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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开新局 聚力促发展】司法“多面手”莫慧菊:以实干绘就基层司法答卷

来源: 微柳江  |   发布日期: 2025-12-27 18:00   |

一抹“菊”香沁基层 满腔热忱护法治

——柳江区司法局进德司法所所长莫慧菊

在柳江乡野村落间,活跃着这样一位司法“多面手”。她是矛盾纠纷“解铃人”,用专业与耐心化解干戈;是迷途心灵“摆渡人”,用温情与担当照亮重生之路;更是法治信仰“播种者”,用创新与坚守让法治之花扎根民心。她是柳江区司法局进德司法所所长莫慧菊,近十载春秋更迭,她从机关案头走向乡镇田埂,以初心为笔、以实干为墨,在平凡岗位上书写“司法为民”的动人篇章,让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温度,一同浸润群众心田。


笃行实干,做好深耕基层“践行者”

2011年,莫慧菊怀揣法治赤诚入职柳江区司法局。六年深耕,她熟稔法律法规,却始终心系基层群众急难愁盼。2017年,得知乡镇调解力量紧缺,她主动请缨下沉一线,先后扎根成团镇、土博镇、进德镇,将“办公桌”搬到矛盾纠纷现场。“基层矛盾无小事,件件连着群众心。”这是莫慧菊常挂嘴边的话,为练硬调解本领,她钻研《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虚心求教,汲取乡土调解智慧,记录高效沟通技巧,在一次次实战中练就“化干戈为玉帛”硬功夫。

莫慧菊(右一)认真查看矛盾纠纷材料。

“多亏莫所长的调解,我们叔侄俩终于和好。”土博镇北隆村计某甲与计某乙叔侄俩,在莫慧菊见证下握手言和,因一扇铁门引发的矛盾圆满化解。此前,计某甲因养殖需要,将村内废弃排水沟填平后修建铁门圈养牛群,平日上锁管理,认为自己出资出力就有权使用。而春耕时节,计某乙需穿过该通道种地,铁门上锁严重阻碍通行,他认为此处是集体用地,自己有权通行,双方多次激烈争吵,宗亲关系降至冰点。

矛盾发生后,莫慧菊第一时间联合北隆村委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地了解通道情况、核实土地权属,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既向计某甲释明集体用地使用的法律规定,又从宗亲情谊出发劝导双方以和为贵。经过一番情理交融的疏导,计某甲承诺白天不锁门、夜间可电话开门,计某乙也为态度问题致歉。铁门不再紧锁,心结就此打开,田间通道恢复畅通,叔侄俩宗亲情谊也重回正轨。

莫慧菊(左三)实地查看矛盾纠纷现场。

深耕基层调解工作以来,莫慧菊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成功率98%,涉及邻里、劳资、土地等多个领域。每一份调解协议签订,每一次当事人握手言和,都让她对“司法为民”的内涵理解愈发深刻,也让职业成就感在心中不断沉淀。


循循善诱,成为矫正帮扶“引路人”

在莫慧菊眼中,社区矫正从不是冰冷监管,而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温情实践。她始终坚守“严管不缺位、厚爱有温度”的原则,对特殊矫正对象更是打破常规,量身定制“一人一策”帮扶方案,为迷途者撑起重生之舟。

莫慧菊(右一)走访矫正对象。

60多岁的韦某因诈骗罪获刑,又不幸患上帕金森综合征,暂予监外执行后,在进德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之初,韦某行动不便、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绝望之下对矫正工作充满抵触,他曾反复说道,“我一个人无依无靠,不如在监狱,至少能吃穿不愁。”了解到韦某情况后,莫慧菊当即摒弃“坐堂式”监管,细致记录韦某身体状况和生活诉求,为解决其住房难题、落实医疗保障,她跑遍相关部门,反复说明情况协调资源,协助整理材料、代办手续,终于让韦某有安稳的家,看病就医也有着落,压在韦某心头的重担卸下,他心中的坚冰也被这份温情慢慢融化,曾经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他,重新拾起生活的热情,积极配合每一次矫正工作。

