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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财政局2020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2-09 17:16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  单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本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制定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本区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柳江区财政局

行政

柳江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参公

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参公

柳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参公

柳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合计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参(依)公管理

其他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数

68

23

29  

  

16

  

实有人数

58

23

21

  

12

  

在职人数

58

23

21

  

12

  

其中:在岗在编人数

58

23

21

  

12

  

在岗超编人数

0

0

0

  

0

  

离退休人数

27  

27  

0  

  

0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27

27

0

  

0

  


  

三、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坚定不移抓收入促支出,全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合理安排收支预算。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人大表决通过的全区财政收支预期目标,根据全区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合理预期目标,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过紧日子,按照6%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大脱贫攻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同时,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

(二)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大收入组织和运行调度,牢牢掌握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千方百计做大收入盘子,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同时,下大力气提高税收占比,降低非税占比,提高收入质量。用足用好上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研究财政体制设计方案,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和下达更多的新增政府债券限额。

(三)切实提高支出效率。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减少支出追加事项。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对按规定应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预算前期准备,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并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强化预算执行激励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均衡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格规范暂付款的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暂付款增量,同时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存量。

  二、坚定不移稳增长调结构,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开展柳州市四个年活动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用好专项奖补资金,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支持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新引导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加大金融政策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引导基金、转贷资金、融资增信、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落实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工业投入和优化投资方向,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等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高普惠群体和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和运行。

(三)积极落实减税降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深入扎实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税部门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规定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及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柳江区境内民营企业从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暂停收取水利建设基金。三是加大对企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分析研判上级财政部门对企业扶持资金的要求和政策,主动组织相关企业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培养壮大民营企业。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助民营企业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各类项目奖励扶持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款等服务工作。五是按照财政部2011年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作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采购。

三、坚定不移惠民生补短板,全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一)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按增长比例要求加大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极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配合相关行业扶贫部门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财政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推进民生事业建设。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放宽职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休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各类群体就业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担及奖补资金。继续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政策,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金及部分优抚对象提标政策。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促进化解城镇大班额问题。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资助精准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继续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落实公租房租赁补贴制度,支持优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平安柳江和法治柳江建设。积极支持区政府为民办事项目建设,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

(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落实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支持加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推动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支持推广农业互联网+模式,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坚决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生态环境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发展生态经济,把我区的生态优势转为发展优势。

四、坚定不移推改革建机制,全力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配合上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继续开展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大预决算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提升财政透明度。硬化预算约束,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好地方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善、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推进机构改革。着力保障机构改革部门履职需要。在经费保障方面,按照改革后的机构职责、人员编制等情况核定机构改革部门2020年预算,对于机构职责在部门间划转的,配合测算相关经费,在资产管理方面,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指导涉及改革的部门和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及时编制财务资产报表。同时,配合编委部门整合财政工作职责,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五、坚定不移防风险强监管,全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存量隐性债务,按照上报自治区、柳州市备案的化解方案,积极运用多种偿债方式,盘活资金资产,稳妥有序抓好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的落实。二是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继续积极争取政府债券置换。三是严控法定政府债券风险隐患。对政府债券加强偿债资金管理,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控制机制,确保专项债券不发生任何风险。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抓紧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研究制定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和五年规划,健全相关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力度,逐步推送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新型财政监督机制,稳步推进监督检查中心向预算监督和绩效监督转移,完善监督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力争年底前实现县乡全覆盖。持续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持续加强库款管理,合理管控库款规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切实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会计基础作用,统筹推进政府、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国有资本报告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促进评审和预算绩效管理有效融合,完善投资评审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建立投资评审专家库,加强评审流程管理,提高项目评审办结时效。加快实施网络版电子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优化整合财政业务系统,不断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会计行业监管,继续推进会计资格考试改革工作。

(四)完善财政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汇编,加强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通过规范岗位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监督体系,将预防关口前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规范用权、依法理财。对财政指标管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业务环节进行规范,对财政拨款实行逐级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加财政支出透明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建立跟踪、问效、通报机制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监管。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到人、职责到人的要求,确保各项财政业务规范执行、规范操作,切实做到提高办事效率。

