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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字〔2021〕14号 关于下达柳江区2021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7 16:50   |

江发改字〔202114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

柳江区2021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3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各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不含排第二)负责的市级城建计划重大项目的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柳政办〔202133号文件明确柳江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的新开工类、续建类、竣工类的重大项目共1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4个,续建项目10个,竣工项目5个;详见附件)。

二、工作目标

城市建设计划工作目标包括: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项目竣工率、协调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下一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编制等6项任务。

(考核对象:柳江新城管委会、区交通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城投公司)。

(一)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重大项目的投资任务为15.6亿元(详见附件)。

(二)开竣工任务

1. 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新开工类重大项目4个,年度开工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2. 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竣工类重大项目5个,年度竣工100%(责任单位:柳江新城管委会、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城投公司、区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

(三)协调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

各项目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重难点问题。

(四)信息报送情况

项目业主、牵头部门分别于每月25日前按时完成进展信息报送工作。

(五)下一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编制

积极配合开展编制工作,按时保质报送计划。

三、责任分工

(一)统筹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有关推进责任单位及项目业主,按时对重大项目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工作。

(二)推进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项目竣工率、协调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下一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制定责任范围内每个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倒排施工进度时间、投资完成量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督促、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的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总体推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专员,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进度、开竣工计划以及其他建设目标等负直接责任。

(二)健全项目专员与联络员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员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项目专员要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局每月月初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

坚持落实三级协调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涉及在柳州市、自治区审批项目的协调问题,由区发展改革局报请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加强多重联系、开展全过程跟踪协调,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

(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等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任务的完成。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五)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

加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梳理出急需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项目,适时组织召开用地保障和融资对接会,不断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推动信贷融资及时解决。对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要素保障,如用水、用电、用气等,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征地拆迁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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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617日印发


投资政策
江发改字〔2021〕14号 关于下达柳江区2021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7 16:50   

江发改字〔202114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

柳江区2021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3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各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不含排第二)负责的市级城建计划重大项目的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柳政办〔202133号文件明确柳江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的新开工类、续建类、竣工类的重大项目共1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4个,续建项目10个,竣工项目5个;详见附件)。

二、工作目标

城市建设计划工作目标包括: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项目竣工率、协调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下一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编制等6项任务。

(考核对象:柳江新城管委会、区交通局、区开发区管委会、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城投公司)。

(一)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重大项目的投资任务为15.6亿元(详见附件)。

(二)开竣工任务

1. 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新开工类重大项目4个,年度开工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2. 我区列为市级2021年城建计划竣工类重大项目5个,年度竣工100%(责任单位:柳江新城管委会、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城投公司、区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

(三)协调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

各项目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重难点问题。

(四)信息报送情况

项目业主、牵头部门分别于每月25日前按时完成进展信息报送工作。

(五)下一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编制

积极配合开展编制工作,按时保质报送计划。

三、责任分工

(一)统筹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有关推进责任单位及项目业主,按时对重大项目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工作。

(二)推进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项目竣工率、协调机制和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下一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制定责任范围内每个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倒排施工进度时间、投资完成量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督促、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的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总体推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推进负总责;分管领导为责任专员,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进度、开竣工计划以及其他建设目标等负直接责任。

(二)健全项目专员与联络员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员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项目专员要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局每月月初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一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

坚持落实三级协调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涉及在柳州市、自治区审批项目的协调问题,由区发展改革局报请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加强多重联系、开展全过程跟踪协调,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

(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等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审批任务的完成。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五)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

加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梳理出急需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项目,适时组织召开用地保障和融资对接会,不断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的精准对接,推动信贷融资及时解决。对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要素保障,如用水、用电、用气等,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征地拆迁问题,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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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6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