作项目的区域,在核验认定补贴面积时,原则上要求双季稻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许有个别非三季种植模式的插花田块,但插花田块不包括“非粮化”的面积。
(五)兑付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兑付。
(六)整理台账归档
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
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对轮作区域实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在主要种植区域设立5组监测点,每组监测点布置3个简比试验,共15个简比试验。其中穿山镇2组、进德镇1组、百朋镇1组、土博镇1组。通过监测简比试验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2025年12月15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
五、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主要用于完成绿肥种子和有机肥发放下田、宣传培训、效果监测、标识牌树立、田间管护、面积核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项目验收等工作。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2025年6月,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二)2025年7月—11月开展社会化服务(物资)采购、示范区建设、田间管护、宣传培训、项目核验及验收、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以及项目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2025年12月完成阶段性验收及核验,上报总结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有序开展柳江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工作,顺利完成项目任务指标,成立柳江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祖耿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吴仁涛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彭春苗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组组长
黄柳飞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韦初举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组副组长
熊 琦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植保组副组长
韦祖桥 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组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组负责项目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质量监督、技术指导,项目验收、总结上报等有关工作。抓好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轮作生产。
(二)加强督促指导
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杜绝出现资金使用问题。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做好宣传考核
加大双季稻轮作生产宣传力度,加强惠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
附件:1.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计划表
2.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附件1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计划表
|
名称 |
模式 |
地点 |
面积 (万亩) |
绿肥种子或有机肥补贴 | ||
|
品种 |
补贴标准 (公斤/亩) |
数量(吨) | ||||
|
核心示范区 |
稻稻肥 |
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 |
1.3 |
紫云英 |
2 |
26 |
|
油菜 |
0.5 |
6.5 | ||||
|
稻稻油 |
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 |
0.1 |
油菜 |
1.0 |
1 | |
|
稻稻菜 |
土博镇 |
0.1 |
有机肥 |
200 |
200 | |
|
非核心示范区 |
稻稻肥 |
全区八个镇 |
2.2 |
紫云英 |
2 |
44 |
|
油菜 |
0.5 |
11 | ||||
|
稻稻油 |
穿山镇、进德镇、百朋镇 |
0.15 |
油菜 |
1.0 |
1.5 | |
|
稻稻菜 |
土博镇、成团 |
0.15 |
有机肥 |
200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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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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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柳江区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
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的2025年双季稻轮作项目。
二、验收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验收内容
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内容、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
四、验收方式
由专家组采取召开验收会、查阅台账资料和必要的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步骤
(一)验收材料准备
将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补贴发放清册、宣传培训、实施过程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
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验收组出具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报告。
(三)组织项目验收
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资料审阅、质询等方式,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出具验收意见。
六、其他
(一)整改依据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整改后进行再验收:
1. 验收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
2. 项目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
(二)作为下年度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