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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2022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12-28 08:51   |

柳州市政府为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响应柳州市政策,根据柳江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柳江区2022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范围

在柳江区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地下车位等非住宅)。

二、补贴标准

(一)契税补贴

居民家庭或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在合同备案后按照实际缴清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

(二)新市民购房补贴

新市民家庭或者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261日至20221231日期间的,在缴清契税后,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新市民的认定标准

柳政发〔2022〕21号文中新市民的范围是指:未获得市中心城区(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柳东新区、北部(阳和)工业新区、柳江区户籍的居民。

四、购买行为认定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点以商品房网签系统首次记录的网签时间为准。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

现场申请:购房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46号区住建局办公大楼二楼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现场申请,现场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业务咨询电话: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股:7210396;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7219963。

(二)审核

补贴申请提交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

(三)发放

购房补贴信息经审核后,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视审核情况统一发放。柳江区财政局安排资金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并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四)退还

领取契税补贴或新市民购房补贴后,发生撤销合同备案情形的,应先将补贴款全部退还后,再办理合同备案撤销。

六、申请期限

契税补贴和新市民购房补贴办理申报手续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权利。

申请办理契税补贴及新市民购房补贴的,应在2024年1月31日前缴清契税,契税缴清时点认定以柳江区税务局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记载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中有新市民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就该套新建商品住房申报新市民购房补贴;

(二)2022年6月1日前商品房网签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合同注销,在6月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网签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三)2022年6月1日前商品房交易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撤销合同备案,在6月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发〔2022〕21号)文中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柳江区契税补贴和新市民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政务公开
柳江区2022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12-28 08:51   

柳州市政府为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响应柳州市政策,根据柳江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柳江区2022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范围

在柳江区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地下车位等非住宅)。

二、补贴标准

(一)契税补贴

居民家庭或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在合同备案后按照实际缴清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

(二)新市民购房补贴

新市民家庭或者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261日至20221231日期间的,在缴清契税后,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新市民的认定标准

柳政发〔2022〕21号文中新市民的范围是指:未获得市中心城区(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柳东新区、北部(阳和)工业新区、柳江区户籍的居民。

四、购买行为认定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点以商品房网签系统首次记录的网签时间为准。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

现场申请:购房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46号区住建局办公大楼二楼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现场申请,现场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业务咨询电话: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股:7210396;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7219963。

(二)审核

补贴申请提交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

(三)发放

购房补贴信息经审核后,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视审核情况统一发放。柳江区财政局安排资金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并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四)退还

领取契税补贴或新市民购房补贴后,发生撤销合同备案情形的,应先将补贴款全部退还后,再办理合同备案撤销。

六、申请期限

契税补贴和新市民购房补贴办理申报手续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权利。

申请办理契税补贴及新市民购房补贴的,应在2024年1月31日前缴清契税,契税缴清时点认定以柳江区税务局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记载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中有新市民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就该套新建商品住房申报新市民购房补贴;

(二)2022年6月1日前商品房网签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合同注销,在6月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网签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三)2022年6月1日前商品房交易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撤销合同备案,在6月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发〔2022〕21号)文中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柳江区契税补贴和新市民购房补贴申请材料