六、坚定不移压责任严管理,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其体现到财政工作重大战略谋划、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大财政工作推进的实践中,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财政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基础,贯彻落实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狠抓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决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正反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守底线、讲规矩。进一步完善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四)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培训机制,精准实施一批准定位、高质量、有特色的培训项目,继续拓宽财政干部实践锻炼平台,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以知事识人为前提,实行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高考核的精准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以选好用好为目标,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功能,加强财政干部梯队建设。以从严管理为保障,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政治生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大力倡导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为政理念,注重关心厚爱财政干部,激励广大财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五)扎实开展“两年”活动。根据财政厅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学习调研年改革创新年活动,以三学、四研、五改、六创为主要内容,统筹开展学政治理论、学财政业务、学综合知识学习培训大行动,突出抓好财政决策调研课题、高层次人才调研课题、财政系统集体调研课题和财政系统个人课题和财政体统个人课题四个层次的调查研究大行动,积极推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耕地占用税制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改革攻坚大行动,以改革创新的实际成效引领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强机关运转能力建设。加强向上级部门的汇报和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狠抓公文管理,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区领导批示件和重要重大突破搞得督查督办,强化局内财务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好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342.85万元,同比增减252.54万元,同比下降9.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2.85万元,同比增减252.54万元,同比下降9.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342.85万元,同比增减252.54万元,同比下降9.7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1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9%,同比减270.34万元,同比降11.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6.8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84%,同比增19.37万元,同比增长16.4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9%,同比增1万元,同比增长2.9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减1.55万元,同比下降2.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4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13%,同比增8.48万元,同比增长1.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1.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11%,同比增17.70万元,同比增长2.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8%,同比减12.98万元,同比下降10.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2.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1%,同比增3.76万元,同比增长2.0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9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87%,同减261.02万元,同比下降14.8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7.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02%;

资本性支出预算239.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9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34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2115.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6.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9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62万元,同比减0.02万元,同比下降0.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

    2、公务接待费6.62万元,同比减0.02万元,同比下降0.30%,原因是响应节约公务接待费开支的同时,结合单位自身削减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按照公车改革要求,本单位无公车保留;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按照公车改革要求,本单位无公车保留。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62.61万元,同比增2.18万元,同比增长3.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2.61万元,同比增2.18万元,同比增长3.6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2.99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919.9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102.89万元,同比减428.49万元,同比下降27.98%。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39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单位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2020
柳江区财政局2020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2-09 17:16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  单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本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制定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本区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柳江区财政局

行政

柳江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参公

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参公

柳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参公

柳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合计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参(依)公管理

其他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数

68

23

29  

  

16

  

实有人数

58

23

21

  

12

  

在职人数

58

23

21

  

12

  

其中:在岗在编人数

58

23

21

  

12

  

在岗超编人数

0

0

0

  

0

  

离退休人数

27  

27  

0  

  

0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27

27

0

  

0

  


  

三、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坚定不移抓收入促支出,全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合理安排收支预算。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人大表决通过的全区财政收支预期目标,根据全区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合理预期目标,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过紧日子,按照6%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大脱贫攻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同时,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

(二)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大收入组织和运行调度,牢牢掌握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千方百计做大收入盘子,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同时,下大力气提高税收占比,降低非税占比,提高收入质量。用足用好上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研究财政体制设计方案,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和下达更多的新增政府债券限额。

(三)切实提高支出效率。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减少支出追加事项。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对按规定应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预算前期准备,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并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强化预算执行激励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均衡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格规范暂付款的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暂付款增量,同时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存量。

  二、坚定不移稳增长调结构,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开展柳州市四个年活动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用好专项奖补资金,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支持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新引导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加大金融政策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引导基金、转贷资金、融资增信、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落实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工业投入和优化投资方向,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等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高普惠群体和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和运行。

(三)积极落实减税降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深入扎实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税部门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规定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及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柳江区境内民营企业从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暂停收取水利建设基金。三是加大对企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分析研判上级财政部门对企业扶持资金的要求和政策,主动组织相关企业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培养壮大民营企业。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助民营企业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各类项目奖励扶持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款等服务工作。五是按照财政部2011年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作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采购。

三、坚定不移惠民生补短板,全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一)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按增长比例要求加大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极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配合相关行业扶贫部门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财政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推进民生事业建设。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放宽职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休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各类群体就业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担及奖补资金。继续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政策,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金及部分优抚对象提标政策。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促进化解城镇大班额问题。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资助精准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继续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落实公租房租赁补贴制度,支持优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平安柳江和法治柳江建设。积极支持区政府为民办事项目建设,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

