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及法规、规章、规划。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执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正常、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物预警。
(三)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执业规则,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
(七)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八)指导各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九)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负责制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二)指导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柳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能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柳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柳江区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区民政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龄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指导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联合处置机制。
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代管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依法开展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参与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的防病治病及抗灾、减灾和扶危济困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负责无偿献血工作。
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区计生协会)。区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编制区计生协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计生协会工作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的建议,综合、协调、督促等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办)
办公室主要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应急办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城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及档案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及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本行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业务股室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确保专款专用;负责财务软件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管理工作。
(二)公共卫生综合股
1.拟订区域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并做好督导检查,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及疫情蔓延;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等疾病控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疾病控制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协调、组织城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艾滋病疫情监测与报告质量管理和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实施艾滋病救治等技术措施、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城区基层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指导工作;参与规划、指导城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区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促、落实农村卫生政策。
4.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和协调城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三)医政医管综合股
1.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城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的相关工作;负责医师定级考核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城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2.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3.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四)家庭发展规划信息股
1.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五)中医股
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组织开展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的培训工作。拟订辖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中医医院和全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等工作。指导中医药与健康旅游、健康养老、养生保健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群工作。
2025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9家,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8家,财政差额拨款单位11家。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6712.65万元,总支出66712.6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877.2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标准,公立医院财政拨款减少在编人员工资补助。总支出较上年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6712.65万元,较上年减少877.2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标准,公立医院财政拨款减少在编人员工资补助。部门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1.30万元,占总收13.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9.00万元,占总收入0.15%;单位资金57782.35万元,占总收入86.61%。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66712.65万元,较上年减少877.2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部门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0.40万元,占总支出3.07%;卫生健康支出64393.17万元,占总支出96.52%;城乡社区支出99.00万元,占总支出0.15%;住房保障支出170.07万元,占总支出0.26%。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99.00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万元,下降25.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6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8.33万元,下降28.44%,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17.60万元,比上年减少7.40万元,下降29.6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7.6万元,比上年减少7.40万元,下降29.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36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2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6.0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24万元,增长49.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有变化,增加了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9853.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7990.76万元、工程类采购1061.00万元、服务类采购802.08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8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台;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60个,预算资金62012.5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奖扶-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750.48 |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保险代缴,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数量指标:代缴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453人);质量指标:代缴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率(=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生家庭代缴标准(年人均)(≥400元);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满意度指标:获奖扶人群满意度(≥90%)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2.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3.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4.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及法规、规章、规划。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执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正常、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物预警。
(三)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执业规则,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
(七)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八)指导各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九)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负责制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二)指导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柳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能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柳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柳江区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区民政局有关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龄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指导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联合处置机制。
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代管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依法开展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参与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的防病治病及抗灾、减灾和扶危济困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负责无偿献血工作。
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区计生协会)。区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编制区计生协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计生协会工作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的建议,综合、协调、督促等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办)
办公室主要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应急办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城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及档案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及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本行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业务股室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确保专款专用;负责财务软件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管理工作。
(二)公共卫生综合股
1.拟订区域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并做好督导检查,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及疫情蔓延;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等疾病控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疾病控制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协调、组织城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艾滋病疫情监测与报告质量管理和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实施艾滋病救治等技术措施、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城区基层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指导工作;参与规划、指导城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区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促、落实农村卫生政策。
4.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和协调城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三)医政医管综合股
1.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城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的相关工作;负责医师定级考核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城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2.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3.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四)家庭发展规划信息股
1.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五)中医股
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组织开展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的培训工作。拟订辖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中医医院和全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等工作。指导中医药与健康旅游、健康养老、养生保健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群工作。
2025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9家,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8家,财政差额拨款单位11家。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6712.65万元,总支出66712.6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877.2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标准,公立医院财政拨款减少在编人员工资补助。总支出较上年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66712.65万元,较上年减少877.2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标准,公立医院财政拨款减少在编人员工资补助。部门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1.30万元,占总收13.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9.00万元,占总收入0.15%;单位资金57782.35万元,占总收入86.61%。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66712.65万元,较上年减少877.2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部门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0.40万元,占总支出3.07%;卫生健康支出64393.17万元,占总支出96.52%;城乡社区支出99.00万元,占总支出0.15%;住房保障支出170.07万元,占总支出0.26%。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99.00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万元,下降25.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6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8.33万元,下降28.44%,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17.60万元,比上年减少7.40万元,下降29.6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7.6万元,比上年减少7.40万元,下降29.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36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2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6.0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24万元,增长49.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有变化,增加了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9853.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7990.76万元、工程类采购1061.00万元、服务类采购802.08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8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台;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60个,预算资金62012.5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奖扶-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750.48 |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保险代缴,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医疗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数量指标:代缴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453人);质量指标:代缴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率(=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生家庭代缴标准(年人均)(≥400元);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满意度指标:获奖扶人群满意度(≥90%)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2.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3.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4.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