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百朋镇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实行“谁审批谁监管”。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在确保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落实的前提下,我镇积极探索银行托管预存土地复垦费用。2025年4月28日,百朋镇与柳州宁之源畜牧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行签订全镇首份《预存土地复垦费监管协议》,在耕地保护领域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尽责、银行托管”的三方协同机制。
此次签约聚焦设施农业用地全周期管理,实行“分期存储、动态监管”模式。构建三方协同机制,镇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实时记录、定期核查复垦进度;企业开设专户,经过多次与企业沟通协商,按总土地复垦费用的50%预存首期土地复垦费用,剩余土地复垦费用在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足额预存;银行对资金流向实行全流程监控,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制定的复垦计划,复垦项目竣工后,由企业申请验收,百朋镇负责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银行方凭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支取通知书解冻复垦资金,形成“申请-审核-拨付”闭环管理链条。
本次协议签订,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又强化过程监管效能,确保损毁用地土地复垦到位,同时缓解企业压力,减少预存金额,极大提高项目顺利开工,为下一步生产建设顺利平稳启动奠定坚实基础。百朋镇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验收”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政企银共治”样本,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为柳江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童凤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百朋镇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实行“谁审批谁监管”。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在确保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落实的前提下,我镇积极探索银行托管预存土地复垦费用。2025年4月28日,百朋镇与柳州宁之源畜牧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江支行签订全镇首份《预存土地复垦费监管协议》,在耕地保护领域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尽责、银行托管”的三方协同机制。
此次签约聚焦设施农业用地全周期管理,实行“分期存储、动态监管”模式。构建三方协同机制,镇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实时记录、定期核查复垦进度;企业开设专户,经过多次与企业沟通协商,按总土地复垦费用的50%预存首期土地复垦费用,剩余土地复垦费用在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足额预存;银行对资金流向实行全流程监控,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制定的复垦计划,复垦项目竣工后,由企业申请验收,百朋镇负责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银行方凭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支取通知书解冻复垦资金,形成“申请-审核-拨付”闭环管理链条。
本次协议签订,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又强化过程监管效能,确保损毁用地土地复垦到位,同时缓解企业压力,减少预存金额,极大提高项目顺利开工,为下一步生产建设顺利平稳启动奠定坚实基础。百朋镇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验收”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政企银共治”样本,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为柳江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童凤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