(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落实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支持加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推动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支持推广农业互联网+模式,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坚决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生态环境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发展生态经济,把我区的生态优势转为发展优势。

四、坚定不移推改革建机制,全力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配合上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继续开展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大预决算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提升财政透明度。硬化预算约束,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好地方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善、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推进机构改革。着力保障机构改革部门履职需要。在经费保障方面,按照改革后的机构职责、人员编制等情况核定机构改革部门2020年预算,对于机构职责在部门间划转的,配合测算相关经费,在资产管理方面,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指导涉及改革的部门和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及时编制财务资产报表。同时,配合编委部门整合财政工作职责,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五、坚定不移防风险强监管,全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存量隐性债务,按照上报自治区、柳州市备案的化解方案,积极运用多种偿债方式,盘活资金资产,稳妥有序抓好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的落实。二是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继续积极争取政府债券置换。三是严控法定政府债券风险隐患。对政府债券加强偿债资金管理,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控制机制,确保专项债券不发生任何风险。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抓紧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研究制定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和五年规划,健全相关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力度,逐步推送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新型财政监督机制,稳步推进监督检查中心向预算监督和绩效监督转移,完善监督成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力争年底前实现县乡全覆盖。持续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持续加强库款管理,合理管控库款规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切实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会计基础作用,统筹推进政府、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国有资本报告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促进评审和预算绩效管理有效融合,完善投资评审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建立投资评审专家库,加强评审流程管理,提高项目评审办结时效。加快实施网络版电子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优化整合财政业务系统,不断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会计行业监管,继续推进会计资格考试改革工作。

(四)完善财政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汇编,加强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通过规范岗位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监督体系,将预防关口前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规范用权、依法理财。对财政指标管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业务环节进行规范,对财政拨款实行逐级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加财政支出透明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建立跟踪、问效、通报机制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监管。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到人、职责到人的要求,确保各项财政业务规范执行、规范操作,切实做到提高办事效率。

六、坚定不移压责任严管理,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其体现到财政工作重大战略谋划、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大财政工作推进的实践中,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财政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基础,贯彻落实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狠抓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决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正反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守底线、讲规矩。进一步完善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四)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培训机制,精准实施一批准定位、高质量、有特色的培训项目,继续拓宽财政干部实践锻炼平台,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以知事识人为前提,实行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高考核的精准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以选好用好为目标,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功能,加强财政干部梯队建设。以从严管理为保障,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政治生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大力倡导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为政理念,注重关心厚爱财政干部,激励广大财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五)扎实开展“两年”活动。根据财政厅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学习调研年改革创新年活动,以三学、四研、五改、六创为主要内容,统筹开展学政治理论、学财政业务、学综合知识学习培训大行动,突出抓好财政决策调研课题、高层次人才调研课题、财政系统集体调研课题和财政系统个人课题和财政体统个人课题四个层次的调查研究大行动,积极推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耕地占用税制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改革攻坚大行动,以改革创新的实际成效引领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强机关运转能力建设。加强向上级部门的汇报和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狠抓公文管理,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区领导批示件和重要重大突破搞得督查督办,强化局内财务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好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342.85万元,同比增减252.54万元,同比下降9.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2.85万元,同比增减252.54万元,同比下降9.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342.85万元,同比增减252.54万元,同比下降9.7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11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9%,同比减270.34万元,同比降11.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6.8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84%,同比增19.37万元,同比增长16.49%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9%,同比增1万元,同比增长2.9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减1.55万元,同比下降2.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4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13%,同比增8.48万元,同比增长1.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1.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11%,同比增17.70万元,同比增长2.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8%,同比减12.98万元,同比下降10.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2.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1%,同比增3.76万元,同比增长2.0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9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87%,同减261.02万元,同比下降14.8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7.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02%;

资本性支出预算239.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9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34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2115.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6.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9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5.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62万元,同比减0.02万元,同比下降0.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

    2、公务接待费6.62万元,同比减0.02万元,同比下降0.30%,原因是响应节约公务接待费开支的同时,结合单位自身削减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按照公车改革要求,本单位无公车保留;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同比增(减)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0%,原因是按照公车改革要求,本单位无公车保留。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62.61万元,同比增2.18万元,同比增长3.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2.61万元,同比增2.18万元,同比增长3.6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2.99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919.9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102.89万元,同比减428.49万元,同比下降27.98%。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39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单位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