莫慧菊(右一)与同事讨论矫正对象帮扶方案。

这份以心换心的帮扶,不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获社会价值感与认同感,重拾自信回归社会,更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感受法治力度与温度,实现社会治理效果与法律实施效果双赢,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最坚实、最动人的力量。


守正创新,当好法治信仰“传播者”

“许多矛盾根源,皆源于法治意识薄弱。”多年基层经验让莫慧菊深知,普法不能“大水漫灌”,需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为让普法更接地气,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组织法治汇演进社区、法治教育进校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情景剧、快板、小品等形式,把生硬的法条转化为鲜活的故事;更琢磨出一个普法“妙招”:每季度发动社区矫正对象加入“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让他们从“违法者”变身“普法者”。

莫慧菊(左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以前别人见我躲着走,现在我递上法律手册,大家都喊我‘韦宣(传员)’。”社区矫正对象韦某的话里,满是身份转变带来的自豪。在莫慧菊组织下,矫正对象们走进人群,结合自身违法经历“以案释法”,有人讲诈骗陷阱,有人说邻里纠纷化解之道,用最真切的教训警示群众“莫踩法律红线”。这种“身边人说身边事”的普法方式,没有生硬说教,却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让辖区内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莫慧菊(一排右一)到土博中心小学寄宿部为师生普及法律知识。

步履不停,实干为基,2018年,莫慧菊获评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23年,代表柳州市参加第三届广西司法行政系统警体技能竞赛调解能手比赛获亚军,同年获评为柳州市践行“枫桥经验”先进个人。面对未来,莫慧菊依旧怀揣热忱:“群众烦心事、揪心事,仍是我要啃下的‘硬骨头’。我会继续扎根基层,把‘枫桥经验’用活用好,让更多邻里和睦、家庭和美,为平安柳江建设添砖加瓦。”

记者:韦新娜



柳江新闻
【实干开新局 聚力促发展】司法“多面手”莫慧菊:以实干绘就基层司法答卷

来源: 微柳江  |   发布日期: 2025-12-27 18:00   

一抹“菊”香沁基层 满腔热忱护法治

——柳江区司法局进德司法所所长莫慧菊

在柳江乡野村落间,活跃着这样一位司法“多面手”。她是矛盾纠纷“解铃人”,用专业与耐心化解干戈;是迷途心灵“摆渡人”,用温情与担当照亮重生之路;更是法治信仰“播种者”,用创新与坚守让法治之花扎根民心。她是柳江区司法局进德司法所所长莫慧菊,近十载春秋更迭,她从机关案头走向乡镇田埂,以初心为笔、以实干为墨,在平凡岗位上书写“司法为民”的动人篇章,让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温度,一同浸润群众心田。


笃行实干,做好深耕基层“践行者”

2011年,莫慧菊怀揣法治赤诚入职柳江区司法局。六年深耕,她熟稔法律法规,却始终心系基层群众急难愁盼。2017年,得知乡镇调解力量紧缺,她主动请缨下沉一线,先后扎根成团镇、土博镇、进德镇,将“办公桌”搬到矛盾纠纷现场。“基层矛盾无小事,件件连着群众心。”这是莫慧菊常挂嘴边的话,为练硬调解本领,她钻研《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虚心求教,汲取乡土调解智慧,记录高效沟通技巧,在一次次实战中练就“化干戈为玉帛”硬功夫。

莫慧菊(右一)认真查看矛盾纠纷材料。

“多亏莫所长的调解,我们叔侄俩终于和好。”土博镇北隆村计某甲与计某乙叔侄俩,在莫慧菊见证下握手言和,因一扇铁门引发的矛盾圆满化解。此前,计某甲因养殖需要,将村内废弃排水沟填平后修建铁门圈养牛群,平日上锁管理,认为自己出资出力就有权使用。而春耕时节,计某乙需穿过该通道种地,铁门上锁严重阻碍通行,他认为此处是集体用地,自己有权通行,双方多次激烈争吵,宗亲关系降至冰点。

