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江扶领发〔2018〕47号
关于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工作目标任务,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现将柳江区2018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精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围绕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摘帽这个中心任务,以集中攻坚、稳定脱贫为工作重点,瞄准目标,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合力攻坚。
二、健康扶贫成效考核指标及相关扶持政策
(一)“198”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贫困人口、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下同)基本医保参保率100%,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1.参加基本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比例从60%提高到100%。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2014—2015年退出户实行差异化管理(即于2018年9月26日以后出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此类人群26日之前按照医保正常报销比例执行,未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倾斜待遇不予追补。)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以下情形的不享受兜底保障倾斜政策:不属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的医疗行为;不服从分级诊疗管理;达到出院标准不愿出院;到非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超出正常诊疗需求的药品和医疗项目;非贫困患者冒名就诊等。
3.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办理有医保特殊慢性病证并按规定享受到医保报销政策;其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29种特殊慢性病种病为: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严重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系统性************、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医保慢性病证办理按照《关于做好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柳社保发〔2017〕42号)文件有关规定到柳州辖区县二级以上医院办理。
(二)大病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包括贫困主要原因标识为因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患国家和自治区确定集中救治的14种大病)年内救治率达95%以上,其中年内脱贫人员必须得到有效治疗。14种大病即: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宫颈癌、乳腺癌、肺癌、尘肺病、老年性白内障。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行签约),其中29种慢性病必须按协议约定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
(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有政府举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服务室和药房,药品和设备达到自治区设定基本标准,并至少聘有一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长期坐诊执业。
(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经医保二次报销仍有困难的,全部按规定得到民政医疗救助。
(六)残疾人全部办有残疾证并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江区2018年县区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等三个分工表的通知》(江扶领发〔2018〕37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力配合按时完成绩考核指标任务。
(二)各镇及时组织各帮扶联系人入户核对政策落地情况,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核实贫困人口是否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内是否患病住院和患有29种慢性病门诊用药、医保慢性病证办理情况,对发生有与健康扶贫任务指标相关的事项,请核对是否已经享受到健康扶贫的相关优惠政策,未得到政策扶持的请督促帮扶对象按相应的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2、3、4、5)。
2.必须核对帮扶对象的帮扶手册中“健康状况”一栏是否填写有“残疾”字样,若该栏填写“残疾”字样,需确认是否有残疾证:若有残疾证,则填写残疾证号;若无残疾证,则根据个人意愿是否办证,愿意办理的,督促帮扶对象按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不愿意办理的,收集好相关佐证材料,且在“健康状况”一栏不能填写“残疾”字样;若有意愿办证,但确因个人身体及家庭原因无法到规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的,请帮扶联系人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至柳江区残联办公室,并注明疑似残疾类别,如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残疾证办理流程详见附件6)。
附件:1.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
2. 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参考)
3. 实行“一站式”结算前和异地就医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政府兜底报销流程
4. 贫困患者出院“一站式”结算流程
5. 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患者门诊费用“一站式”结算流程
6. 申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流程图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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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江扶领发〔2018〕47号
关于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工作目标任务,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现将柳江区2018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精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围绕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摘帽这个中心任务,以集中攻坚、稳定脱贫为工作重点,瞄准目标,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合力攻坚。
二、健康扶贫成效考核指标及相关扶持政策
(一)“198”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贫困人口、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下同)基本医保参保率100%,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1.参加基本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比例从60%提高到100%。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2014—2015年退出户实行差异化管理(即于2018年9月26日以后出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此类人群26日之前按照医保正常报销比例执行,未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倾斜待遇不予追补。)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以下情形的不享受兜底保障倾斜政策:不属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的医疗行为;不服从分级诊疗管理;达到出院标准不愿出院;到非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超出正常诊疗需求的药品和医疗项目;非贫困患者冒名就诊等。
3.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办理有医保特殊慢性病证并按规定享受到医保报销政策;其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29种特殊慢性病种病为: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严重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系统性************、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医保慢性病证办理按照《关于做好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柳社保发〔2017〕42号)文件有关规定到柳州辖区县二级以上医院办理。
(二)大病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包括贫困主要原因标识为因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患国家和自治区确定集中救治的14种大病)年内救治率达95%以上,其中年内脱贫人员必须得到有效治疗。14种大病即: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宫颈癌、乳腺癌、肺癌、尘肺病、老年性白内障。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行签约),其中29种慢性病必须按协议约定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
(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有政府举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服务室和药房,药品和设备达到自治区设定基本标准,并至少聘有一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长期坐诊执业。
(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经医保二次报销仍有困难的,全部按规定得到民政医疗救助。
(六)残疾人全部办有残疾证并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江区2018年县区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等三个分工表的通知》(江扶领发〔2018〕37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力配合按时完成绩考核指标任务。
(二)各镇及时组织各帮扶联系人入户核对政策落地情况,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核实贫困人口是否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内是否患病住院和患有29种慢性病门诊用药、医保慢性病证办理情况,对发生有与健康扶贫任务指标相关的事项,请核对是否已经享受到健康扶贫的相关优惠政策,未得到政策扶持的请督促帮扶对象按相应的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2、3、4、5)。
2.必须核对帮扶对象的帮扶手册中“健康状况”一栏是否填写有“残疾”字样,若该栏填写“残疾”字样,需确认是否有残疾证:若有残疾证,则填写残疾证号;若无残疾证,则根据个人意愿是否办证,愿意办理的,督促帮扶对象按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不愿意办理的,收集好相关佐证材料,且在“健康状况”一栏不能填写“残疾”字样;若有意愿办证,但确因个人身体及家庭原因无法到规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的,请帮扶联系人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至柳江区残联办公室,并注明疑似残疾类别,如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残疾证办理流程详见附件6)。
附件:1.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
2. 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参考)
3. 实行“一站式”结算前和异地就医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政府兜底报销流程
4. 贫困患者出院“一站式”结算流程
5. 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患者门诊费用“一站式”结算流程
6. 申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流程图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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