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精神,加强监督管理,下列在柳已复工复产的企业符合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5日至3月3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3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25号 邮编 :545100
电话:0772—7215257
附件:2020年柳江区"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清单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精神,加强监督管理,下列在柳已复工复产的企业符合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5日至3月3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3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25号 邮编 :545100
电话:0772—7215257
附件:2020年柳江区"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清单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