矛盾发生后,莫慧菊第一时间联合北隆村委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地了解通道情况、核实土地权属,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既向计某甲释明集体用地使用的法律规定,又从宗亲情谊出发劝导双方以和为贵。经过一番情理交融的疏导,计某甲承诺白天不锁门、夜间可电话开门,计某乙也为态度问题致歉。铁门不再紧锁,心结就此打开,田间通道恢复畅通,叔侄俩宗亲情谊也重回正轨。

莫慧菊(左三)实地查看矛盾纠纷现场。

深耕基层调解工作以来,莫慧菊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成功率98%,涉及邻里、劳资、土地等多个领域。每一份调解协议签订,每一次当事人握手言和,都让她对“司法为民”的内涵理解愈发深刻,也让职业成就感在心中不断沉淀。


循循善诱,成为矫正帮扶“引路人”

在莫慧菊眼中,社区矫正从不是冰冷监管,而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温情实践。她始终坚守“严管不缺位、厚爱有温度”的原则,对特殊矫正对象更是打破常规,量身定制“一人一策”帮扶方案,为迷途者撑起重生之舟。

莫慧菊(右一)走访矫正对象。

60多岁的韦某因诈骗罪获刑,又不幸患上帕金森综合征,暂予监外执行后,在进德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之初,韦某行动不便、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绝望之下对矫正工作充满抵触,他曾反复说道,“我一个人无依无靠,不如在监狱,至少能吃穿不愁。”了解到韦某情况后,莫慧菊当即摒弃“坐堂式”监管,细致记录韦某身体状况和生活诉求,为解决其住房难题、落实医疗保障,她跑遍相关部门,反复说明情况协调资源,协助整理材料、代办手续,终于让韦某有安稳的家,看病就医也有着落,压在韦某心头的重担卸下,他心中的坚冰也被这份温情慢慢融化,曾经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他,重新拾起生活的热情,积极配合每一次矫正工作。

莫慧菊(右一)与同事讨论矫正对象帮扶方案。

这份以心换心的帮扶,不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获社会价值感与认同感,重拾自信回归社会,更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感受法治力度与温度,实现社会治理效果与法律实施效果双赢,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最坚实、最动人的力量。


守正创新,当好法治信仰“传播者”

“许多矛盾根源,皆源于法治意识薄弱。”多年基层经验让莫慧菊深知,普法不能“大水漫灌”,需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为让普法更接地气,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组织法治汇演进社区、法治教育进校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情景剧、快板、小品等形式,把生硬的法条转化为鲜活的故事;更琢磨出一个普法“妙招”:每季度发动社区矫正对象加入“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让他们从“违法者”变身“普法者”。

莫慧菊(左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以前别人见我躲着走,现在我递上法律手册,大家都喊我‘韦宣(传员)’。”社区矫正对象韦某的话里,满是身份转变带来的自豪。在莫慧菊组织下,矫正对象们走进人群,结合自身违法经历“以案释法”,有人讲诈骗陷阱,有人说邻里纠纷化解之道,用最真切的教训警示群众“莫踩法律红线”。这种“身边人说身边事”的普法方式,没有生硬说教,却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让辖区内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莫慧菊(一排右一)到土博中心小学寄宿部为师生普及法律知识。

步履不停,实干为基,2018年,莫慧菊获评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23年,代表柳州市参加第三届广西司法行政系统警体技能竞赛调解能手比赛获亚军,同年获评为柳州市践行“枫桥经验”先进个人。面对未来,莫慧菊依旧怀揣热忱:“群众烦心事、揪心事,仍是我要啃下的‘硬骨头’。我会继续扎根基层,把‘枫桥经验’用活用好,让更多邻里和睦、家庭和美,为平安柳江建设添砖加瓦。”

记者:韦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