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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微柳江  |   发布日期: 2024-04-20 09:05   |

利剑护蕾 守护花开

4月16日,柳江区“利剑护蕾·守护花开”关爱女童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区文化宫广场举行。区领导吴上超、李培绿、邓涛华、钟海春,区人民法院院长唐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智华出席启动仪式。

活动要求,政法机关要冲锋在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女孩的犯罪行为,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严、有罪必惩,维护未成年女孩的权益;教育、民政等部门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凝聚关爱女童和保护女童的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女童工作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活动还向社会发出了倡议,向柳江区“利剑护蕾·守护花开”关爱女童专项行动志愿者进行了授旗,为关爱女童专项行动讲师团代表颁发了聘书;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誓师发言。(谢灿敏)


检察保护新业态 普法宣传入人心

4月16日,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到拉堡镇“红蜂驿站”各站点开展走访及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切实守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现场,普法干警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对驿站的共建达成共识,同时,积极向外卖员普及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相关知识,鼓励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提升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此外,干警们还积极收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进一步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林琳 熊军)


开展专项检查 维护安全消费环境

近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90余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5家药店在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部分产品页面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的规定,对此,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对该5家药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并跟踪督促完成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督促网络销售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市场监管局)


柳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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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微柳江  |   发布日期: 2024-04-20 09:05   

利剑护蕾 守护花开

4月16日,柳江区“利剑护蕾·守护花开”关爱女童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区文化宫广场举行。区领导吴上超、李培绿、邓涛华、钟海春,区人民法院院长唐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智华出席启动仪式。

活动要求,政法机关要冲锋在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女孩的犯罪行为,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严、有罪必惩,维护未成年女孩的权益;教育、民政等部门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凝聚关爱女童和保护女童的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女童工作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活动还向社会发出了倡议,向柳江区“利剑护蕾·守护花开”关爱女童专项行动志愿者进行了授旗,为关爱女童专项行动讲师团代表颁发了聘书;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誓师发言。(谢灿敏)


检察保护新业态 普法宣传入人心

4月16日,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到拉堡镇“红蜂驿站”各站点开展走访及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切实守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现场,普法干警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对驿站的共建达成共识,同时,积极向外卖员普及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相关知识,鼓励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提升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此外,干警们还积极收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进一步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林琳 熊军)


开展专项检查 维护安全消费环境

近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90余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5家药店在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部分产品页面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的规定,对此,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对该5家药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并跟踪督促完成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督促网络销售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